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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时间:2026-08-03 17:18】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 2.2.1 |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投标报价:45.00 分
技术响应:25.00 分
商务响应:5.00 分
售后服务:10.00 分
安装及调试方案:10.00 分
业绩:5.00 分
其他评分因素:0 分(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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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一、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
方法三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三:评标基准价=A×K。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小于7家时,取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大于等于7家小于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大于等于10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
K取值为 100 %(取值范围为:95%~100%,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或开标前随机抽取) 标书代写
说明一: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说明二: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说明三:上文“有效投标文件”是指经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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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偏差率计算结果保留六位小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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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条款号 | 评分因素(偏差率) | 评分标准 | 最高分 | |
| 2.2.4(1)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 |
1.等于评标基准价得满分。
2.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 0.3 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3.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 0.3 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评标价或次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时,低于或等于评标基准价得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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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00 |
| 2.2.4(2) | 技术响应评分标准 | 产品配置的合理性 (0~5.00)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产品核心组件、配套辅件情况,技术先进性等进行综合评审,满分5分。(优:5分;良:4分;中:3分;一般:2分;差:1分;无:0分) | 5.00 |
| 技术规格、参数响应性 (0~10.00)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产品技术规格、参数是否响应招标文件进行评审,满分10分。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得10分,每有一项负偏差扣1分,扣完为止。 | 10.00 | ||
| 制造工艺方案 (0~5.00)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产品的工艺方案体系、全工序流程、质控措施、工装设备、检验标准、成品管控等进行综合评审。(优:5分;良:4分;中:3分;一般:2分;差:1分;无:0分) | 5.00 | ||
| 产品维护便捷性及全寿命周期保障能力 (0~5.00)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产品的日常检修难易度、故障处置效率、配件供给时效、质保承诺、寿期运维服务方案、使用寿命保障措施进行综合评审。(优:5分;良:4分;中:3分;一般:2分;差:1分;无:0分) | 5.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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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总规则:评委汇总,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求平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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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4(3) | 商务响应评分标准 | 付款方式 (0~3.00)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得3分,不满足不得分。 | 3.00 |
| 交货期 (0~2.00)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不得分,提前5天加2分,最多得2分。 | 2.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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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总规则:分项汇总,直接求平均(客观项评委打分应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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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4(4) | 售后服务评分标准 | 售后服务人员配置 (0~2.00) |
投标人拟为本项目投入的售后服务人员具有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压电工作业或低压电工作业或电气试验作业)或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每提供1个满足要求的人员得0.5分,满分2分。 【提供售后服务人员相关证书及社保机构出具的2026-01至2026-06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清单材料,加盖社****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若售后服务人员属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退休人员必须出具退休证及劳务合同,若事业编制人员需要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的人事证明材料;以上材料以扫描件形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上述证明材料须能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 供)。 |
2.00 |
| 售后服务内容 (0~4.00)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体系、质保保障机制、本地化服务能力、应急响应措施、维保服务内容、专项服务方案等进行综合评审,满分4分。(优:4分;良:3分;中:2分;一般:1分;差:0. 5分;无:0分) | 4.00 | ||
| 对使用方人员的培训方案 (0~4.00) |
对投标人所提供的对使用方人员的总体培训方案、培训内容适配性、培训周期规划及实操教学安排等进行综合评审,满分4分。(优:4分;良:3分;中:2分;一般:1分;差:0.5分;无:0分) | 4.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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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总规则:评委汇总,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求平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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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4(5) | 安装及调试方案评分标准 | 指导和配合安装及调试方案 (0~10.00) |
对投标人提交的方案、现场安装技术指导内容、设备调试配套工作内容、驻场服务时长计划、现场故障应急处置预案、与总包施工进度协同配合机制进行综合评价,满分10分。(优:10-9分;良:8-7分;中:6-5分;一般:4-3分;差:2-1分;无:0分) |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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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总规则:评委汇总,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求平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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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设置篇幅扣分: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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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4(6) | 业绩评分标准 | 供货业绩 (0~5.00) |
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1月1日以来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应为智辅系统业绩,供货业绩累计金额在6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得2.5分、累计金额在8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得5分。【提供签订的供货合同(智辅系统合同或合同中包含智辅系统)、合同对应的销售****总局**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询的发票状态截图,相关资料放入电子投标文件中;如资料提供不完整的,该业绩将不被认可。业绩时间以合同下最早开具的发票时间为准,业绩金额计算以提供的发票累计金额为准。】 | 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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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总规则:分项汇总,直接求平均(客观项评委打分应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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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4(7) |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 | / | ||
| 招标人: | 招标人盖章位置2 **** | 招标代理机构: | 招标代理盖章位置2 **** |
| 地址: | **市**区上元大街598号 | 地址: | **市长江路198号 |
| 联系人: | 徐工 | 联系人: | 钟贤娴、茅婷婷 |
| 电话: | 025****5214 | 电话: | 025****127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