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持有****集团)******公司1户债权资产进行公开处置,现予以公告。
债务企业名称:****集团)******公司
所 在 地:**省**市
债权总额:41,119,395.38元
担保方式:抵押、保证
一、债权基本情况
截至基准日2026年7月20日,债权总额为41,119,395.38元,其中本金37,116,174.83元,利(罚)息、复利共计4,003,220.55元,其他费用0.00元,担保方式为抵押和保证。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其他费用等按借款合同(或相关协议)、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计算标准、****银行的有关规定计算以及破产管理人认定的金额为准,保证****法院生效判决为准,债权基本情况详见下表:
基准日:2026年7月20日,币种:人民币,单位:元
| 序号 |
债务人 名称 |
本金余额 |
利(罚)息、复利 |
其他费用 |
债权合计 |
诉讼情况 |
担保情况 |
| 1 |
****集团)******公司 |
30,051,105.37 |
3,419,045.89 |
0.00 |
33,470,151.26 |
破产 |
抵押:****集团)******公司,抵押物为其名下位于**省**市乌沙镇窑上村的机器设备; 保证:**万****公司、徐金洪、徐金涛、潘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
| 2 |
7,065,069.46 |
584,174.66 |
|
7,649,244.12 |
破产 |
保证:徐金洪、徐金涛、******集团****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
|
| |
合计 |
37,116,174.83 |
4,003,220.55 |
0.00 |
41,119,395.38 |
|
|
二、诉讼情况
本债权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但债务人已于2019年5月9****法院受理破产程序并自2019年5月9日后停止计息,本债权已申报,其中上表中序号1对应的债权系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序号2对应的债权系普通债权。本债权已起诉保证人,情况如下:
(一)上表中序号1对应的债权
该债权系直接依据公证文书申请执行,经多次申请恢复执行,目前正在执行程序中。
(二)上表中序号2对应的债权
该债权已取得生效法律文书,内容如下:1、****银行****公司于2018年5月14日分别与徐金涛、徐金洪、******集团****公司签订的编号****、288********0027、288********0028《保证合同》有效;2、徐金涛、徐金洪、******集团****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银行****公司连带偿还借款本金1000万元,连带支付借款期限内利息565500元、复利18674.79元、2017年5月14日至2018年5月14日期间的利息83320.74元,共计****7495.53元。徐金涛、徐金洪、******集团****公司实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后,可向借款****集团)******公司追偿;3、驳回****银行****公司其余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90172元,由****银行****公司负担4367元,由徐金涛、徐金洪、******集团****公司共同负担85805元。
上述法律文书生效后已申请执行,目前已执行终本。
三、债务人及担保人情况
(一)债务****集团)******公司
该企业成立于2004年11月12日,注册地址位于**省****市乌沙镇窑上村,法定代表人及实际控制人为徐金涛,注册资本610万元,主营业务:铁合金冶炼、销售。目前已破产。
(二)担保人******集团****公司、**万****公司、徐金洪、徐金涛、潘莹
1、******集团****公司。该企业成立于2001年2月23日,注册地址位于**省****市坪东新区迎新大道碧翠苑6幢1302号,法定代表人及实际控制人为徐金涛,注册资本2000万元,主营业务:铁合金产品;铬矿、铬铁、镍矿、镍铁、锰矿的销售。目前经营状态为存续。
2、**万****公司。该企业成立于2004年11月12日,注册地址位于**省****市洒金街道洒金大道中段**市****公司综合楼,法定代表人及实际控制人为秦学志,系国有控股企业,注册资本10000万元,主营业务:铁合金销售、生产、锰系产存品、中低碳锰铁、五金机电、钢材、铁合金附属材料、铬矿、铬铁销售。目前经营状态为存续。
3、徐金洪、徐金涛、潘莹
| 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码 |
住址 |
| 徐金洪 |
男 |
522323********003X |
**省**县盘水镇 |
| 徐金涛 |
男 |
522323********0014 |
**省**县盘水镇东街 |
| 潘莹 |
女 |
522323********5626 |
**省**市桔山街道办 |
四、瑕疵披露
上述债权资产及其从权利可能存在的瑕疵或缺陷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一项或多项:
(一)上述债权资产借款人、担保人或其他责任主体可能已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限制消费人员名单;
(二)债权金额可能存在计算误差而致与实际金额不符、存在应付而未付费用或已支付而未扣减的情形;
(三)主从债权证明文件可能为复印件,或者主从债权证明文件缺失或不完整;
(四)主从债权经司法程序部分败诉、不能变更诉讼、仲裁或执行主体、法院已裁定终结执行等诉讼风险;
(五)债权历时较长,有关时效可能已届满,****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六)抵押物可能存在多个抵押权人或已经被处置的情况。
(七)本债权项下债务人已于2019年5月9日破产,本债权已申报,处置基准日前本债权曾获受偿,剩余债权金额需以破产管理人认定的金额为准;
(八)上述债权明细表中序号2对应的债权虽已诉已执行,但生效法律文书并未确认对保证债权的后续利(罚)息、复利等费用计算方式,提请意向人注意保证债权对应利(罚)息、复利存在无法计算至债务人破产受理之日的风险。
(九)债务人还提供了房屋和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但因房屋和土地均未办理所有权登记,故也未能办理抵押登记。
五、交易对象与交易条件
(一)交易对象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
2、不属于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人管理人员、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拍卖人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不属于与参与不良资产转让的****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属于标的资产原债务企业及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公司;担保人为自然人的,不属于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属于标的资产原债务担保****公司;不属于标的资产原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亦不属于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不良资产的主体,不属于前述主体投资、控制或享有其他权益的企业或其他实体。
3、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属于标的资产原涉及的债务人、相关担保人、其关联方及债务人、相关担保人委托的主体;不属于反恐、反洗钱黑名单人员;不属于其他依据监管机构的规定不得收购、受让标的债权的主体。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
六、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8月3 日
有效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有效 。
七、处置方式:
按照《****公司资产处置管理办法(修订)》规定的方式进行处置,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公开竞价转让、债务重组等。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受理公示事项
联系人:张先生、马先生 联系电话:0851-****2673
****0374
通讯地址:**市**区枣山路11号港天大厦1幢1单元4层
受理举报事项
分****纪委办公室)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851-****0484
****监管局监督电话:0851-****7052
****
2026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