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
| 招标项目名称 | **县高原夏菜智慧化温室大棚建设项目(二次) | |||
| 项目类型 | 其他 | 项目编号 | **** | |
| 招标人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预审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 保证金缴纳方式 | 不缴纳 | 是否委托代收代退保证金 | 否 | |
| 监督机构 | ****农业农村局 | 审批、核准或备案机构 | ****农业农村局 | |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项目概算(万元) | 2072.480000 | |
| 是否远程异地 | 是 | 招标组织形式 | 委托招标 | |
| 招标内容与范围 | 项目总占地 90270.48 平方米,约 135.40 亩,共修建日光温室 30 座,总建设面积为 36039 平方米,约 54.06 亩,其中:(1)康丰乡杨****基地占地23.73 亩,** 5 座日光温室(12.3m*110m),每座 1353 平方米,总计:6765平方米。(2)苏集镇苏集村占地 22.18 亩,** 2 座日光温室(12.3m*120m),每座 1476 平方米,1 座日光温室(12.3m*60m),每座 738 平方米,1 座日光温室(12.3m*80m),每座 984平方米,1 座日光温室(12.3m*90m),每座 1107 平方米,总计:5781 平方米;其中 1 座管护用房,为轻钢结构,建筑面积为 88.88 平方米。(3)八松乡龚家庄村、魏家庄村共占地 78.74亩,** 7 座日光温室(12.3m*120m),每座 1476 平方米;1 座日光温室(12.3m*80m),每座984 平方米;1 座日光温室(12.3m*60m),每座 738 平方米,3 座日光温室(12.3m*50m),每座665 平方米,2 座日光温室(12.3m*110m),每座 1353 平方米,2 座日光温室(12.3m*100m),每座 1230 平方米。总计:21279 平方米;其中 1 座管护用房,为轻钢结构,建筑面积为 88.88平方米。(4)白王乡白王村占地 10.75 亩,** 2 座日光温室(12.3m*90m),每座 1107 平方米,总计:2214 平方米。(5)给水、电气、路等基础设施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实施方案及工程量清单) |
标段信息
| 1 | E620********489****6001 | 1922.340000万元 | 施工 | 查看详情 |
| 标段名称: **县高原夏菜智慧化温室大棚建设项目(二次)001 统一交易标识码: A99-126********755362E-****0803-000008-0 投标人资格条件: 1.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员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生产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根据建质规〔2025〕3 号文件要求配备项目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质量负责人1人、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注册造价师1人、机械员1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须持有效资格证或岗位证书,以上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资格预审合格后不允许更换,因不可抗力等因素除外。(施工员、质量员须为建筑工程专业) 4.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 5.信誉要求:信誉状况良好。 6.申请人须提供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委员会查询结果为准)。 7.申请人按甘建建[2015]436 号文件规定,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为本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同时欢迎参与本次招投标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以及社会各界就此进行监督、举报。 9.从业单位和工作人员有违法违规失信行为或失信记录纳入信用评价管理体系的一律不得投标,有出现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而引起投诉并被处罚的情况,以及其它未解决诉讼的,将按废标处理。 10.各申请人可就上述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标段内容: 项目总占地 90270.48 平方米,约 135.40 亩,共修建日光温室 30 座,总建设面积为 36039 平方米,约 54.06 亩,其中:(1)康丰乡杨****基地占地23.73 亩,** 5 座日光温室(12.3m*110m),每座 1353 平方米,总计:6765平方米。(2)苏集镇苏集村占地 22.18 亩,** 2 座日光温室(12.3m*120m),每座 1476 平方米,1 座日光温室(12.3m*60m),每座 738 平方米,1 座日光温室(12.3m*80m),每座 984平方米,1 座日光温室(12.3m*90m),每座 1107 平方米,总计:5781 平方米;其中 1 座管护用房,为轻钢结构,建筑面积为 88.88 平方米。(3)八松乡龚家庄村、魏家庄村共占地 78.74亩,** 7 座日光温室(12.3m*120m),每座 1476 平方米;1 座日光温室(12.3m*80m),每座984 平方米;1 座日光温室(12.3m*60m),每座 738 平方米,3 座日光温室(12.3m*50m),每座665 平方米,2 座日光温室(12.3m*110m),每座 1353 平方米,2 座日光温室(12.3m*100m),每座 1230 平方米。总计:21279 平方米;其中 1 座管护用房,为轻钢结构,建筑面积为 88.88平方米。(4)白王乡白王村占地 10.75 亩,** 2 座日光温室(12.3m*90m),每座 1107 平方米,总计:2214 平方米。(5)给水、电气、路等基础设施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实施方案及工程量清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