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技术评估报告及相关地市生态环境部门的意见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6年08月03日至2026年08月07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市板芙镇芙中二横路6****中心,邮编:528459
联系电话:0760-****216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扩建项目 |
| 建设地点 | ****板芙镇智科路3号中南高科板芙智能装备制造项目26栋1单元1层 |
| 建设单位 | **** |
| 项目概况 | ****扩建项目位于**市板芙镇智科路3号中南高科板芙智能装备制造项目26栋1单元1层。扩建项目投资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万元),项目扩建后总用地面积77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770平方米,主要从事水性背涂、水性底涂的生产,年产水性背涂750吨、水性底涂750吨。 |
| 环评机构 | **市****公司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市板****公司处理达标后排放到石岐河。生产废水委托给有处理能力的废水处理机构处理。 |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在《****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