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诺﹒清华府建设项目业主:
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2019修正)》、《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省城乡规划条例(2023年修正)》及相关规定,现对 “长诺﹒清华府建设项目” 的竣工规划核实内容进行批前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及公众意见。具体事项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名称:长诺●清华府建设项目
建设项目地址:**县珉谷街道原丰茂经济区板房(北侧**城主干道金丰大道、东侧为**路)
规划许可证号:建字第****252026GG****632号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定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用地面积:18412.8平方米
总建筑面积:110428.37平方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82857.51平方米;不计容面积27570.86平方米)
容积率:4.5
建筑密度:26.7%
绿地率:35%
机动车停车位:649个
建筑高度:99米
二、竣工测量情况(根据****委托**航飞测绘有限公出具的《**省**县长诺清清府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多测合一”》)实测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为:
用地面积:18412.8平方米
总建筑面积:110463.96平方米(其中,计容面积:82857平方米,不计容面积:27606.96平方米);建筑基底面积:4902.06平方米;容积率:4.5;建筑密度:26.62%;绿地率:39.26%;机动车停车位:652个(地下652个);非机动车停车位:386个;建筑高度:99米
三、公示图纸
1.建设项目竣工总平面图
2.1、2、3、5、6、7各幢房屋分层、分户各类面积测算统计表
3.技术经济指标汇总表
四、公示期限与意见反馈方式
公示期限:7个工作日,自2026年8月3日至2026年8月11日。
公示地点:******局门户网站
意见反馈方式:公示期间,利害关系人及公众如有异议或意见,可通过以下方式实名反馈,并附具联系方式及证据材料。逾期或无正当理由的,视为无意见。
电子邮箱:****@qq.com
邮寄地址:**省**南州**县金融公园20栋15楼
邮编:562200(信封请注明“竣工规划核实意见”)
联系电话:0859-****280
五、其他说明
本公示内容及图纸由建设单位提供,其真实性、准确性由建设单位负责。相关利害关系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公示期满后,我局将综合各方意见,依法依规作出规划核实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