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青衣江校区室外游泳池完善配套设施项目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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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青衣江校区室外游泳池完善配套设施项目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6-08-03 18:59

****学院自行组织的青衣江校区室外游泳池完善配套设施项目(****)分别于7月27日和7月31日2次流标,按规定于2026年8月3日进行竞争性谈判,现评审工作已结束,确定成交结果如下:

成交供应商:****;

成交供应商地址:**省**市**区青云山路1号恒大建材城33#栋1-2号;

成交金额:90000元;

服务要求:

1.完全满足采购公告中“三、施工内容”中的技术要求和工程量清单。

2.根据工程量清单进行施工,工程质量应达到现行国家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3.本项目质保期:自验收合格起1年。质保期内,供应商应在接到采购人通知的2小时内到达采购人指定地点维修恢复原貌。

4.供应商负责施工现场安全并承担施工期间一切安全责任。

5.供应商知晓并响应招标文件对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规定

6.满足招标公告对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

7.履约时间:领取成交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合同签订,合同签订生效后30个日历天完**装、调试,确保游泳池正常投入教学使用。

8.履约地点:****学院青衣江校区。

9.验收:参照《****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财政****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及国家和地方相关的法律、规范及行业标准执行,以满足采购人的实际需求为准。

10.付款方式:全部完工并安装调试完毕,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中标金额的97%,剩余3%作为质保金,一年后无质量问题将无息退还。

11.在货物运输及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责任由供应商全权负责,并承担一切费用。

12.供应商使用的材质、购买设备的技术要求、参数、规格不得低于采购文件文件要求。


评审小组:彭步进、刘和超、陈卓;

成交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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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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