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市官桥园区配套设施项目(工业邻里中心)补充通知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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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区配套设****中心)

答疑纪要及补充修改通知

招标编号:****

各投标人:

一、答疑纪要

1、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条款号4.1.9中的“5. 其他要求:若投标人所提供的类似工程业绩为**省行政区域内完成的业绩,装配式建筑认定证明材料须提供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工业化建筑或装配式建筑认定意见(施工阶段),否则其业绩不计。若投标人所提供的类似工程业绩为**省行政区域外完成的业绩,装配式建筑认定证明材料须提供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工业化建筑或装配式建筑认定证明(施工阶段(若有))和该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工业化建筑或装配式建筑相关认定规定的文件材料(含扫描件或官方网页截图),否则其业绩不计。”能否参照最****大学第二附院和**市前坑片区改造项目的招标文件增加一款“①类似工程业绩所在地区的有权部门发布的装配式建筑认定文件或评价管理办法文件和②根据前述规定文件出具的装配式建筑认定(或评价)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提供的在**省行政区域外完成的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工程业绩,若无法提供前述①和②材料的,必须****建设部门户网站的**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得到该业绩竣工验收备案信息(或竣工验收信息)为装配式建筑工程,同时投标人还须附上上述平台网站查询到的该业绩竣工验收备案信息(或竣工验收信息)为装配式建筑工程的网页截图(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其业绩不计。”标书代写

答:本条款招标文件已明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4.1.9条款。标书代写

2、问:因外省很多装配式认定报告不是由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直接出具的,而且由****促进中心或者以施工图审查的形式体现的,但项目确实是装配式结构,请问该两种形式的装配式材料能否满足本项目装配式建筑认定(或评价)材料要求

答:满足。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4.1.9条款。标书代写

3、问:该招标文件类似工程业绩未对工程总承包的业绩进行说明,请问类似工程业绩属于建筑工程工程总承包的业绩是否给予认定如果工程总承包业绩给予认定,如果投标人是工程总承包业绩的联合体成员方,非联合体牵头人,但是是该工程总承包业绩联合体承担主体结构工程施工工作的成员方,这种情况业绩是否给予认定请明确说明。

答:类似工程业绩属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的,应为依法独立(非联合体)承接;类似工程业绩属建筑工程工程总承包的,应为依法独立承接或联合体承接,若为联合体承接的,投标人应为联合体承担主体结构工程施工工作的成员方。

4、问:5.其他要求:若投标人所提供的类似工程业绩为**省行政区域内完成的业绩,装配式建筑认定证明材料须提供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工业化建筑或装配式建筑认定意见(施工阶段),否则其业绩不计。若投标人所提供的类似工程业绩为**省行政区域外完成的业绩,装配式建筑认定证明材料须提供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工业化建筑或装配式建筑认定证明(施工阶段(若有))和该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工业化建筑或装配式建筑相关认定规定的文件材料(含扫描件或官方网页截图),否则其业绩不计。注:单体建筑面积是指不含其相连的地下室建筑面积的单体建筑面积,所提供的证明文件应能充分证明不含地下室的单体建筑面积,否则,其业绩不计。(单体建筑的认定依据闽建筑〔2017〕39 号)、闽建办筑函〔2024〕19 号执行。)应修改为:若投标人所提供的类似工程业绩为**省行政区域外完成的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工程,投标人还须附上:①类似工程业绩所在地区的有权部门发布的装配式建筑认定文件或评价管理办法文件和②根据前述规定文件出具的装配式建筑认定(或评价)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提供的在**省行政区域外完成的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工程业绩,若无法提供前述①和②材料的,必须****建设部门户网站的**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得到该业绩竣工验收备案信息(或竣工验收信息)为装配式建筑工程,同时投标人还须附上上述平台网站查询到的该业绩竣工验收备案信息(或竣工验收信息)为装配式建筑工程的网页截图(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其业绩不计。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5、问:****公司社保能否作为在岗人员的社保缴纳证明依据建市〔2015〕20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第38条第11点原文:社会保险证明中缴费单位应与申报单位一致,上级公司、子公司、人力**机构、个人缴纳社保不予认定;分公司缴纳的社会保险可以予以认定。

答:分公司缴纳的社会保险予以认定,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须知前附表34.2条款。

6、问:本项目招标文件第“24”页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显示本项目涉及“四、脚手架工程(1):搭设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包括采光井、电梯井脚手架)。”,根据招标资料、施工图纸、控制价清单等了解,本项目楼栋主体结构高度为47.5m~48.5m不等,从安全性与适用性角度,不适用搭设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直接采用24m以下落地式脚手架及悬挑式脚手架即可,建议招标文件第“24”页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显示本项目涉及“四、脚手架工程(1):搭设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包括采光井、电梯井脚手架)。”调整为涉及“悬挑式脚手架工程”,请明确。

答:已对上述条款内容进行修改,具体详见本答疑纪要及补充修改通知附件。

7、问:本项目招标资料中未发现“地勘报告资料”,请提供“地勘报告资料”。

答:已补充上传,详见本答疑纪要及补充修改通知附件。

8、问:本项目招标范围包含基坑支护;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包含基坑工程;招标资料中未发现“基坑支护相关图纸”,请提供“基坑支护相关图纸”或删除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中的基坑工程。

答:已补充上传,详见本答疑纪要及补充修改通知附件。

9、问: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须知第1节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项条款号1.2:“标段名称:一个标段”,是否在投标文件中有涉及到填写标段名称的,均填写“一个标段”标书代写

答:投标文件中涉及填写标段名称均按“一”填写。标书代写

10、问:投标文件格式“十五、其他资料 建筑业企业诚信守法承诺书”落款要求“法定代表人(签字、印章)”是否指“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电子公章”,请招标人和代理明确格式要求。标书代写

答:法定代表人(签字、印章)应为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印章(红色实体印章或电子印章)。

11、问:工资保证金现在并不是要求从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就要缴纳,根据**市现行执行的《**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实施办法》及泉人社文〔2024〕170号、泉人社规〔2025〕2号等最新规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缴纳时间要求如下:“常规时限要求: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自工程取得施工许可证(开工报告批复)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工资保证金的存储手续;依法不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或批准开工报告的工程,需自签订施工合同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存储。”鉴于此,中标通知书的发放时间不应与工资保证金的缴纳时间挂钩,因此建议删除“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必须按规定缴纳工资保证金,逾期未按规定缴纳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并按放弃中标论处;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必须在中标人按规定缴纳工资保证金后方可核发中标通知书。”

答:已对上述条款内容进行修改,具体详见本答疑纪要及补充修改通知第二条第2点。

12、问:招标文件专用本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第1节的“资格文件”说明的第3点仅提到“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供的其他资料:附件一:《建筑业企业诚信守法承诺书》;附件二:《关于采用建机一体化企业的承诺函》。”,并未提及附件三,在资格文件的十五、其他资料中也未看到附件三内容,请明确是否需要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拟派出的安全员及其本单位(企业)在岗人员的社保缴费证明》标书代写

答:本项目不要求提供附件三《拟派出的安全员及其本单位(企业)在岗人员的社保缴费证明》。

13、问:招标文件专用本的专用合同条款3.2.1中“承包人对项目负责人的授权范围如下:承包人应按投标文件所列的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如有时)、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常驻工地不得兼职,其他技术管理骨干应按工程施工需要及时到位。”上述约定的内容有误,并不属于授权范围,请对应修改。标书代写

答:已对上述内容进行修改,具体详见本答疑纪要及补充修改通知第二条第4点。

14、问:招标文件专用本的专用合同条款16.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中“(7)其他:合同签订后,因工程量核减或增加导致合同价变更的,发包人不承担违约责任;本合同项目取消、停建或缓建的,发包人不承担违约责任。”若工程量增加导致合同价相应增加的,发包人应支付相应增加的费用,建议在“发包人不承担违约责任”后面增加:“但若因工程量增加导致合同价变更的,因此增加的费用由发包人按实结算给承包人”。

答:因工程量增加导致合同价变更的,按招标文件第4章专用合同条款第10条款的规定执行。

15、问:招标文件专用本的专用合同条款3.1中“3.1(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施工中若涉及迁移场地范围的市政绿化、市政管线、市政道路、市政路灯、监控设施等市政公共设施,****管理部门的指导下,负责办理相应的挖掘恢复、移植或改线的申请流程,并负责实施相应挖掘恢复、移植或改线等施工,由此产生的费用及安全问题均由承包人自行承担。”该条款施工内容不在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中,由承包人承担全部费用显然不合理,请修改为:“由此产生的费用按实办理签证并入结算”。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16、问:招标文件专用本的专用合同条款5.1.2中“5.1.2 删除通用合同条款“5.1.2”,修改为: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经监理人提出后由发包人决定是否予以**工期,发包人同意**工期的,仅就工期予以**,发包人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该条款约定的内容属于发包人的责任,产生的费用应由发包人承担。请修改为按通用条款执行。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17、问:招标文件专用本的专用合同条款5.4.2中“5.4.2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不合格的,承包人应采取补救措施,直至达到合同要求的质量标准,发包人同意仅就工期予以**,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该条款约定的内容属于发包人的责任,产生的费用应由发包人承担。请修改为按通用条款执行。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18、问:招标文件专用本的专用合同条款“6.1.4 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7)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承包人应负责整个场地的安全文明卫生管理,做到文明施工、保持施工场地清洁。本工程所存施工建筑垃圾均应全部清运出现场。场地平整、场地道路、场地排水排污附属设等,均由承包人自行负责施工,施工费用均包括在合同总价中。地块平整过程中产生的污废水均不得外排。本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清理费用、临时性收费、临时性占用场地费、临时设施费和不可预见费用,均包括在合同总价中...”、“8.8.1 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本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清理费用、临时性收费、临时性占用场地费用、临时设施费和不可预见费用,均包括在合同总价中。如不按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及时完成清理,发包人有权雇请他人完成,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从工程款中扣除。”上述专用合同条款第6.1.4(7)和8.8.1中提到的“不可预见费用”范围太广,全部由承包方承担,显失公平,请删除“不可预见费用”。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19、问:招标文件专用本的专用合同条款“10.7.1 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2)依法必须招标的专业工程暂估价的结算价,按分包人不含税中标价,并计取企业管理费、利润、总价措施项目费以及税金计算。其中,企业管理费、利润、总价措施项目费合计费率控制在 6%之间。分包人中标价中包含工程设备的,工程设备不参与计取企业管理费、利润、总价措施项目费。”上述条款中提到的“其中,企业管理费、利润、总价措施项目费合计费率控制在6%之间。”表述模糊不清,建议修改为:按市场通用费率最低6%确定。

答:企业管理费、利润、总价措施项目费合计费率按6%计取。

20、问:请补充控制价编制说明第三条第1小点“1、....****园区配套设****中心)基坑支护工程图纸(图审后图纸2026年5月)、设计院疑问回复函、建设单位疑问回复函”中的文件。

答:已补充上传,详见本答疑纪要及补充修改通知附件。

21、问:请补充控制价编制说明第三条第3小点“3.地质勘察报告:2026年1月由****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出具的《****园区配套设****中心)岩土工程勘察报告》。”中的文件。

答:已补充上传,详见本答疑纪要及补充修改通知附件。

22、问:请问拉森钢板桩租赁期暂按多少天计算,是否应在编制说明中明确天数或暂按多少天待结算时依据相关资料按实调整

答:拉森钢板桩租赁期由投标人结合基坑支护方案、施工工期等项目实际情况自行综合报价,相关租赁工期风险纳入投标报价综合考虑。

23、问:招标文件专用本的专用合同条款21.其他事项的“21.3承包人拒不履行投标承诺及合约职责与义务的。 当承包人发生上述违约行为时,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按约责令其限期清理并退出施工现场,退场期限为10天,其前期施工的工程量,由承包人自行承担一切后果,发包人不予办理结算或清算,造成发包人损失,并要求其赔偿发包人的一切损失。”上述提到的“其前期施工的工程量,由承包人自行承担一切后果,发包人不予办理结算或清算”不合理,建议改为:“其前期施工的工程量,由发包人进行工程质量验收和数量造价清算。若因承包人原因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发包人可要求其赔偿发包人的一切损失。”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二、招标文件补充修改内容如下:

1、招标文件中关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的修改详见本答疑纪要及补充修改通知附件。

2、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须知前附表34.2条款中“八、工资保证金”修改为:“按照《****社会保障局 ****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工程建设领域工资保证金制度的意见》(泉人社〔2017〕342号)、《****建设局关于转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评标办法(试行)等文件的通知》(泉建筑〔2018〕11号)、《****社会保障局等七部门关于印发的通知》(泉人社文〔2022〕148号)、《******保障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的通知》(闽人社发〔2024〕4 号)、《****社会保障局等七部门关于转发《**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泉人社文〔2024〕170号)、《****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工程建设领域工资保证金制度的实施意见》(南政办〔2017〕281号文)及《****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完善工程建设领域工资保证金制度实施意见补充规定的通知》(南政办〔2019〕107号)等最新文件规定执行”。标书代写

3、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4.1.9条款中“5、其他要求”增加:类似工程业绩属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的,应为依法独立(非联合体)承接;类似工程业绩属建筑工程工程总承包的,应为依法独立承接或联合体承接,若为联合体承接的,投标人应为联合体承担主体结构工程施工工作的成员方。标书代写

4、招标文件专用本的专用合同条款3.2.1中承包人对项目负责人的授权范围修改为:“代表承包人负责执行项目合同,负责项目实施的计划、组织、领导和控制,对项目的质量、安全、费用和进度全面负责”。

5、删除招标文件通用本补正数据表中“附件三《拟派出的安全员及其本单位(企业)在岗人员的社保缴费证明》”。

6、本项目地勘报告资料及基坑支护相关图纸等相关材料已随本答疑纪要及补充修改通知上传至**市公共**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jy.****.cn),请各投标人自行登陆下载查阅。

7、本答疑纪要及补充修改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原招标文件中有相同或相似内容做相应的修改,并以本答疑纪要及补充修改通知内容为准。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标书代写

招 标 人:****(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日 期:2026年8月3日

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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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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