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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区新塘镇西洲村**村改造安置区配套道路-南碱大道项目(南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广建滨东****公司:
你单位报送《关于审批**市**区新塘镇西洲村**村改造安置区配套道路-南碱大道项目(南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经联审决策,原则同意你单位报来的**市**区新塘镇西洲村**村改造安置区配套道路-南碱大道项目(南段)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605-440118-04-01-994307)。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新塘镇。
二、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项目呈南北走向,北起福华路附近,南至**大道,全长约1.204km,道路宽度为30m,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设计速度40km/h,双向四车道。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给水、排水、交通及交通疏解、照明、小型综合管廊、绿化、海绵城市及管线综合等工程。
三、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14138.3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9970.7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128.44万元(含管线迁改费1808.12万元)、预备费564.55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474.63万元。项目建设资金纳入西洲村**村改造成本。
四、建设管理模式。项目由**广建滨东****公司组织实施建设,请****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优化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审批流程实施意见》的通知(增府〔2017〕9号)要求,以及《******局****分局关于办理西洲村**村改造安置区配套道路-南碱大道项目(南段)用地和规划意见的复函》(穗规划**增函〔2026〕1627号)等文件有关精神,结合项目建设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用地手续,并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落实树木保护和海绵城市建设要求。
五、招标事项。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详见附件。
六、本审批文件有效期2年。有效期内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本审批文件持续有效;有效期届满时未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向我委(局)申请延期,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七、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落实各项开工、施工条件;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组织实施;严格按照本批复投资开展限额设计,严格控制造价。
附件:**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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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3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区财政局,****建设局,****政府。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 全部招标 | 部门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 勘察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设计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建筑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安装工程 | |||||||
| 监理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主要设备 | |||||||
| 重要材料 | |||||||
| 其他 | |||||||
| 核准意见: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1、招标范围:根据《**省实施〈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委员会令 第16号)的规定,对勘察、设计、建筑工程、监理全部招标。 2、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