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单位****拟对**市综合集成监管平台运维与驻场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现将采购人的单一来源申请材料进行网上公示,如有其他供应商对此持有异议,请携书面材料(加盖公章)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联系,在公示期期满后提出的申请将不再受理。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项目名称:**市综合集成监管平台运维与驻场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市综合集成监管平台于2025年上线运行,同步全市341个行政检查主体、1.4万名行政执法人员以及39万家企业信息。联通**、发改、市场监管等条线系统,归集省“双随机、一公开”系统、省交通综合执法系统、省安全生产执法系统2.2万余条执法数据。平台运行以来,各级执法部门共制定2.6万余件检查任务、1.7万余件服务任务,各部门运用平台实施扫码入企,检查频次同比压降20%到70%不等。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31.5万。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1.**市综合集成监管平台由****承建。平台对接了省“双随机、一公开”系统、省交通综合执法系统、省安全生产执法系统、**标准地址码系统、市监局企业库等多套外部系统,数据结构和业务流程较为复杂。2.该系统属于**市行政检查专属系统,核心源代码、底层技术架构、数据交互方式均为专属定制,未对外公开、未授权任何第三方机构使用,具备完全技术唯一性。本次采购的业务优化、运维和驻场服务,均基于原有系统底层架构开展迭代开发,涉及系统核心底层代码修改、原有业务逻辑调整、数据接口适配优化等核心技术工作。除原技术开发主体外,其他第三方机构无完整的系统技术文档、底层代码权限及核心架构认知,无法精准适配系统专属技术体系,不具备项目实施的基础技术能力。
为了保障**市综合集成监管平台平稳运行,功能优化效果最佳,最大程度的保证平台对接的不中断,同时出于系统对接的兼容性及信息的安全性考虑,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形式向****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地址:**滨****科技园汇祥道399号6号楼。
三、公示期限
本公示期自2026年8月4日---2026年8月10日17:00截止,如对本公示有异议的,请于2026年8月10日17:00前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四、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联系地址:**市**区崇文路1****广场22楼;
需求联系人:冯先生,联系电话:0513-****3862;
监督联系人:仇女士,联系电话:0513-****22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青年中路153号4号楼213室;
联系人:李艳梅;
联系电话:0513-****1998。
五、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