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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草原局关于印发〈松材线虫病疫区和疫木管理办法〉的通知》(林生规〔2026〕3号)和《****林业局关于印发〈**省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2025年版)〉的通知》(粤林函〔2025〕108号)及有关规定,现就我县关于认定松材线虫病疫木安全利用定点加工企业资格有关事项公告如下(详见附件),公告期自2026年8月3日至8月10日,共7天,在公告期限内,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留下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公章。反映情况和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附件:关于认定封****公司松材线虫病疫木安全利用定点加工企业资格的批复
公告时间: 2026年8月3日至8月10日
联系单位:****林业局
联系地址:**县**街道建设西路9号
邮编:526500
电话:0758-****408
电子邮箱:fklyj-sfz@zhaoqin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