2026年8月3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公示(3)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 公众参与情况 | ****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链接) | 备注 |
| 1 | 鑫佰利废料综合利用项目 | **市**区红坊镇上洋村 | **** | **省麟****公司 | 项目位于**市**区红坊镇上洋村,建设性质为**。拟租赁**市****公司已建厂房,购置**式剪切机、剥线机、除油除锈槽等设备,年回收废钢铁800吨、废有色金属(废铜、废铝等)300吨、废塑料50吨、废托盘100吨。废钢铁回收生产线主要工艺流程为:人工分拣、剪切、除油除锈、打包。其他废品主要为废电缆、废家电外壳、废日用品等,废电缆需要进行剥线处理,其余废品仅人工分拣后即可打包外售。 | (一)严格落实废水污染防控措施。做好厂区雨污分流。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除油除锈过程需配套带出液回收设施,避免跑、冒、滴、漏;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浇灌。 (二)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控措施。应严控控制切割过程金属粉尘无组织排放,生产过程车间应封闭,物料不得露天堆放,及时清扫地面粉尘。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控措施。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消声等综合降噪措施。 (四)严格落实固废污染防控措施。金属粉尘、废包装物、分拣废物等一般固废经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除油除锈剂桶、废槽液、槽渣等危险废物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由当地换位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五)其他要求。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分区防渗措施,除油除锈区、危废暂存间、化学品仓库应满足重点防渗要求。废塑料贮存区应配备消防设施,安装消防报警装置。建立台账管理制度。 | 已公示,公示期未接到群众投诉及举报电话。 |
一、公示时间:2026年8月4日-2026年8月10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环境局电话:0597-****568、****569(传真)
电子邮箱:****@163.com
通讯地址:****中心L幢供销大厦13****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邮政编码:364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