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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2026-08-03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澄清修改,具体澄清修改内容如下:
1、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监理工程获奖(6.0分)修改为“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单位)近三年(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以奖项颁发时间为准)完成的监理项目获得国家****行业协会颁发的奖项(含获奖、表彰)的,得6分;获得省****行业协会颁发的工程奖项的,每提供一个得3分;获得市级建****行业协会颁发的工程奖项的,每提供一个得1.5分。本项最多得6分。(同一项目只计取一次最高级别奖项,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的****委员会评审)”。标书代写
2、澄清修改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修改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澄清修改公告为准。
招标人:****
地址:**县茅坪镇金****集团综合楼
联系人:向昊
联系电话:139****8105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县茅坪镇归州一街20号
项目负责人:何颜洪
联系电话:136****0208
行政监督部门:****建设局
地 址:**县茅坪**湖大道8号
电 话:0717-****5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