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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高丽营镇(文化营村、张喜庄村和西马各庄村)小微水体治理及生态修复工程 |
| 其他 |
| **** |
| 财政性资金 |
| 25.000000 |
| 无 |
| 线上报名,线下递交文件 |
| ****人民政府 |
| 2026年08月10日 16时30分 |
| 比选 |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决算完成止。 |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前三日经“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响应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标书代写 |
| 非必填。如需对服务金额进行补充说明的可填写。 |
| 非必填,项目单位根据项目情况对该项目进行具体说明。 |
| 非必填。该项目是否存在需要中介机构回避的情况,若有回避情况填写回避单位的名称即可;若不涉及具体情况说明,可填写“无”。 |
| 1.向甲方提供**区高丽营镇文化营村小微水体治理及生态修复工程项目地质灾害评估报告。 2.向甲方提供**区高丽营镇西马各庄村小微水体治理及生态修复工程项目地质灾害评估报告 3.向甲方提供**区高丽营镇张喜庄村小微水体治理及生态修复工程项目地质灾害评估报告 |
| **** | 项目名称**区高丽营镇(文化营村、张喜庄村和西马各庄村)小微水体治理及生态修复工程 | |
| 其他 | 投资审批项目||
| 项目所在辖区 | **区 | |
| **** | 审批项目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 |
| 25.000000 | 星级评价无 | |
| 线上报名,线下递交文件 |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地点****人民政府 | |
| 2026年08月10日 16时30分 | ||
| 比选 | ||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决算完成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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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前三日经“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响应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标书代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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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必填。如需对服务金额进行补充说明的可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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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必填,项目单位根据项目情况对该项目进行具体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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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必填。该项目是否存在需要中介机构回避的情况,若有回避情况填写回避单位的名称即可;若不涉及具体情况说明,可填写“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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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向甲方提供**区高丽营镇文化营村小微水体治理及生态修复工程项目地质灾害评估报告。 2.向甲方提供**区高丽营镇西马各庄村小微水体治理及生态修复工程项目地质灾害评估报告 3.向甲方提供**区高丽营镇张喜庄村小微水体治理及生态修复工程项目地质灾害评估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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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长办 |
| 010****3716 |
| 河长办 | 传真|
| 010****3716 | 公司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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