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监内食堂禽畜肉及加工冻品配送服务项目(二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 | 福****商贸大道16号倪世物流园一层E29 | 3,600,000.00元 | 100.00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服务类(****)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1 | 农畜产品批发服务 | 食堂禽畜肉及加工冻品等 | **监狱监内食堂禽畜肉及加工冻品配送服务 | 提供的物资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国食品卫生法》及国家行业标准的有关规定,产品应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要求 | {本项目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签订合同后,采购人通知中标人配送的货物品种、数量后,中标人按规定的时间内将物资配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 | 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招标文件要求。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交付 | 3,600,000.00 |
五、评审专家名单:
| 采购人代表: | 陈甬峰 |
| 评审专家: | 黄伟凡 、 涂林青 、 林丽葆 、 李青青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的招标代****监狱系统政府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以合同金额为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向中标人收取。费率标准:50万元(含)以下的按1%收取;50万元至100万元的按0.9%收取;100万元至500万元的按0.5%收取;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按0.2%收取;。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以转账或汇款方式提交。②代理服务费缴交账户信息:账户名:****;账号:773********028873;开户行:****银行**南门支行。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监内食堂禽畜肉及加工冻品配送服务项目:3.15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资格与符合性审查情况:各投标人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均合格。
2.本项目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作为合同执行价格,评标时的报价只作为获取按实结算的下浮率依据,不作为实际结算的合同金额,实际结算金额为预算金额600万元。实际采购金额按中标折扣及实际供货量为准进行结算。
3.若合同期满或在合同期内采购总金额已经达到本项目预算金额,则本合同自动终止(即视为供货期限届满)。
4.****,中标下浮率:40%。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
地址:**市童游曼头山7号
联系方式:邓先生 0599-****025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区西二环中路301号东南医药大楼6层
联系方式:蔡华凯、刘鼎埕、郑道铖 0591-****73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蔡华凯
电话:0591-****7330
****
2026年08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