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京市朝阳区化石营、NE03、NE10地块规划综合实施方案公示反馈意见采信情况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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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北京-朝阳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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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区化石营、NE03、NE10地块规划综合实施方案》公示反馈意见采信情况的通告

日期: 2026-08-03



2026年6月30日至2026年7月29日,我局对《**市**区化石营、NE03、NE10地块规划综合实施方案》进行了网上公示,30天公示期间,共收到网上公示反馈意见27条,经梳理合并同类诉求后,形成主要意见类别。我单位组织建设单位就相关意见通告如下:

一、属于我局职责范围内的各方不同意见

1.公众参与意见:关于地块规划指标合理性的意见

建设单位意见:项目规划综合实施方案深化落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分区规划(2017年—2035年)》等上位规划,是优化区域住宅供应结构、促进职住平衡的重要举措。我单位已组织有相关资质的编制单位对地块规划指标、公服配套等相关规划内容进行了专题研究并充分论证。本次项目规划综合实施方案用地布局优化,符合城市规划相关要求,与区域发展定位和功能布局相契合。

我局意见:建设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信。具体规划指标以最终批复方案为准。

2.公众参与意见:关于项目规划建筑高度对周边住宅楼宇**、采光影响的意见

建设单位意见:针对项目周边现状核桃园北里小区、红庙西里4、6、8号楼及光华欣居小区居民高度关注的**、采光问题,我单位已组织有相关资质的设计单位对各地块进行强排方案论证,并采用专业**分析软件进行**分析,设计方案建筑**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标准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对周边现状建筑国家规范规定的**标准未产生不利影响。后续,在具体方案设计阶段,将由土地竞得单位严格按照**标准相关要求开展**专项分析,确保各项技术指标符合规范要求,切实保障周边居民的合法权益。

我局意见:建设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信。

3.公众参与意见:关于加快推进项目实施涉及拆迁或纳入更新范围的意见

建设单位意见:本次公示范围是基于区域规划完整性、土地权属关系、项目实施可行性等多方面因素综合划定的,关东店北街22号楼及红庙西里4、6、8号楼未纳入化石营棚改实施范围内。结合居民诉求,项目规划实****工作部署,在规划审批完成后,按照项目征收、拆迁及土地供应等相关工作计划与程序稳步推进。对于红庙西里相关楼栋更新改造需求,我单位将在**区城市更新统筹机制下,积极配合产权单位及相关主管部门,结合楼宇现状、居民意愿等因素研究可行的更新路径,持续改善居民居住环境品质。

我局意见:建设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信。关于化石营棚改和老旧小区城市更新项目实施,以住建部门意见为准。

二、不属于我局职责范围或不涉及本项目的各方意见

4.公众参与意见:关于NE03地块拆**置工作的意见

建设单位意见:NE03地块规划范围包含新街大院15号楼,该地块的实****工作部署,在规划审批完成后,按照征拆政策及项目实施计划稳妥有序推进。拆**置方案由行业主管部门结合市区相关政策、法律法规等文件组织编制、研究论证并实施,将充分摸排、统筹考虑项目涉拆居民的住房需求、生活保障等实际情况,科学合理确**置方式、补偿标准、安置房源等内容,切实保障拆**置居民合法权益。

我局意见:建设单位意见属实,有关拆**置工作相关意见,以住建部门意见为准。

5.公众参与意见:关于项目施工对周边环境与安全产生影响的意见

建设单位意见:本次仅对化石营、NE03、NE10地块项目用地规划情况进行公示。本项目当前处于规划方案研究阶段,后续实施过程中将严格遵循国家和**市相关规范和标准。针对居民关注的在工程建设施工期间对周边楼宇、环境造成影响问题,属于项目建设过程中环境监管事项。行业主管部门将督促建设主体履行主体责任,在项目施工前将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相邻建筑进行完损勘查和监测。在环保措施方面,将严格执行施工现场管理办法,采取有效的防尘降噪措施。在光照影响方面,将要求项目采用遮光型照明设备,最大限度减少对周边居民生活的影响。

我局意见:关于项目施工相关意见,以住建及环保部门意见为准。

6.公众参与意见:关于公交场站搬迁、周边停车配套不足的意见

建设单位意见:关于居民反映红庙西里4、6、8号楼为公交职工宿舍,担心公交场站迁移后出现岗位调整、分流、通勤距离增加,以及在职和退休职工就餐困难等事项,应由地块权属单位和运营主体结合实际情况研究并做好沟通。关于公交场站内供水供电、电梯总控和安防监控等设施迁改,居民反映红庙西里4、6、8号楼部分供水供电主干线路、电梯总控及安防监控设备依托现公交场站布设,担心场站拆除改造影响居民基本生活。在项目实施前,相关单位将制定迁改和临时保障方案,确保相关设施安全衔接,不影响居民正常用水、用电、电梯运行及安防管理。关于老旧小区停车设施配套不足的意见,将在规划实施过程中,****管理部门、属地街道等多方力量,通过挖掘周边闲置空间**、推动错时共享停车机制等多种方式,缓解居民停车需求压力。

我局意见:建设单位意见属实,有关公交场站搬迁保障、周边停车配套相关意见,以相关权属单位、运营单位及交通主管部门意见为准。

7.公众参与意见:关于项目周边市政道路、轨道交通实施的意见

建设单位意见:本次规划道路系统布局是在落实上位规划路网的基础上,根据交通影响评价结果,结合区域交通组织、地块开发及周边现状条件综合研究确定的,符合道路交通工程设计等相关规范要求。关于居民反映的景闻街等道路实施后红庙西里4、6、8号楼多面临路、公共活动空间减少、通行及安全等意见,后续将结合项目实施具体深化设计方案,按照道路交通工程设计等相关规范要求,在满足道路交通功能的前提下,充分预留通行和公共活动空间,保障居民出行安全。关于居民反映轨道交通运营将产生噪声和振动的意见,依据《地铁噪声与振动控制规范》(DB11/T838-2019)等相关法规标准,轨道交通噪声、振动影响应由轨道交通建设及运营单位在相应设计和评价阶段开展专项分析,并根据评价结论采取必要的减振、降噪措施。具体措施应结合线路形式、距离、沿线建筑及专项评价结果确定,最大限度减少对周边居民生活的影响。

我局意见:建设单位意见属实,关于街坊路等交通组织、轨道交通噪声振动相关意见,以交通及环保部门意见为准。

8.公众参与意见:关于NE03****电站设施建设的意见

建设单位回复意见:本次仅对化石营、NE03、NE10地块项目用地规划情况进行公示。变电站设施将严格遵循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进行规划建设,其电磁环境指标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等国家强制性标准。项目运营后将定期开展环境监测,确保电磁环境影响处于安全可控范围,保障公共环境安全。

我局意见:建设单位意见属实,****电站设施相关意见,以城管、环保及电力部门意见为准。

以上情况,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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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3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