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汉弘星火智能数码装备研发制造项目改扩建

审批
广东-东莞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03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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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拟审批情况 详细
受理号(号) ****
项目名称 **汉弘星火智能数码装备研发制造项目改扩建
建设地点 **省**市常平镇**大道常平段36号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市****公司
项目概况 改扩建前项目租用显高产业园5号厂房、6号厂房,年加工智能数码印刷机配件100万件、电动工具零部件100万件、五金齿轮4000万件以及塑胶齿轮6000万件,配套建设4条阳极氧化自动生产线、2条电泳自动生产线、10台自动喷涂机及30台注塑机等生产设备、设施;以及配套的公用工程,环保工程。 因项目实际规划调整,拟增加产品种类及配套生产工艺,因此本次进行改扩建。改扩建后原有产品智能数码印刷机配件、电动工具零部件、五金齿轮以及塑胶齿轮产能不变,新增年产五金面板部件950万件、笔记本支架部件50万件、手机支架部件25万件、键盘部件70万件、散热器部件70万件。改扩建项目依托现有厂区闲置车间新增3条阳极氧化半自动线、2条电泳线(含前处理)、2条前处理线(含钝化)、3条喷粉线、3台自动喷涂机(喷漆)、移印机、机制加工设备(车床、磨床、打磨、喷砂等)等以及配套的公用工程,环保工程。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项目阳极氧化生产线整体密闭,局部采用侧吸+顶吸装置收集废气,硫酸雾、磷酸雾、碱雾废气分别通过2套两级碱液喷淋塔处理达标高空排放;电泳生产线、前处理生产线酸洗工序密闭,局部采用侧吸+顶吸装置收集废气,氯化氢废气通过1套碱液喷淋装置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电泳生产线线电泳、烘干工序密闭,局部采用侧吸+顶吸装置收集废气,非甲烷总烃、SO2、NOx、颗粒物、烟气黑度通过1套喷淋塔+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喷漆房、喷粉房密闭,烘干炉、固化炉设置有集气罩收集废气,非甲烷总烃、颗粒物、SO2、NOx、烟气黑度通过1套喷淋塔+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喷粉工序颗粒物通过1套旋风回收+脉冲滤筒除尘装置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移印、烘干工序车间密闭,总VOCs、非甲烷总烃通过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打磨、喷砂及去毛刺工序车间密闭,产污点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废气,颗粒物通过1套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CNC工序废气通过直连管道收集,颗粒物通过1套油烟净化器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危废仓库整体密闭抽风,非甲烷总烃、TVOC、硫酸雾、磷酸雾、氯化氢通过1套碱液喷淋塔+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污水处理站池体加盖密闭负压收集废气,氨、硫化氢、臭气浓度通过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 2、废水:项目含镍、含磷含锌、含铬生产废水经处理后除蒸发浓液外全部达标回用于含镍、含磷含锌、含铬用水工序,不外排;其他生产废水经预处理后进入混合废水处理设施处理,部分废水处理达标后回用于生产,剩余废水处理达标后经市政截污管网排入东****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后排入**水。生活污水经厂内隔油隔渣池、三级化粪池处理达标后排入东****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后排入**水。 3、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对设备采用隔声、减震、消声措施,加强设备维护、控制车速等措施降低项目设备噪声影响。 4、固体废物:本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经收集后交由专业单位处理或回收利用;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各类固体废弃物经处理后不外排。
公众参与情况 本项目在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征求意见稿以及报批前公示期间,均未收到公众对该项目的意见反馈。企业将严格按照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建设,并加强各种处理设施的维修、保养及管理,确保污染治理设施的正常运转,使各类污染物均达标排放,最大限度减少对周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国家“三同时”政策及时做好有关工作,保证环保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切实履行本评价所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对策与建议,保证做到各污染物达标排放。
公示时间 2026-08-03
联系人 ****环境局
联系电话 ****1131
通讯地址 **市**街道**二路**段九号胜安大厦
初步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批准的审查意见。
备注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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