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龄之家项目2026年线上视频拍摄及制作供应商比选拟通过公开比选方式确定服务单位,具体事宜如下:
一、比选项目概况
1.比选项目名称:百龄之家项目2026年线上视频拍摄及制作
2.比选人名称:****
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4.服务要求:完成百龄之家项目2026年线上视频拍摄及制作
二、比选服务内容及验收标准
1.服务内容
| 序号 |
类型 |
服务内容 |
单位 |
条数 |
时长 |
最高限价 (含税) |
备注 |
| 1 |
系列精品长视频 |
围绕百龄之家、策划制作系列专题内容,涵盖品牌故事、服务理念、长者风采等主题。 |
12个月 |
4条/月 |
3分钟左右 |
10000/月 |
|
| 2 |
动画类 |
通过动画的形式展现百龄之家的服务内容 |
12个月 |
1条/月 |
30S |
||
| 3 |
短视频 |
展现百龄之家院区环境、服务内容、服务特色等。 |
12个月 |
9条/月 |
45S以上 |
2. 服务要求:服务包括年轻演员支持,设备支持、内容策划、脚本设计、视频拍摄剪辑(含航拍)、视频发布、粉丝互动、数据分析、后台管理等。视频分辨率1080P(1920×1080)全高清,帧率30fps,HDR高码率。
3.验收标准:字幕无错别字、漏字、标点错误,机构名称、服务项目、标语准确无误;文案表述严谨规范,无歧义、无负面暗示、无网络低俗梗、无不当调侃;配音、旁白、同期声准确同步,无音画错位、延迟问题;色彩自然真实,还原百龄之家实景环境,无严重偏色、过度滤镜,整体风格统温暖庄重,符合百龄之家形象。
三、服务费用及考核标准
1.本项目最高限价为120000元/年(含税),比选申请人的比选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报价无效。
2.月度考核视频自然流总播放量(播放量统计包含自有公众号及外部账号宣传渠道产生流量),月度总播放量需达到9万及以上;播放量大于7万且低于9万,扣除月度总费用的10%;播放量大于5万且低于7万,扣除月度总费用的15%;播放量低于5万,扣除月度总费用的20%。
3.本项目比选报价暂按单位条数计算,最终结算视频时长、数量及质量按照比选人审核通过的据实结算;比选报价包含运营、差旅、人工、设备、售后服务、税费(中选人须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服务所需的所有费用。
四、成片内容过错责任承担
因中选人剪辑失误、文案错误、画面选材不当、审美低俗、内容导向偏差、不当镜头取舍等中选人单方工作疏漏问题,视频发布后产生下列全部负面后果,所有经济损失、公关成本、平台处罚、舆情赔偿、维权费用均由中选人全额独立承担,比选人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1.成片内容违规造成比选人视频号、抖音、小红书等官方宣传账号出现:作品违规警告、单条视频限流、屏蔽、下架、禁止播放、禁止分享、减少推荐、流量限制;账号整体权重下滑、全账号限流、发布/直播/投稿等功能受限;平台违规记录留存、账号信用分扣减、账号评级降级;账号临时封禁、永久封禁、账号作废注销等各类平台处罚;
2.视频上线后引发网民误解、集中吐槽、批量差评、网络舆论争议,致使“百龄之家”品牌口碑受损、公众形象形成负面评价;
3.拍摄画面、镜头选取不合理,被公众曲解为机构存在虐待老人、护理服务缺失、居住环境恶劣、刻意消费长者等负面舆情;
4.文案措辞、画面价值导向存在偏差,引发社会舆论过度同情、公众大规模质疑比选人养老服务专业度与公益服务属性。
若发生上述任一情形,比选人有权视情节选择:扣除当期全部服务费、单方面解除本合同、要求中选人支付合同总价款20%违约金,同时中选人须承担比选人维权产生的公关费、诉讼费、律师费、赔偿款、平台罚款等全部直接与间接损失。
五、比选申请人的资格条件
1.比选申请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有能力提供项目所需技术、设施设备及服务。
2.比选人团队需包含摄影师、剪辑师、编导等成员,需提供本比选公告之日的近半年内(含公告发布之日)3名及以上员工社保缴纳记录证明。
3.比选申请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比选申请人未被依法禁止投标、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的情况或处于从业限制期限内。
5.比选申请人自本比选公告之日的前3年内(含公告发布之日),具备新媒体账号运营、民生类视频拍摄及制作、动画类视频制作类似业绩,每项至少提供1个案例(包含完整案例资料,包括合同复印件、拍摄成品链接/视频文件,合同需加盖双方公章,案例需可核实)。
6.有意参加比选的企业须根据本比选公告规定的方式、时间和地点提交比选申请文件。
六、比选材料提交
1.以下证明材料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中国信息公开网未被执行记录截图(https://zxgk.****.cn/)。
2.报价函(加盖公章),须独立密封。
3.比选时间:2026年 8 月 10日 9 : 30
4.比选地点:**省**市**区百龄之家院区
5.比选人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173****3995;
6.公告媒介:在三****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com/)公示。
七、比选及评标办法标书代写
1.比选申请人应在于2026年 8 月 10 日 9 : 00 前将比选申请文件(一式一份,详见附件1),《报价函》(一式一份,需独立密封,详见附件2)递交或邮寄至比选地点。逾期送达或未送到指定地点的或《报价函》未独立密封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2.本比选项目采用最低价中选法。比选申请人的比选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各子项目的比选单价不得高于对应子项目的单价最高限价,否则其报价无效。
2.若资格条件、报价符合要求的比选申请人<3家时,本次比选失败,按流标处理。
3.若资格条件、报价符合要求的比选申请人数量≥3家时,将符合条件的比选申请人的报价由低到高排序,有****一中选候选人,以此类推选择第二、第三中选候选人。当出现二个或二个以上比选申请人的有效报价相同时,则以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排序;以比选申请人提交比选申请书的签到号作为代表号进行随机抽取,先抽取出来的排序在前。
4.公示结果:公示比选结果。
5.签订合同:中选人确定后,应及时与比选人对接磋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签订书面合同。
八、其他事宜
1.参选人需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虚假信息,取消参选资格。
2.中选的单位非不可抗力原因放弃中选的,给比选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进行赔偿。不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每延期1日,扣除合同总额的5%。
3.中选单位必须自行完成与活动相关的报备工作,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如有发现,比选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给比选人造成的损失由中选人承担。
4.若中选人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税率低于合同约定的税率时,双方应确保结算金额的不含税金额不变,且比选人支付给中选人的结算金额根据减少的增值税金额相应扣减,因上述原因产生的其他费用由中选人承担。
5.重新委托。中选人放弃中选、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中选单位的中选资格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确认无效的,比选人可以按照中选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选候选人为中选人,也可以重新比选。
6.若在服务期内,比选人需新增服务,该服务需由比选人、中选人双方面议协商办理补充单价。
7.投标保证金比例为投标总价的2%,于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履约保证金比例为合同总价的6%,合同履行完毕到期后28日内无息退还。中选人须在签订合同当日(含此前)足额缴纳履约保证金,逾期未缴纳的,视为自动放弃中选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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