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司 | 银行账户110********201********000507 | ||||||
| ****营业部 | 支付行号316****00027 |
| 低压(裸线)8台设备等一批闲置资产 | |||||||||
| 设备类/存货类 | 标的所在地**省**市**县 | ||||||||
| 账面价值(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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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动态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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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意向受让方在进行意向受让登记前须与转让方预约,对转让标的进行现场勘验,标的资产以现场实物为准。意向受让方须自行查阅、勘验、核实,充分了解转让标的现状,新旧程度,损坏情况,规格、配置等。未经预约的意向受让方,转让方不予接待,意向受让方须严格遵守转让方规章制度、作息时间以及现场踏勘有关规定,踏勘联系人及电话:潘先生,137****1697 。 2.标的资产挂牌价为含税价,成交后转让方为符合条件的受让方开具13%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集团备查文件。 | |||||||||
| 标的资产为转让方持有的8台闲置机器设备(包括2台弓绞机组、1台管绞机、2台大拉机、1台中拉机、2台中拉连续退火机),图片仅供参考,不作为任何保证,须按现场实物为准。 | |||||||||
| 否 | 权利人是否行使优先权否 | ||||||||
| 否 | |||||||||
| 否 | |||||||||
| **** | |||||||||||
| **省**县安宜镇苏中路1号 | |||||||||||
| 国有经济/国有控股企业 | |||||||||||
| 生长山 | 成立日期2000-06-30 | ||||||||||
| 137,136.6248万元(人民币) | |||||||||||
| ****公司 | 所属行业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 ||||||||||
| 913********5461766 | 经营规模大型 | ||||||||||
| 电线电缆及电缆附件开发、制造、销售及相关的生产技术开发,网络传输系统、超导系统开发与应用,光电源器件设计、装配、中试、测试,光纤、电讯、电力传输线及相关的技术开发、技术培训、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和技术咨询,输变电工程所需设备的成套供应,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线缆盘具、木质包装箱及托架加工、制造、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勘察(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制品销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光缆制造;光缆销售;水下系统和作业装备制造;水下系统和作业装备销售;海洋工程关键配套系统开发;软件开发;海洋工程装备制造;海洋工程平台装备制造;海上风电相关装备销售;海上风电相关系统研发;通信设备制造;光通信设备制造;光通信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海洋工程装备销售;通信设备销售;终端测试设备制造;终端测试设备销售;导航、测绘、气象及海洋专用仪器制造;导航、测绘、气象及海洋专用仪器销售;海洋环境监测与探测装备制造;海洋环境监测与探测装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地质勘查技术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网络技术服务;海洋工程设计和模块设计制造服务;工程管理服务;专业设计服务;****公司工程建设业务;对外承包工程;基础地质勘查;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 ****办公室会议决议 | |||||||||||
| ****国资委监管 | |||||||||||
| ****集团有限公司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统一社会信用码/组织机构码911********935732K | ||||||||||
| **** | 批准日期2026-03-13 | ||||||||||
| 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 批准文件名称2026年3月13日****二〇二六年第五次总经理办公会纪要(第5期) | ||||||||||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
| 2026-08-03 |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2026-08-17 | ||||||||||
| **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作为一个周期**,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 一次付清 | |||||||||||
| 网上支付 | |||||||||||
| 1、意向受让方须在挂牌截止日前提交本项目受让申请,并交纳本项目交易****集团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2、意向****集团提交受让申请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次转让标的资产现状及所涉估值报告的披露内容,并已完成对本次转让标的的现状查验完毕并接受、无异议,自愿承担本项目标的资产以现状转让的一切交易风险,由此产生的费用、后果和责任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转让方对转让标的资产的完整性、品质及原用途不作保证,不负责技术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均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本项目披露的照片仅供参考,不代表转让标的与其完全一致。转让标的以现场实物为准,受让方不得就由此产生的损失和风险向****集团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主张,一切后果和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3、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即视为已承诺以下事项: (1)按标的资产现状进行受让,在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视为意向受让方对标的资产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资产状况及相关约定并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一切责任与风险,不得以不了解标的资产状况为由退还标的资产。如因受让方自身原因导致转让标的资产未能按时移交的,转让方有权全额扣除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或等额的交易价款。转让方可单方解除《资产交易合同》,收回转让标的资产,再次进行公开转让; (2)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配合转让方完成合同审批流程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在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的交易价款一次****集团指定账户; (3****集团在出具资产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4)同意在收到《动态报价结果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服务费(服务费为成交金额的2%****集团指定账户; (5)因市场价格波动较大,已充分考虑办理转运等各项手续期间各项成本的变化及未来市场行情波动,充分认识到并自愿承担各项风险; (6)同意按《资产交易合同》相关约定与转让方办理转让标的移交,转让标的移交涉及的一切费用及税费由受让方自理,受让方在移交过程中应遵守转让方的规章、制度以及转让方的工作作息时间。由受让方引起的安全、消防、环保责任由受让方自负。受让方未在转让方要求的时限内清(拆)运完毕的,转让方有权将转让标的移出原有场地另行存放,运输及存放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4、本项目中涉及的保证金、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须由意向受让方的账户支付,本项目不接受代付。 5、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转让****集团全额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或等额交易价款用于补偿相关方应收取的服务费,剩余部分作为对转让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1)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且足额缴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在动态报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3)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的;(4)受让方未按资产交易合同约定支付剩余交易价款的;(5****集团资产交易规则中规定的意向受让方违约的其他情况。 6、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缴纳的保证金自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后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已缴纳的保****集团有关规定原额原路径退回。 7、标的资产的油渍清洗(如有)、装卸、运输、场地清理等费用由受让方承担,标的资产交割工作应按照转让方的安全环保要求开展,标的资产的装卸、运输须由具备装卸、运输资质或委托有装卸、运输资质的单位施工。标的资产移交过程中,因受让方原因造成的安全、环境污染所发生的任何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方不承担由此造成的任何责任。 | |||||||||||
| 无。 | |||||||||||
| 否 | |||||||||||
| 是 | |||||||||||
| 13 | |||||||||||
| 否 | |||||||||||
| 本项目选择动态报价方式,意向受让方在提交受让申请同时交纳保证金 | |||||||||||
| 11个工作日 | |||||||||
| 信息披露期满第2个工作日10:00 | 限时报价周期(秒)120 | ||||||||
| 1000 | 是否允许以起始价报价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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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有限公司资产转让动态报价须知 一、《****中心有限公司资产转让动态报价须知》(以下简称“《须知》”****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产权”)《****中心有限公司资产交易规则》和《****中心有限公司资产转让动态报价实施办法(试行)》制定。 二、意向受让方应在拟参与的资产转让项目(下称“该项目”)的信息披露公告期内向**产权递交《资产受让申请书》及《动态报价承诺函》等竞买文件,同时还应按该项目《资产转让信息披露公告》(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公告》”)的要求足额交纳交易保证金。经资格确认的意向受让方成为该项目动态报价活动的竞买人。 三、参加动态报价活动的竞买人,应知悉并遵守**产权《****中心有限公司资产交易规则》和《****中心有限公司资产转让动态报价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认真阅读了本《须知》并接受其全部内容。 四、该项目动态报价按转让标的现状进行竞价,《信息披露公告》是对转让标的的一般性说明,仅供竞买人参考。 五、竞买人在参加动态报价活动之前,应对转让标的进行了全面了解,接受该项目《信息披露公告》中对受让方的要求和相关条件,对竞买行为负责,且动态报价实施后不得以不了解所竞得标的为由予以反悔。 六、该项目动态报价****交易中心指定的竞价平台——动态报价平台(以下简称“报价系统”,(https://trade.****.cn/bidding-view/index)组织竞价。 七、竞买人使用已认证的动态报价平台帐户,登录动态报价平台,参与竞买活动。若竞买人尚未注册动态报价平台帐户,该竞买人通过资格确认后,将同步获得动态报价平台初始帐户。 竞买人应于报价前,登录"报价系统"(https://trade.****.cn/bidding-view/index)了解并掌握相关操作规程。 八、动态报价标的起始价为标的转让底价。 九、动态报价采取加价的方式进行。 十、动态报价加价规则: 动态报价的加价幅度依据该项目《信息披露公告》公示内容确定。各竞买人每次有效报价为当前报价加上加价幅度的整数倍(首次报价不低于起始价)。 十一、动态报价活动分为两个报价期,即自由报价期和延时报价期。 1、自由报价期一般自信息披露公告发布次工作日零时起至信息发布期满次日起第2个工作日的上午10时止。在此期间,竞买人按照该项目动态报价活动规定的加价规则进行有效报价。 2、自由报价期结束后进入延时报价期。限时报价期可由多个延时报价周期组成,延时报价周期依据该项目《信息披露公告》公示内容确定。延时报价周期内如出现新的有效报价,则进入新的延时报价周期;在一个延时报价周期内如未出现新的有效报价,则当前的最高报价方即成为受让方。 十二、涉及相关权利人未放弃优先权的情形: 行权方与普通竞买人现场共同参与竞价,行权方对最高报价应价或报出最高报价的,则其成为最终受让方;反之,则最高报价的普通竞买人成为最终受让方。 1、竞买人按照《信息披露公告》设置的加价幅度连续加价,有最高报价时,行权方可以该最高报价应价而不必加价,如无更高报价,则行权方竞买人成为受让方;如有更高报价,而行权方不作应价的,则该最高报价人成为受让方。 2、有两个或两个以上行权方都对最高报价应价而该行权方无更高报价的,由该行权方之间以该最高报价为底价按加价幅度进行多次报价,价高者得确定受让方。 其他行权方式,按照《信息披露公告》相关要求确定受让方。 十三、确定受让方后,**产权向受让方出具《动态报价结果通知书》,并通知转让方及其经纪会员。受让方应按照《动态报价结果通知书》的要求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交易价款,同时受让方按照其所签署的《动态报价承诺函》中的承诺向**产权支付相关服务费。 十四、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竞买人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有权要求**产权有权扣除其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 1、竞买人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各竞买人在动态报价期内均未登录**产权动态报价平台进行有效报价的; 3、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动态报价结果通知书》等文件履行相关义务的。 十五、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履行《动态报价结果通知书》等相关规定时构成违约,该违约方须向**产权交纳该项目动态报价中受让方及转让方应当支付的交易服务费。**产权有权根据转让方的申请再次组织该项目的交易活动。 十六、竞买人应对其参与竞价的注册帐户的安全性负责,任何使用竞买人用户名和密码登录进入动态报价平台的用户,在该平台上的一切行为均视为竞买人本人的行为,由竞买人负责。 十七、因竞买人如下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产权不承担任何责任: 1、未及时关注**产权发布的竞价活动相关信息的; 十八、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动态报价平台系统异常、竞价活动中断的,**产权不承担任何责任。**产权将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并通知各竞买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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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报价承诺函 项目编号:**** (****): ****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产权”): 本方就参与低压(裸线)8台设备等一批闲置资产项目(项目编号:**** )(以下简称“本项目”)动态报价活动做出如下承诺: 一、本方已仔细阅读并自愿遵守《****中心有限公司资产转让动态报价须知》(以下简称“《动态报价须知》”)等文件的规定;同意按照相关规定参加本项目动态报价活动。 二、本方已完成对本项目标的的全面调查了解(包括但不限于查阅由转让方提供的本项目档案文件),对项目标的情况已充分知晓。本方对竞买行为负责,自行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因所获取的标的信息不全面、误解等而产生的相应后果。 三、本方承诺在接到《动态报价结果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规定将本项目动态报价产生的交易服务费交纳至**产权指定账户。 四、本方在办理本项目资产变更、过户时,承诺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应由受让方缴纳的相关税费。 五、本方同意,在本方发生违反交易规则、《动态报价须知》及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转让方和**产权有权扣除本方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 六、本方同意,若本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因本方原因未履行《动态报价结果通知书》等相关规定而违约时,应向**产权交纳本次动态报价中受让方及转让方应当支付的交易服务费。**产权有权根据转让方的申请再次组织本项目的交易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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