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丰县尼雅镇甫甫克村农田提质改造及节水灌溉配套以工代赈项目

审批
新疆-和田-民丰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03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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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6-08-03

项目名称 民**尼雅镇甫甫克村农田提质改造及节水灌溉配套以工代赈项目
建设地点 **维吾尔自治区**地区民**尼雅镇甫甫克村 占地面积
(平方米)
43782.67
建设单位 **** 法定代表人 艾麦尔江﹒麦麦提敏
联系人 姚国辉 联系电话 156****7635
项目投资(万元) 680 环保投资(万元) 35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7-12-31
建设性质 **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27 防洪除涝工程项中城镇排涝河流水闸、排涝泵站。
建设内容及规模 甫甫克村农田提质改造900亩;**水渠8公里、流量0.2m3/s,砂砾石机耕道路4米宽8公里。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废气 其他措施:
施工场地洒水降尘,建筑材料采用篷布遮盖,集中堆放,减少尘源;在运输作业过程中必须加盖篷布或适当洒水,降低起尘
废水
生产废水
生产废水
其他措施:
施工过程中的泥浆废水、机械清洗废水用于砂石路沙水降尘
固废 环保措施:
1.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堆放在指定地点,施工结束后按照相关要求运送到指定地点,防止对环境的影响;2.在人员活动密集处设置小型垃圾桶,存放零散垃圾,用垃圾清运车清运至指定地点处理。
噪声 有环保措施:
施工过程中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高噪声施工设备的维修管理,减少设备非正常的噪声;施工车辆的运行路线和时间尽量避开噪声敏感区和噪声敏感时段。
生态影响 有环保措施:
施工结束后,应对占用的场地和搭建的临设及时进行平整和植被恢复,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承诺:**** 艾麦尔江﹒麦麦提敏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艾麦尔江﹒麦麦提敏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