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司收到了公众关于《**至**高速公路**至**段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相关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有关规定,为充分听取公众意见,保障公众环境保护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我司现启动深度公众参与程序,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至**高速公路**至**段
项目地点:位于**市,途经**县、**区、**县、**县。
项目性质:**
建设内容:项目主线路线里程68.039km,按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20km/小时,路基宽34.0米(桥梁标准断面宽度33.5米)。工程设置1条连接线,总长3.95km,路基宽度25.5米,设计车速80km/h。设置桥梁33576米/43座、隧道677米/1座、9处互通立交。设置服务区1处,****中心1处,养护工区1处,匝道收费站5处。
二、座谈会安排
会议议题:就本项目环境影响预测结论、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等公众关注问题进行座谈
会议时间:2026年8月18日14时
会议地点:******政府会议室
参会人员:建设单位代表、环评单位代表、设计单位代表、可能受影响的公众代表及有关部门代表
三、公众代表报名方式
(一)报名条件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可能受影响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报名时间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8月17日止(座谈会召开10个工作日前)。
(三)报名方式
电话报名:135****6320,联系人:王飞
电子邮件:****@qq.com
现场报名:前往**省**市**区**大道特3号空港供应链大厦19楼1938室填写报名表
(四)报名信息
报名时请提供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住址、是否受项目直接影响、主要关心的问题等。
(五)代表遴选
建设单位将综合考虑地域、职业、专业、受影响程度等因素,合理确定参会公众代表名单,并在会议召开5个工作日前书面通知选定代表。
四、公众意见反馈渠道
未能到场参会的公众,仍可通过以下方式提交与环境影响相关的意见和建议:
公众意见表:https://pan.**.com/s/1Q5UyNsvfFSuijP8RXR5u7Apwd=vyfa 提取码:vyfa
电子邮箱:****@qq.com
邮寄地址:**省**市**区**大道特3号空港供应链大厦19楼1938
邮编:438000
联系电话:188****3211
五、注意事项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公众参与仅受理与环境影响相关的意见。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环评无关的诉求,不属于本次公众参与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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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