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原国土**部《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2003年第 21 号令)及《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国土资发【2006】114 号)规定,以下项目用地拟采用协议出让方式出让,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将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宗地基本情况
宗地位置:**区**片区HD00-1410-0010地块;宗地面积:0.52公顷;规划地上建筑规模0.5万平方米;控制高度18米;容积率1.0;规划用地性质:1305供热用地(用地实际数据以规划文件为准)。
二、公示时限
公示时限为30个自然日,具体时限为2026年8月3日-2026年9月1日。
三、申请条件
1.本宗地****能源站,保障片区内供热制冷能源供应。申请人须具备供能系统运营管理经验并具有相关业绩,包括但不限于投资协议、框架协议、**备忘录等。
2.项目实施应符合《**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2022年版)》及《**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2022年版)》热力生产和供应管理措施实施意见》的相关要求。
3.在开发建设过程中加强地块管理,防止外来污染物对本地块土壤及地下水环境造成污染;若发现区域地块出现污染异常现象,应及时上报相关单位,妥善处理。
四、意向用地者申请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中华人民**国境内外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对本公示所列的地块有意向的,均可持书面申请、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分局提出申请。
五、确定供地方式
根据国家及我市相关规定,经公示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的,方可采取协议方式出让;但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用地及工业用地除外。经公示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须采用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公开出让。
六、 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市**区徐庄路9号院1号楼
邮政编码:100142
联系人:王艺嘉 联系电话:010-****2480
****
2026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