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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6-08-03
| 项目名称 | 民**尼雅镇甫甫克村农田提质改造及节水灌溉配套以工代赈项目 | ||
| 建设地点 | **维吾尔自治区**地区民**尼雅镇甫甫克村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43782.67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艾麦尔江﹒麦麦提敏 |
| 联系人 | 姚国辉 | 联系电话 | 156****7635 |
| 项目投资(万元) | 680 | 环保投资(万元) | 35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7-12-31 | ||
| 建设性质 | **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27 防洪除涝工程项中城镇排涝河流水闸、排涝泵站。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甫甫克村农田提质改造900亩;**水渠8公里、流量0.2m3/s,砂砾石机耕道路4米宽8公里。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废气 | 其他措施: 施工场地洒水降尘,建筑材料采用篷布遮盖,集中堆放,减少尘源;在运输作业过程中必须加盖篷布或适当洒水,降低起尘 | ||
| 废水 生产废水 | 生产废水 其他措施: 施工过程中的泥浆废水、机械清洗废水用于砂石路沙水降尘 | ||
| 固废 | 环保措施: 1.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堆放在指定地点,施工结束后按照相关要求运送到指定地点,防止对环境的影响;2.在人员活动密集处设置小型垃圾桶,存放零散垃圾,用垃圾清运车清运至指定地点处理。 | ||
| 噪声 | 有环保措施: 施工过程中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高噪声施工设备的维修管理,减少设备非正常的噪声;施工车辆的运行路线和时间尽量避开噪声敏感区和噪声敏感时段。 | ||
| 生态影响 | 有环保措施: 施工结束后,应对占用的场地和搭建的临设及时进行平整和植被恢复,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 ||
| 承诺:**** 艾麦尔江﹒麦麦提敏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艾麦尔江﹒麦麦提敏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