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要求,对******项目调试日期进行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位于**市石岐区青溪路18号十套02卡。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及主要处理方法如下:
水污染物及治理措施: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市政管网排入**市珍****公司处理;生产废水经自建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后,中水回用于洗水工序,废水处理系统产生浓水定期交由给有处理能力的废水处理机构处理。
大气污染物及治理措施:激光雕刻工序产生的废气经设置自带废气收集系统收集后通入一套水喷淋塔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废水处理系统恶臭气体加强车间内通风处理无组织排放。
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项目选用环保低噪型设备,采用减振、降噪等防治措施。优化总平面布局,加强场区绿化,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对各类设备加强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而产生的高噪声现象。各种设备严格管理,文明作业,避免不必要的噪声产生。
固体废物治理措施: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一般固废收集后交由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理能力的单位收运处理;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具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
该项目各种污染物若能做到有效治理,均可实现达标排放,对环境的影响不大。
为让公众充分了解本项目建设,广泛收集公众意见,以实现项目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三者的协调统一,现向公众广泛征求意见,集中公众的智慧,获得解决有关问题的方法、建议。现请您就项目的问题,自由发表意见。谢谢您的**与支持!
二、调试起止日期:
调试起止日期:2026年6月1日—2027年5月31日
三、公众反馈意见的注意事项:
1、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
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自2026年6月1日至2026年6月12日
对于本项目的建设,如公众在环境保护方面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公众可通过电话或网上留言向以下单位的联系人提出意见:
联系人:陈清珊 联系电话:138****19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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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