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低氧气调杀虫柜系统配备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项目预算金额(最高限价):360000元人民币
6.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7月22日
7.评审时间:2026年8月3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1.采购内容:本项目为****低氧气调杀虫柜系统配备项目,主要通过配备低氧气调杀虫柜系统,进一步加强对馆藏古籍文献的科学性预防性保护。包括气密杀虫柜1台、一体式高纯制氮显控箱1台。
2.供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0个日历天。
3.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质量要求;满足采购人提出的技术标准及要求。
5.质量保证期:验收通过后三年(自交货并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至质量保证期结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三、成交情况:
成交人:****。
成交价:358800.00元。
供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0个日历天。
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质量要求;满足采购人提出的技术标准及要求。
质量保证期:验收通过后三年(自交货并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成交人地址:****园区高新大道66号。
四、评审专家名单
李慧、田军、赵燕(采购人评委)
五、采购代理服务费
收费标准:本次采购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等相关费用由成交人承担,其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如下:采购代理服务按照《**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规定标准收费。
收费金额:人民币陆仟零玖拾玖圆整(¥6099.00元)。
六、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公告如有异议者,可以在公告期限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中华人民**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并提交,邮寄、邮件、传真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原区嵩**路76号
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0371-****14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紫荆山路60号金成国贸14楼1404室
联系人:杨晓龙 谢晓暄
联系电话:0371-****06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