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建工集团宿埇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宿水审批﹝2026﹞10号

审批
安徽-宿州-埇桥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0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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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宿水审批﹝2026﹞10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91****MAEDLXJC87
法定代表人姓名:周忠
许可内容:一、同意宿遂高速钻越220kV国蒋2723/2724线迁改工程跨浍河涉河建设方案。拟建工程于**区桃园镇和蕲县镇交界处跨越浍河,对照包浍河施工平面图,A2~A3#跨越浍河桩号为71+040;B1~B2跨越浍河桩号为71+135;其中B1#杆塔位于管理范围线内;中心坐标分别为A2#:X=****899.49、Y=496959.13,A3#:X=****527.72,Y=496779.85,B1#:X=****872.61,Y=496795.64,B2#:X=****545.98,Y=496752.89。 本工程国蒋2723线A2#塔-A3#塔、国蒋2724线B1#塔-B2#均一跨跨越浍河主河槽,其中A2#、A3#、B2#塔基外缘线分别河道管理范围线外位于16.66m、41.92m、28.01m,B1#塔塔基外缘线位于河道管理范围线内62.09m;跨河导线低点高程分别为53.28m、54.6m,20年一遇防洪水位为21.9m,净空分别为31.38m、32.7m;河段左岸以路代堤,路面高程为22.6m,导线弧垂点最低高程为53.28m,净空为30.68m。二、基本同意该项目消除和减轻影响措施,拆除的#138、154塔位于河道管理范围内,应对线塔台阶基础进行拆除,并将拆除后的渣土运至河道管理范围以外,对拆除后形成的基坑要用粘土分层压实回填。三、要严格按照建设方案进行施工,**B1#杆塔位于河道管理范围内,要安排在非汛期实施;施工过程中要注意对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地面附着物、水保设施进行保护,造成损害应进行补偿和恢复,保持和维护水工程形象;工程运行期间你单位应加强日常巡查,承担工程管理范围内河段防汛主体责任。四、工程对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的影响,建设单位应按规定征求有关单位意见,完善相应防治与补救措施。五、今后如因河道治理与防洪排涝标准提高,需改建或拆除有关工程或设施时,你单位应服从水利规划和防洪排涝的要求。六、工程开工前应将****水利局备案,工程建设过程中应****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七、工****水利局、****水利局参与专项验收,工程竣工****水利局、****水利局备案。八、项目如建设性质、规模、位置等发生变化,或开工时间超出许可有效期,你公司应重新办理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水行政许可。
许可决**期:2026-07-22
许可截止日期:2029-07-21
地方编码:****
许可机关:****水利局
数据更新日期: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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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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