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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附属房建防水保温工程、安装工程专业分包组织公开招标,招标编号:****(试)。招标工作完成后,招标人对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全面审查,因包件1有效投标人数量未达到法定要求,本次招标作流标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包件1审查情况:
******公司:投标文件中《(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栏未签署,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第2.2.1款“投标文件签字盖章”规定: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盖单位章”处,投标人应加盖单位印章;要求“签字”处,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剔除该无效投标后,包件1有效投标人仅剩2家,有效投标单位数量不足三家。
二、流标处理及后续安排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八条及本次招标文件相关约定,投标人少于三家的,应当重新招标。经研究决定本次防水保温工程、安装工程专业分包招标予以流标处理。
后续招标人将另行组织重新招标,重新招标的时间、流程及相关要求敬请关注后续公告。
特此公告。
****集团有限公司G1816乌玛
高速**至赛尔龙项目总承包部
2026年8月3日
| 1 | ZB-147-防水安装(HS5-1)-流标公告.pdf | 166.0kb | 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