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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效日期: | 2026-08-03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
关于****年产300吨厚度≥0.03mm聚乙烯食品包装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商梁环审〔2026〕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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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7375264)报送的由******公司编制的《****年产300吨厚度≥0.03mm 聚乙烯食品包装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 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为迁建目,该****园区清凉寺大道与**路交叉口南260米路西鼎兴智能应急装备产业园8号厂房101。该《报告表》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评 价结论可信。我局批准该《报告表》,原则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中所列项目的建设内容和环境保护 对策措施进行建设。
二、你单位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相关方的垂询。
三、你单位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确保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 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向设计单位提供《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确保项目设计按照环境保护设计规范要求,落实防 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保设施投资概算。
(二)依据《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对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噪声等污染, 以及因施工对自然、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三)项目在运行时,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 、废气。对各废气污染物产生环节采取有效的收集和治理措施,减少无组织排放。产污设备上方设置集气罩(加装软帘)收集后,经“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危废暂存间暂存废气负压收集后,与生产废气一并进入“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经15m 高排气筒 (DA001)排放。本项目各废气污染源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 含2024年修改单)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以及《**省环****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建议值要求,同时满足《**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版)》中六、塑料制品企业的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2、废水。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废水处理措施。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项目生 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 表4三级标准和**市第五污水处理 厂设计进水水质要求,依托园区已建成化粪池收集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处理厂处理。
3、噪声。采取有效的降噪措施,确保四周厂算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嵘声排放标准》( GB 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固体废物全部妥善处置,各类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应满足《中华人民**国固体废 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 要求,避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四)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要求,制订并落实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和应急预案,加强日常管理,防止发生污染事故。
(五)该项目迁建后主要污染物控制指标为:非甲烷总烃0.0658吨/年,化学需氧量0.0048吨/年, 总磷0.000048吨/年;非甲烷总烃从****迁建前的原有工程中倍量替代,化学需 氧量和总磷从****迁建前的原有工程中等量替代。
(六)如果今后国家或地方颁布严于本批复指标的新标准,****公司应按新的排放标准执行。
四、你公司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五、本批复有效期为5年。如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或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 工艺、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应重新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2026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