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物业服务 | 不限品牌 | 上门送货 |
2026-08-20
至
2027-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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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0000.00 元 | 1 | 项 | 小计 ¥3000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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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参数: ****机关办公区域物业服务,服务内容包含秩序维护、日常保洁、办公区域巡查、会务保障、简易设施维修维护、绿化养护、突发事件配合处置等。(项目存在节假日临时保障、夜间安防突发情况、设施故障等应急处置需求,应建立完整应急处置预案,配备机动备勤人员,保障各类突发事项快速处置。) 人员配置:1.项目负责人员1人;2.安保维护人员3人;3.保洁人员3人。其中项目负责人员及安保维护人员应兼任消防岗位、水电维修岗位。 项目突发应急任务频次较高,夜间、节假日临时保障需求较多,请各供应商充分评估人员就近调配条件,合理制定报价。供应商参与报价,视同充分知悉项目应急值守、临时任务、夜间处置等全部工作要求,充分评估自身服务能力、通勤条件、人员调配条件,审慎报价。 供应商应满足资格条件: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有效的营业执照。 2.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的,不得参与竞价。 3.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由供应商正式聘用,具备不少于5年物业管理项目管理工作经验,并提供自竞价公告发布之日前连续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养老/医疗保险任选其一),社保缴纳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供应商一致。 4. 有投标意向的供应商须携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等材料到我单位实地勘察工作环境,了解服务要求,沟通服务方案。 5.供应商近3****机关办公区物业服务项目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 6.持证上岗。项目负责人须持有物业管理员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秩序维护岗位配备保安员证;消防安全岗位持有有效消防设施操作员证。 7.供应商需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和职业健康安全认证证书。 8.根据成本核算的有关要求,非合理区间的竞价将不被接受。 9.本项目服务设置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包含在整体服务期限内。试用期内采购人按照考核标准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考评,若试用期考核不合格,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供应商须配合完成工作交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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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3000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