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能保定发电有限公司2026年8月-11月粉煤灰销售项目交易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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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11月粉煤灰销售项目交易公告
作者:王启韬
分类:交易信息公告
发布时间:2026-08-04 00:00:00
所属商铺:****商铺

****向国能e电平台承销商进行询价销售,请有意向参与的单位仔细阅读询价文件,按要求办理相关事宜,慎重报价。

一、项目概况与范围

1.项目名称:****2026年8月-11月粉煤灰销售项目

2.取货地点:**市**蠡吾镇****

3.产品信息

产品名称 数量(吨) 最小交易量(%)
原灰 50000 10

4.报价保证金金额及支付方式:10000元 / 仅支持线下

5.**上架时间:2026-08-05 12:00:00

6.报价保证金支付截止时间:2026-08-07 14:59:30加急标书代写

7.报价时间:2026-08-07 12:00:00 至 2026-08-07 15:00:00

8.取货日期:2026-08-11 00:00:00 至 2026-11-21 00:00:00

9.询价方式:线上

10.成交判定:以“价格高、数量大、报价早”的规则对报价客户进行排序,最终成交以二次谈判的结果为准。

二、联系方式

1.联系人:王启韬

2.联系电话:197****0211

3.发布单位:****

4.技术支持电话:010-****5425 或 010-****5432


三、询价要求:

1.本****公司2026年8月11日-2026年11月20日期间(具体开始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生产的粉煤灰。询价周期内总产量预估为5万吨左右,****公司实际产量和市场情况进行调整。

2.询价人不保证询价周期内生产的粉煤灰的任何物理化学指标,不承担由此给报价人造成的任何损失。报价人承诺已知悉粉煤灰的特性,不对产品质量提出任何异议。

3.合格的客户

3.1客户单位应是在中华人民**国注册的独立法人,应具有粉煤灰综合利用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不得同时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询价活动。

3.2客户单位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和重组状态。

3.3客户单位应具有粉煤灰综合利用方面的经验,并具有相应的运输和存储能力,****公司粉煤灰的运输、存储、利用等过程合法、安全、及时。

3.4客户单位没有国家有关部门所界定的腐败或者欺诈行为。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不合格客户,禁止参与报价:

4.1违反电厂现场安全环境等各项管理规定,造成人身、设备、环保、重大社会不良影响等严重后果的,包括同****公司。

4.2将电厂粉煤灰掺假冒充、以次充好且仍以原厂名义、等级宣称,造成严重后果的。

4.3因客户单位自身原因导致履约能力较差,****电厂带来严重损失的。

4.4有通过不正当竞争手段干扰、破坏询比价(或招投标)工作纪录的。

4.5有严重的资信不良纪录的。

4.6****集团列入供应商失信名单或者限制准入的。

4.7特别申明:提供的业绩、信誉、注册资金、综合实力等虚假资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围资格。

5.询价文件的构成

5.1询价文件由下述内容组成:

(1)询价邀请书;

(2)询价须知;

(3)合同格式文本;

(4)询价项目说明;

(5)报价承诺函格式;

(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5.2询价响应单位应详细阅读询价文件中所有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格等要求,按照询价文件要求提交报价,并对询价文件的要求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没有实质性响应询价文件要求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6.报价文件的构成

(1)报价承诺函。

(2)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三证合一)。

(3)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必须是亲笔签名,不得使用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并要加盖企业公章。

(4)业绩合同材料:近三年内(2023年1月1日至报****电厂签订的粉煤灰销售或利用或处置方面的合同至少1个(必须包含采购范围、合同签订时间、甲乙方盖章页),同时提供业绩合同对应的其他证明文件:结算发票(开票时间2023-01-01至采购公告发布时间)。

(5)综合利用能力证明材料:如环评报告、环评批复、排污许可、环境保护设施验收等文件以及近三年内(2023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期)申报的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评价报告在县级以上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备案通过(提供网站截图)。

(6)信誉证明材料:未被列入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www.****.cn)》失信黑名单;****总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企业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shixin.****.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站截图)。

(7)能圆满完成本项目所必须的组织及技术保证措施(运输能力及存储能力证明)。

(★重要)报价文件中未提供上述资料的客户将无法通过客户关系。

7.报价要求

7.1报价一律以人民币币种报价。报价为含税单价(税率为13%)。报价中应包括完成询价文件所确定的范围的全部内容,以及为完成上述内容所必须的全部费用。

7.2本项目釆用“单价+数量”的询价方式,在报价时自行考虑不确定因素。

7.3此报价内容作为询价人对询价响应单位报价文件评审的依据,但不限制询价****销售处置合同的权力。

7.4本次报价粉煤灰含税单价下限为:12元/吨,报价须为整数。询价人不接受低于单价底限的报价,并视其为不符合询价文件要求。

7.5本次报价暂定为2026年8日11日-11月20日期间的产生量,各成交用户报价的加权单价为首期〈2026年8月11日至2026年9月10日)的结算期价格(具体开始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自2026年9月11日开始由询价人根据粉煤灰市场供需情况、****电厂销售价格随时进行调整。

7.6报价人填报的需求量范围:按百分比填报。客户申报数量上限为询价周期内总量的50%(申报数量超过询价周期内总量的50%,进行二次遴选时,询价人有权调整为50%且无需报价人确认)。

7.7报价文件的有效期:报价文件有效期为自报价之日起90日历天,报价文件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将被拒绝。

7.8报价采用线上报价方式,报价网址为https://epower.****.com/。详见“客户报价操作说明”,报价客户按报价说明填报,并按要求上传相关附件。

8.报价保证金

8.1询价人收取报价保证金是为免除因报价单位不履行诺言或违反询价、报价过程有关规定而对自身造成的风险。

8.2报价保证金为1万元(线下支付)。

8.3对于未按要求提交保证金的报价人,询价人将视其为不响应询价活动,并予以拒绝。

8.4询价工作结束后,对于未中标的单位,将于60天内退还报价保证金;对于签订销售合同的成交单位,报价保证金将直接作为履约保证金的一部分,不予退还。

8.5出现下列任何一种情况时,报价保证金将被扣除:

(1)在报价文件截止日期后的有效期内撤回报价文件;或存在违反规定导致询价工作不能正常进行的行为。加急标书代写

(2)报价单位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没有按期缴纳履约保证金。

(3)报价单位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没有按期签订合同或拒绝签订合同。

(★重要)缴纳保证金后在网站方可下载询价文件。(选择线下支付模式)

名称:****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西单支行

账号:011********858001

纳税人识别号:****0635MAC7H63X33

9.在提交报价文件及报价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报价

9.1在询价文件规定的报价截止期之后提交报价文件的。

9.2报价低于7.4条款约定的下限。

9.3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

9.4询价响应单位资格条件不符合本章第3条“合格的客户”规定的进行询价响应的。

9.5询价响应单位未提交报价保证金或金额不足的。

9.6询价文件规定的属于无效报价的其他情形。

10.报价文件的评审

10.1本询价项目设置二次谈判环节,询价人按规定举行询价评审会,询价响应单位无需出席。

10.2评审办法说明

10.2.1根据报价从高到低排序,报价人申报数量累加达到100%为预成交客户,预成交客户报价的加权平均价,为询价人销售价,并作为合同结算价格。如报价人申报数量累加小于100%,则询价人销售价为所有报价人报价的加权平均价。

10.2.2评审组根据报价人有效报价的“单价金额(元/吨)数值”从高到低排序,将各报价人按照单价金额名次先后将申报数量累加达到100%为成交客户(报价相同时,申报数量高的优先成交;报价相同、申报数量均相同时,报价时间早的优先成交)。如所有报价人累加申报数量小于100%,在征求报价人意见后,成交客户实际签约份额按比例增加,客户对数量进行二次确认。如剩余粉煤灰份额低于最末位成交客户允许申报数量时,最末位成交客户只成交剩余份额。

10.3若到询价文件规定的报价截止时间,“根据系统所选判断条件:参与交易的客商小于3家”,系统自动判断流拍。询价活动整个过程中,如遇其它特殊情况,询价人亦有权中止本次询价活动。一旦中止,所有单位报价文件均视为无效。加急标书代写

10.4评审结果确定:经询价人内部决策****公司****管理部)审批备案。

四、注意事项

1.各单位按照自身实际情况填报需求量和单价。

2.****电厂发电生产的附属产品,鉴于该产品的产量不具有自主性,为全面保障发电生产,请客户单位按合同约定均匀提货。

3.粉煤灰为发电副产品,质量因煤种、燃烧、工艺等原因会有所波动,询价人对货物质量不做任何承诺。

4.成交用户每年应当依据工信部制定的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评价管理规范,提供行业认可的综合利用评价报告,评价报告须由省工信厅推荐名单内的第三方评价机构开具,并经地方工信部门备案和公示。评价报告中涉及的固废物使用量须覆盖购买者与询价人**周期内的销售量。成交用户违反上述约定视为违约,并承担由此给询价人方带来的各类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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