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丰县中心城区SG-XF-04-02-0110A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审批
广东-韶关-新丰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03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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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以下简称“调查地块”)位于**市**县迎宾路东侧,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E 114°12′12",N24°03′47",总占地面积为15338.74m2。

******局提供的土地利用现状分类资料(2025年度),调查地块红线范围内的土地利用现状为“商业服务业用地和城镇住宅用地”。该地块现有权****储备中心,拟规划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根据自然**部关于印发《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234号,本地块拟规划用途属于“07 居住用地-0701城镇住宅用地-070102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8年8月31日)和《****生态环境厅 ******厅 ****建设厅关于印发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联动监管工作规定的通知》(粤环发〔2024〕4号)文件要求,对新增建设用地用途赋予或建设用地拟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地块,变更前需按规定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等相关要求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根据本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结果,本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本地块的人体健康风险可接受,不纳入污染地块管理,不需要开展下一步布点采样调查,可满足“070102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规划用途需求。

根据相关规定,现特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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