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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 新型环保建筑垃圾废渣处理再利用项目 |
| 项目类型 | 其他类 |
| 建设单位 | **** |
| 编制单位 | **** |
| 地理位置 | **省-**市-**市 |
| 说明 | 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要求,需开展新型环保建筑垃圾废渣处理再利用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公众参与工作,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及对本项目水土流失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2026年7月20日-2026年7月31日。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包括项目区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同时也欢迎项目区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宝贵意见。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项目区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或方案编制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水土流失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编制单位:**** 联系人:郭静 联系电话:133****7771 |
|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