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司正式通知,关于******8号线南段工程综合联调项目劳务外包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编号:****、采购代理项目编号/包号:0747-2660SCCZB292/01)的谈判文件,现做出如下变更:
1.谈判文件第一章 一般性谈判公告5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与开启时间项下5.1递交截止时间原为“5.1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8月7日上午9:00时(**时间)”。加急标书代写
现修改为:“5.1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8月7日下午14:00时(**时间)”。加急标书代写
2.谈判文件第一章 一般性谈判公告5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与开启时间项下5.2响应文件递交方式原为“5.2响应文件递交方式:**市**区东铁匠营顺一条8号北****酒店J栋1层欢朋会议室”。加急标书代写
现修改为:“5.2响应文件递交方式:**市**区丽泽路24****中心B座12层1226会议室”。加急标书代写
3.谈判文件第一章 一般性谈判公告5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与开启时间项下5.3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原为“5.3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6年8月7日上午9:00时(**时间)”。加急标书代写
现修改为:“5.3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6年8月7日下午14:00时(**时间)”。加急标书代写
4.谈判文件第一章 一般性谈判公告5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与开启时间项下5.4响应文件谈判地点原为“5.4响应文件谈判地点:**市**区东铁匠营顺一条8号北****酒店J栋1层欢朋会议室。”。加急标书代写
现修改为:“5.4响应文件谈判地点:**市**区丽泽路24****中心B座12层1226会议室”。
本澄清文件是谈判文件的一部分,与谈判文件具同等法律效力。若此澄清文件与谈判文件或之前发布的澄清文件不一致,以此澄清文件为准。一般性谈判公告的其他内容不变。
采购人:****
地 址:**省**市**区文景路57-1号中车智能****公司
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010-5189 7151
采购代理:****
地 址:**市**区丽泽路24****中心B座25层
联系人:王昕晨/肖智勇/姜伍真/庞昊/于广洋/黄明娟/高晗
电 话:010-8392 3607/3628/3612(电话无法取得联系时请通过邮件联系)
邮 箱:****@sinochem.com/****@sinochem.com/****@sinochem.com
采购人或其采购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中化项目经理签名(签名)
采购人或其采购代理机构:********(章) (盖章)
2026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