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关于羊日潮等七宗个人住房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批前公示2026-17(宅基地)
索引号:/**** 分 类:综合政务 发文机关:****建设局 成文日期:2026年08月03日 文 号:无 发布日期:2026年08月03日 时效性:****关于羊日潮等七宗个人住房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批前公示2026-17(宅基地)
1.羊日潮宗地位于儋****小组,****基地(集体土地),土地面积144.00平方米,**建筑面积399.60平方米,建筑层数3层,建筑高度11.85米。
2.叶红英宗地位于****村委**风村,****基地(集体土地),土地面积175.00平方米,**建筑面积319.40平方米,建筑层数2层,建筑高度8.95米。
3.符其双宗地位于****村委会,****基地(集体土地),土地面积175.00平方米,**建筑面积361.78平方米,建筑层数2层,建筑高度9.15米。
4.符火清宗地位于****村委会,****基地(集体土地),土地面积169.60平方米,**建筑面积326.39平方米,建筑层数2层,建筑高度8.95米。
5.符运正宗地位于****村委会居里村004号,****基地(集体土地),土地面积136.10平方米,**建筑面积366.59平方米,建筑层数3层,建筑高度11.95米。
6.黄不麻宗地位于****村委会潭乐村,****基地(集体土地),土地面积174.40平方米,**建筑面积397.84平方米,建筑层数3层,建筑高度11.40米。
7.曾德新宗地位于****村委会军屯村东三巷2号,****基地(集体土地),土地面积169.10平方米,**建筑面积336.00平方米,建筑层数2层,建筑高度8.85米。
以上七宗个人住房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经审查,符合《****中心**及镇区个人住房规划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儋府办规〔2024〕6号)的相关规定。依据住建部《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第二十条规定,为广泛征求相关权益人的意见,现按程序进行规划批前公示。
一、公示时间
7个工作日(2026年8月3日至2026年8月11日)。
二、公示地点
****政府网、建设项目现场。
三、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1.电子邮件请发送到:xzsp_dzysj@hainan.****.cn;
2.书面意见请送至********政务中心二楼4号窗口,****中心三楼320办公室);
3.意见或建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为确保意见或建议真实有效,便于我局及时反馈情况,请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4.联系电话:0898-****0309;
5.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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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