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悦汽车大部件制造(张家口)有限公司技术改造项目

审批
河北-张家口-怀安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03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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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911********411385K刘**
王磊**省**市**县
****开发区中瑞大街2号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技术改造项目
2021版本:071-汽车整车制造;汽车用发动机制造;改装汽车制造;低速汽车制造;电车制造;汽车车身、挂车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C361-C361-汽车整车制造
**省**市**县 ****开发区中瑞大街2号
经度:114.888519 纬度: 40.650477****审批局
2023-01-17
张行审字〔2023〕12号****
2022-03-29250000
750****
911********411385K****
911********411385K******公司
****0702MA07QDJR2T2026-05-10
2026-05-202026-06-30
2026-06-302026-07-29
https://www.****.com/gs/userCenter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技术改造技术改造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扩建冲压车间卸货间,新增占地面积9079.2m2, 扩建焊装车间卸货间,新增占地面积6267.1m2, 卸货间仅用于卸货;新增焊装车间二占地面积54700.9m2, 作为RDC库房扩建,库房仅用于存放物品;**焊装联合厂房(车身编组间)占地面积4059.2m2;新增焊涂通廊二占地面积658.6m2;扩建1093.2m2总装车间检测线;扩建套色车间518m2用于整车套色工艺。扩建冲压车间卸货间,新增占地面积9079.2m2, 扩建焊装车间卸货间,新增占地面积6267.1m2, 卸货间仅用于卸货;新增焊装车间二占地面积54700.9m2, 作为RDC库房扩建,库房仅用于存放物品;**焊装联合厂房(车身编组间)占地面积4059.2m2;新增焊涂通廊二占地面积658.6m2;扩建1093.2m2总装车间检测线;扩建套色车间518m2用于整车套色工艺。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技改后整车生产工艺不变,仍为包括冲压、焊装、涂装及总装四大部分。本次技改项目冲压车间工艺及产排污不变,新增设备均为辅助工具;焊装车间工艺及产排污不变,为实现全自动生产线,新增机器人等自动化设备;技改项目**涂装车间喷漆房 及烘干房的长度,生产节拍由原来的30辆/时调节至50辆/时,采用3C2B ( 三涂层两烘干)工艺;小涂装车间生产工艺不变,为满足生产需求新增部分注塑设备;总装车间新增动力电池输送线一条,新增VCATS手持终端转运线一条,新增打胶设备一套,质量检验部分新增一套四轮定位,新增一套侧滑试验设备,新增一套高级安全驾驶辅助试验台( FAS);套色车间原有工艺不变, 为满足生产需求套色车间加热炉工序新增两套**体燃烧装置;****工艺部分调整,且污水站处理规模从原有60m3/h提升至90m3/h,污水站恶臭气体收集处理有组织排放。技改后整车生产工艺不变,仍为包括冲压、焊装、涂装及总装四大部分。本次技改项目冲压车间工艺及产排污不变,新增设备均为辅助工具;焊装车间工艺及产排污不变,为实现全自动生产线,新增机器人等自动化设备;技改项目**涂装车间喷漆房 及烘干房的长度,生产节拍由原来的30辆/时调节至50辆/时,采用3C2B ( 三涂层两烘干)工艺;小涂装车间生产工艺不变,为满足生产需求新增部分注塑设备;总装车间新增动力电池输送线一条,新增VCATS手持终端转运线一条,新增打胶设备一套,质量检验部分新增一套四轮定位,新增一套侧滑试验设备,新增一套高级安全驾驶辅助试验台( FAS);套色车间原有工艺不变, 为满足生产需求套色车间加热炉工序新增两套**体燃烧装置;****工艺部分调整,且污水站处理规模从原有60m3/h提升至90m3/h,污水站恶臭气体收集处理有组织排放。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技改项目供热均依托原有锅炉,新增2台天然气加热炉燃烧装置(**体燃烧装置)用于生产,不得**燃煤设施。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污水站污水处理产生的恶臭气体及套色车间燃烧废气,污水站废水处理过程中磷化废水池、磷化废液池、脱脂废水池、脱脂废水池、电泳废液池、喷漆废液池、涂装废水池、格栅间、生活污水集水井、混合污水池、事故废水池、水解酸化池产生的废气均通过引风管道收集后经“一体化生物除臭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8#) 排放,排放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93)表2中恶臭污染物标准限值要求,厂界恶臭污染物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93) 表1中新改扩建二级标准限值要求;套色车间加热炉废气经各自21米高排气筒(6#、7#)排放,排放浓度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1640-2012) 表1、表2中其他炉窑标准,同时满足《**省工业炉窑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冀环大气[2019]607号)中颗粒物、二氧化硫以及氮氧化物限值要求,厂界颗粒物浓度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13/1640-2012)表3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注塑废气经“过滤活性炭吸附箱+复合光离催化箱”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9#) 排放,排放浓度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非甲烷总烃排放最高浓度限值,厂界有机废气浓度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 DB13/2322-2016) 表2中无组织浓度限值要求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GB37822-2019) 中表 A.1 限值要求。技改项目供热均依托原有锅炉,新增2台天然气加热炉燃烧装置(**体燃烧装置)用于生产,不得**燃煤设施。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污水站污水处理产生的恶臭气体及套色车间燃烧废气,污水站废水处理过程中磷化废水池、磷化废液池、脱脂废水池、脱脂废水池、电泳废液池、喷漆废液池、涂装废水池、格栅间、生活污水集水井、混合污水池、事故废水池、水解酸化池产生的废气均通过引风管道收集后经“一体化生物除臭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8#) 排放,排放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93)表2中恶臭污染物标准限值要求,厂界恶臭污染物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93) 表1中新改扩建二级标准限值要求;套色车间加热炉废气经各自21米高排气筒(6#、7#)排放,排放浓度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1640-2012) 表1、表2中其他炉窑标准,同时满足《**省工业炉窑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冀环大气[2019]607号)中颗粒物、二氧化硫以及氮氧化物限值要求,厂界颗粒物浓度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13/1640-2012)表3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注塑废气经“过滤活性炭吸附箱+复合光离催化箱”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9#) 排放,排放浓度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非甲烷总烃排放最高浓度限值,厂界有机废气浓度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 DB13/2322-2016) 表2中无组织浓度限值要求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GB37822-2019) 中表 A.1 限值要求。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技改项目对原有污水站工艺进行技改,其中磷化废 水处理系统单元采用“混凝反应→沉淀分离→PH 反调→总镍监测水箱→总排口在线监测系统→达标排放”处理工艺,含油废水预处理单元采用“混凝反应→高效气浮→至涂装废水处理系统单元重新处理”处理工艺,涂装废水预处理单元采用“混凝反应→沉淀处理→PH 反调→至综合污水单元进行生化处理”处理工艺,综合污水处理单元采用“综合调节池→提升泵→A 级水解酸化→ 0级接触氧化池→ 生化沉淀池→ 中间池→排水在线监测水箱→进入厂外市政管网”处理工艺,中水回用处理系统单元采用“中间水池→提升泵→A 级缺氧塔→0级曝气氧化塔→絮凝反应池→斜管沉淀槽→中间水池→过滤提升泵→自动过滤器→紫外线杀菌→ 回用**池→变频供水→至回用水管网”处理工艺。技改完成后原有工业废水产生量不变,****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技改项目新增废水主要为增加劳动定员后产生的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处理,所排水水质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表4中三级标准****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技改项目对原有污水站工艺进行技改,其中磷化废 水处理系统单元采用“混凝反应→沉淀分离→PH 反调→总镍监测水箱→总排口在线监测系统→达标排放”处理工艺,含油废水预处理单元采用“混凝反应→高效气浮→至涂装废水处理系统单元重新处理”处理工艺,涂装废水预处理单元采用“混凝反应→沉淀处理→PH 反调→至综合污水单元进行生化处理”处理工艺,综合污水处理单元采用“综合调节池→提升泵→A 级水解酸化→ 0级接触氧化池→ 生化沉淀池→ 中间池→排水在线监测水箱→进入厂外市政管网”处理工艺,中水回用处理系统单元采用“中间水池→提升泵→A 级缺氧塔→0级曝气氧化塔→絮凝反应池→斜管沉淀槽→中间水池→过滤提升泵→自动过滤器→紫外线杀菌→ 回用**池→变频供水→至回用水管网”处理工艺。技改完成后原有工业废水产生量不变,****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技改项目新增废水主要为增加劳动定员后产生的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处理,所排水水质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表4中三级标准****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0 43200 0 0 0 43200 43200
0 0 24.301 0 0 0 0
0 0 2.19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
0 0 0 0 0 0 0 /
0 0 2.651 0 0 0 0 /
0 0 0 0 0 0 0 /
0 0 65.354 0 0 0 0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污水站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符合 达标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污水站各单元废气:一体化生物除臭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符合 达标
2 套色车间加热炉工艺**体燃烧装置燃烧天然气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1640-2012)表 1、表 2 中其他炉窑标准,同时满足《**省工业炉窑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冀环大气[2019]607 号)中颗粒物、二氧化硫以及氮氧化物限值要求 符合 达标
3 注塑废气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 符合 达标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依托原有项目排水系统、给水系统、原有供电系统、供热依托原有锅炉依托原有项目排水系统、给水系统、原有供电系统、供热依托原有锅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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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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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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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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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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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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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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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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