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川县平等乡人民政府2026年伊川县平等乡乡村振兴示范区配套变电站至邵雍墓产业道路建设项目(二次)-成交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03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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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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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
2、采购项目名称:****2026年******示范区****电站至邵雍墓产业道路建设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07月17日
5、评审日期:2026年07月30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备注信息
**政采磋商(2026)0100-1号-1 ****2026年******示范区****电站至邵雍墓产业道路建设项目 **** **省**市**市**渠大道东段**建筑总部大厦Y156号 1,840,387.88 评审总得分:84.72分
序号 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1 ****2026年******示范区****电站至邵雍墓产业道路建设项目 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及答疑文件(如有)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 郎冬梅 豫241********14973
三、评审专家名单
张跃宗、刘君、张乃明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计算标准(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标准计取,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
收费金额:20,403.88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政府采购网》《****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通过**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出质疑或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均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2、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1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指定地点及时领取纸质版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电子版成交通知书须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自行下载。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人完成合同的签订。 3、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采购办 联系方式:0379-****5915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县平等乡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方式:0379-****10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地址:**省**市长夏门街与开元大道****酒店七楼701-706房间
联系人:郭女士
联系方式:188****176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女士
联系方式:188****1761
附件(2)
招标项目商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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