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超声科彩超、心电图机等设备采购项目第2次澄清公告 | ||||||||||||||||||||||||||||||||||||||||||||||||||
| 更正公告 | 公告发布时间2026-08-03 | |||||||||||||||||||||||||||||||||||||||||||||||||
| 李雯 | 公告子包数量- | |||||||||||||||||||||||||||||||||||||||||||||||||
| 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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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超声科彩超、心电图机等设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07-16 二、澄清信息 更正事项:招标文件 更正方式:澄清 澄清内容: 1、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二、项目概况 2、招标范围:序号1:心电图机(含心电网络系统及接口费)、序号3:高端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系统”标注为核心产品与“招标文件第五章货物技术规格 一、采购设备清单”标注核心产品不一致,以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所标注的核心产品为准。 2、招标文件第五章货物技术规格“1心电图机(含心电网络系统及接口费)”
更正为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本澄清公告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澄清公告与原采购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澄清公告为准。 各有关当事人对本澄清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澄清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 地址:**市**区安夏路创美大厦B座22楼 联系人:钟女士 联系方式:0731-****9006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万家丽中路469****中心9楼904室 联系人:盛娟、周跞、吴颖、王莎莎、谭运耀 电话:0731-****59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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