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溪县浦市镇中心卫生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湖南-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泸溪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03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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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文号:
公开责任部门:****政府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信息时效期:
签署日期:
登记日期:
发文日期:2026-08-0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的公示2026-08-0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公司2000万件(套)/年新型陶瓷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为2026年8月3日-2026年8月7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县武溪镇人民路62号 邮编:416100

联系电话:0743-****586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县浦市镇浦阳中路 24 号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县浦市镇浦阳中路 24 号,****科室包括:预防保健科、全科医疗科、内科、肾病学专业、老年病专业、外科、妇产科、儿科、眼科、耳鼻咽喉科、口腔科、皮肤科、急诊医学科、疼痛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专业、CT诊断专业、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中医科。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水污染防治。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分质处理、一水多用”的原则处理各类废水。完善厂区雨水截(排)水设施,各类废水收集管线布局合理,项目区排水实行雨污分流方式,雨水排入市政雨水管网。生活污水和医疗废水均经“化粪池+消毒”进行处理,处理后的污****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标后外排至**。按照分区防控的原则,做好污水处理设施、危险废物暂存间等重点防治区域防腐、防渗措施,加强设备日常检修管理,防止地下水污染。

(二)大气污染防治。污水处理设施臭气采用密闭式池体+定期喷洒除臭剂。

(三)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利用和处置。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利用和处置。危险废物经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建设单位应严格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36号)、《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环发〔2003〕206号)等文件要求,规范建设各类固体废物贮存设施,落实暂存场所分区防渗、导流、废液收集等措施。危险废物的转移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生活垃圾收集后统一交由当地环卫部门进行处置。

(四)噪声污染防治。优化设备选型,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采取隔声、吸声、减震、绿化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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