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关于陈三连等十四宗个人住房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批前公示2026-17(**)
索引号:/**** 分 类:综合政务 发文机关:****建设局 成文日期:2026年08月03日 文 号:无 发布日期:2026年08月03日 时效性:****关于陈三连等十四宗个人住房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批前公示2026-17(**)
1.陈三连宗地位于**市那大科技北街105号(原那大大州新村茂园新宿小区D11(西)号),土地证载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土地证载面积62.50平方米,**建筑面积188.86平方米,建筑层数3层,建筑高度12.00米。
2.吴凤宗地位于**市那大文化北路那大控规18号街长江木业住宅小区B40号,土地证载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土地证载面积144.00平方米,**建筑面积399.60平方米,建筑层数3层,建筑高度12.00米。
3.黄日高宗地位于**市那大镇群英区万福西**侧**住宅小区A31号,土地证载用途为城镇住宅,土地证载面积144.00平方米,**建筑面积381.69平方米,建筑层数3层,建筑高度11.95米。
4.吴秀风宗地位于**市园地路129号(原34号),土地证载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住宅,土地证载面积145.87平方米,**建筑面积399.67平方米,建筑层数3层,建筑高度11.95米。
5.骆兴秀(北)宗地位于**市那大沿渠路,土地证载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住宅,土地证载面积100.70平方米,**建筑面积261.79平方米,建筑层数3层,建筑高度11.95米。
6.骆兴秀(南)宗地位于**市那大沿渠路,土地证载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住宅,土地证载面积85.00平方米,**建筑面积261.79平方米,建筑层数3层,建筑高度11.95米。
7.鲍伟朋宗地位于**市那大镇鸿达住宅小区A9号,土地证载用途为商住,土地证载面积144.00平方米,**建筑面积399.69平方米,建筑层数3层,建筑高度12.00米。
8.李金****机关住宅小区C12号,土地证载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土地证载面积310.00平方米,**建筑面积394.40平方米,建筑层数2层,建筑高度8.70米。
9.梁树权宗地位于**市银河居住小区F17号,土地证载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土地证载面积490.00平方米,**建筑面积396.95平方米,建筑层数2层,建筑高度8.95米。
10.何彩旧宗地位于那大文化路清平队东侧向北一街3号,土地证载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土地证载面积120.00平方米,**建筑面积364.22平方米,建筑层数3层,建筑高度12.00米。
11.王成帅宗地位于**市那大油棕坡控规8号街区那恁新村(安置区),土地证载用途为住宅,土地证载面积107.25平方米,**建筑面积335.40平方米,建筑层数3层,建筑高度11.95米。
12.王萍宗地位于**市那大恰园四街62****中心大道安置区38区219号),土地证载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土地证载面积120.00平方米,**建筑面积360.28平方米,建筑层数3层,建筑高度11.95米。
13.王静波宗地位于**市那大清平住宅小区第二期97号,土地证载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土地证载面积128.00平方米,**建筑面积384.28平方米,建筑层数3层,建筑高度11.95米。
14.王荣娟宗地位于儋****农贸市场暨商住小区D幢10****政府东南侧),土地证载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住宅,土地证载面积67.50平方米,**建筑面积208.88平方米,建筑层数3层,建筑高度12.00米。
以上十四宗个人住房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经审查,符合《****中心**及镇区个人住房规划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儋府办规〔2024〕6号)的相关规定。依据住建部《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第二十条规定,为广泛征求相关权益人的意见,现按程序进行规划批前公示。
一、公示时间
7个工作日(2026年8月3日至2026年8月11日)。
二、公示地点
****政府网、建设项目现场。
三、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1.电子邮件请发送到:xzsp_dzysj@hainan.****.cn;
2.书面意见请送至********政务中心二楼4号窗口,****中心三楼320办公室);
3.意见或建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为确保意见或建议真实有效,便于我局及时反馈情况,请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4.联系电话:0898-****0309;
5.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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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