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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3********126728R | 建设单位法人:高飞 |
| 陈光宏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 ****开发区 |
| 年产7.5万吨锂电基础材料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44-基础化学原料制造;农药制造;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炸药、火工及焰火产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613-C2613-无机盐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
| 经度:116.828230 纬度: 30.062750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12-13 |
| 池环函〔2022〕261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0-08-26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32220.48 |
| 635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3********126728R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0100MA8QJU3J5H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724MAE07T982Y | 竣工时间:2025-11-26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6-07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8-03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521140 |
| 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建设3条总产能75000t/a的五氟化磷生产线 | 实际建设情况:一期建成2条生产线,总产能5万t/a,二期**生产线产能2.5万t/a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合成、降膜蒸发、洗涤、精馏、分子筛精制 | 实际建设情况:合成、降膜蒸发、洗涤、精馏、分子筛精制,无新增工艺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切实加强全厂废气收集、处理系统设计建设和维护管理。(1)五氟化磷生产装置产生的废气经管道收集后通过“二级水吸收+一级碱喷淋”处理后经1根不低于20m高的排气筒(DA011)排放;(2)181A酸罐区废气经管道收集后通过二级水吸收装置处理后经1根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DA012)排放;(3****处理站产生的废气收集后经“一级水喷淋+一级碱喷淋+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根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DA007)排放;(4)201无水酸罐区和203罐区产生的废气经管道收集后通过三级碱洗装置处理后经现有DA003排气筒排放。 (二)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的原则设计、建设和使用厂区排水系统,污水管网可视化设计。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初期雨水通过管道收集进入厂区1#污水处理站处理;分子筛清洗废水、地坪保洁废水、废气吸收废水通过管道收集进入厂区2#****处理站处理;处理后的废水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1中水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后汇同循环冷却系统****园区污水处理厂。 依托厂区现有污水处理系统,对1#污水处理站进行提升改造,处理能力为300t/d,处理工艺为“综合调节池+水解酸化池+生物选择池+A/O-HBR+二沉池+臭氧+混凝气浮”;2#****处理站处理能力为300t/d,处理工艺为三级反应沉淀。 (三)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厂区平面布置,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高噪声设备尽可能远离噪声敏感区。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应遵循“减量化、**化、无害化”的原则,对固体废物的产生、运输、贮存、处理和处置应实施全过程控制。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库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规范设置;废分子筛、废滤芯、设备保温废**、废机油、废劳保、污水处理站污泥等危险废物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附录《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中的危险废物,在所列的豁免环节,且满足相应的豁免条件时,可以按照豁免内容的规定实行豁免管理);危废暂存间(依托现有,170m2)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第36号修改单规范建设;危险废物规****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的通知》(环办〔2015〕99号)要求强化管理,特别是临时贮存、转运等环节的防治措施;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一)五氟化磷生产装置产生的氟化物和硫酸雾经管道收集后经“二级水+一级碱喷淋”(总风量为Q=12000m3/h)(共3套)处理后通过1根20米高排气筒DA020排放。 1#污水处理站的生化处理系统恶臭气体采用“两级水吸收+除雾器+活性炭吸附”(污水站除臭风量为Q=3500m3/h)处理后通过一根15米高排气筒DA023排放。 181A酸罐区储罐呼吸口产生的废气均经连接管道,通过管道收集经“2套二级水吸收+1套一级水吸收”(总风量为Q=3000m3/h)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21排放 201无水酸罐区无水氟化氢储罐呼吸口产生的废气经连接管道,通过管道收集经“三级水吸收+二级水洗+一级碱洗”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10排放。(因该排放口同时包含有水酸罐区呼吸废气及无水酸罐区呼吸废气,DA010排口命名为有水酸尾气排放口) (二)分子筛清洗废水、废气吸收装置废水、地坪保洁废水经厂区2#****处理站处理,处理能力300t/d,处理工艺为“调节+一级反应池+一级沉淀池+二级反应池+二级沉淀池+三级反应池+三级沉淀池+砂滤罐”; 生活污水、初期雨水一起经厂区1#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能力为300t/d,处理工艺为“调节+水解酸化+生物选择+A/O-HBR+二沉池+臭氧+混凝气浮”; 污水站处理尾水,最终汇集循环冷却系统置换废水,经DW001****园区污水管网,****处理厂深度处理。 (3)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厂区平面布置,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隔声、减振、消声等措施。 (四)危废暂存依托现有危废库二,建筑面积170m2,危废分类暂存于危废库内,统一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厂区目前已按环评要求落实危废暂存间建设,建筑面积170m2,已做好防渗、防腐措施,内部设置有导流槽、收集井,危废间外部及内部相关标识标牌完善。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处理。 |
| (1)五氟化磷生产装置产生的废气增加2套“二级水+一级碱喷淋”,废气分段处理增加了废气处理设施(每条生产线对应1套),更有利于管理,且排放浓度满足相关要求,调整后已变更排污许可证,根据检测结果,对照环评估算,未新增污染物排放量。故不属于重大变更。 (2)181A酸罐区废气增加1套二级水吸收,储罐呼吸废气分别经2套二级水吸收分别处理后一起进入1套一级水吸收,增加了废气处理设施,更有利于管理,调整后已变更排污许可证,根据检测结果,对照环评估算,未新增污染物排放量。故不属于重大变更。 (3****处理站产生的废气处理工艺由“一级水喷淋+一级碱喷淋+活性炭吸附”变更为“两级水吸收+除雾器+活性炭吸附”,一期验收时,对废气处理设备进行变更,一期已通过验收且已完成排污许可变更,根据检测结果,对照环评估算,未新增污染物排放量。故不属于重大变更。 (4)201无水酸罐区和203罐区产生的废气处理工艺由“三级碱洗”变更为“三级水吸收+二级水洗+一级碱洗”,一期验收时,对废气处理设备进行变更,一期已通过验收且已完成排污许可变更,根据检测结果,对照环评估算,未新增污染物排放量。故不属于重大变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三)加强项目日常环境管理和环境风险防范。公司应建立健全包括环境风险预防在内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规章制度,设置专门环保管理机构,落实专职环保技术人员并加强能力培训;强化污染防治设施日常运行管理,规范设置排污口,污染防治设施运行记录应真实、有效、及时;按照规范制定企业自行监测方案,配备必要的环境监测仪器设备或委托资质单位开展自行监测;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加强各类原辅材料运输、贮存、使用过程中的管理;设置事故废水切换截断装置,并与现有事故应急池(有效容积2012m3)联接,确保发生事故时,事故废水不进入地表和水体。 (四)加强地下水和土壤环境污染防控。按分区防渗原则,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控。严格落实厂区建构筑物防渗措施,特别是可能因渗漏对地下水水质产生影响场所的防渗措施,避免对地下水水质产生影响;制定地下水监测计划,发现地下水受到污染时立刻启动应急预案,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并采取措施阻断污染源,防止污染扩延并清理污染;合理设置地下水监测井。 (五)严格落实环境防护距离和总量控制要求。(1)依据《报告书》的分析和建议,项目建成后以厂界设置750米环境防护距离;公司应关注环境防护距离范围内环境敏感建筑(居民区、学校、医院等)变化,****政府做好规划控制工作 | 实际建设情况:(三)厂区已修编《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于2026年5月22日报******分局备案,备案文号:341721-2026-026-M。公司已制定污染源自行监测计划,其中污水总排口(pH值、COD、氨氮)为在线监测,其余污染源自行监测为手动检测;污染物自动监测设施已通过验收并与属地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建立了完善的废水处理、排放设施,厂内设唯一1个废水主要排放口DW001,1个雨水排放口DW002。厂区设置预警系统、事故水收集系统,配套事故水截留、收集系统和事故池;事故应急池有效池容2012m3。厂区西南侧设1座初期雨水池,有效容积805m3,初期雨水临时排入初期雨水池,然后逐渐送入污水设施进行处理后达标排放;清洁雨****开发区雨水管网。排水口与外部水体间设置切断设施:厂区内实行雨污分流,雨水通过独立雨水****园区雨水管网;****处理站处理达标排放。 (四)在企业总图布置上,严格区分污染防治区和非污染防治区,其中污染防治区分为简单防渗区、一般污染防治区、重点污染防治区;101-A、101-B、101-C、102车间、103车间、201罐区、202罐区、304事故池、危废库、207仓库、308含氟废水处理区(2#)、104车间、106车间、107车间、203储罐区、205罐区、206罐区、310污水处理站、初期雨水池、五氟化磷生产车间、181A酸罐区、汽车装卸站为重点防渗区;313A消防泵房、空压机房、301变配电间和发电机房、302冷冻空压站、303控制室、208仓库、209仓库、装置公用工程楼、辅助楼、公用工程楼等为一般防渗区;310研发楼、401综合楼、313消防水池、机柜间为简单防渗区。设置7口地下水监测井。 (五)经核查,********工厂厂界边界外750米环境防****园区相关工业企业及空地,无学校、医院、居民区等敏感点。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2.167 | 11.703 | 0 | 0 | 0 | 23.87 | 11.703 | |
| 14.69 | 1.381 | 41.0028 | 0 | 0 | 16.071 | 1.381 | |
| 2.96 | 0.056 | 5.1254 | 0 | 0 | 3.016 | 0.056 | |
| 0 | 0 | 0.038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16.76 | 0 | 0 | 0 | 0 | / |
| 0 | 0 | 19.02 | 0 | 0 | 0 | 0 | / |
| 0 | 0 | 0.8236 | 0 | 0 | 0 | 0 | / |
| 0 | 0 | 1.8065 | 0 | 0 | 0 | 0 | / |
| 1 | 污水处理站 | 《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1中水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 | 分子筛清洗废水、废气吸收装置废水、地坪保洁废水经厂区2#****处理站处理,处理能力300t/d,处理工艺为“调节+一级反应池+一级沉淀池+二级反应池+二级沉淀池+三级反应池+三级沉淀池+砂滤罐”;生活污水、初期雨水一起经厂区1#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能力为300t/d,处理工艺为“调节+水解酸化+生物选择+A/O-HBR+二沉池+臭氧+混凝气浮”;污水站处理尾水,最终汇集循环冷却系统置换废水,经DW001****园区污水管网,****处理厂深度处理 | 验收监测结果显示:验收监测期间,厂区污水总排口外排废水中各项污染因子均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1中水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中较严限值要求 |
| 1 | 二级水+一级碱喷淋 | 《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4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和表5中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 五氟化磷生产装置产生的氟化物和硫酸雾经管道收集后经“二级水+一级碱喷淋”(共3套,每条生产线对应1套)处理后通过1根20米高排气筒DA020排放 | 验收监测结果显示,验收监测期间:五氟化磷车间工艺废气排放口DA020排放的氟化物、硫酸雾均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4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废气氟化物、硫酸雾满足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5中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氨、硫化氢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中新改扩建二级标准限值 | |
| 2 | 两级水吸收+除雾器+活性炭吸附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二级标准 | 1#污水处理站的生化处理系统恶臭气体采用“两级水吸收+除雾器+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一根15米高排气筒DA023排放。 | 验收监测结果显示,验收监测期间:****处理站排气筒DA023排放的氨、硫化氢、臭气浓度均满足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中相关标准限值。****处理站排气筒DA023对各污染物的处理效果分别为:氨89.35%、硫化氢90.5%、臭气浓度78.1%。 | |
| 3 | 2套二级水吸收+1套一级水吸收 | 《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 | 181A酸罐区储罐呼吸口产生的废气均经连接管道,通过管道收集经“2套二级水吸收+1套一级水吸收”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21排放。 | 验收监测结果显示,验收监测期间:181A罐区废气排放口DA021排放的氟化物、硫酸雾均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4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181A罐区废气排放口DA021对各污染物的处理效果分别为:氟化物96.9%、硫酸雾89.7%。 | |
| 4 | 三级水吸收+二级水洗+一级碱洗 | 《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 | 201无水酸罐区无水氟化氢储罐呼吸口产生的废气经连接管道,通过管道收集经“三级水吸收+二级水洗+一级碱洗”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10排放。 | 验收监测结果显示,验收监测期间:有水酸尾气排放口DA010排放的氟化物、硫酸雾均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4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有水酸尾气排放口DA010对各污染物的处理效果分别为:氟化物97.4%、硫酸雾91.7%。 |
| 1 | 减震隔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 | 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厂房,将主要高噪声设备安装在室内、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 | 验收监测结果显示:验收监测期间,各厂界噪声监测点位昼间、夜间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限值要求。 |
| 1 | 加强地下水和土壤环境污染防控。按分区防渗原则,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控。严格落实厂区建构筑物防渗措施,特别是可能因渗漏对地下水水质产生影响场所的防渗措施,避免对地下水水质产生影响;制定地下水监测计划,发现地下水受到污染时立刻启动应急预案,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并采取措施阻断污染源,防止污染扩延并清理污染;合理设置地下水监测井。 | 分区防渗。重点防渗区:101-A、101-B、101-C、102车间、103车间、201罐区、202罐区、304事故池、危废库、207仓库、308含氟废水处理区(2#)、104车间、106车间、107车间、203储罐区、205罐区、206罐区、310污水处理站、初期雨水池、五氟化磷生产车间、181A酸罐区、汽车装卸站;一般防渗区:313A消防泵房、空压机房、301变配电间和发电机房、302冷冻空压站、303控制室、208仓库、209仓库、装置公用工程楼、辅助楼、公用工程楼等;简单防渗区:310研发楼、401综合楼、313消防水池、机柜间。 设置7口地下水监测井,按照监测计划定期进行地下水跟踪监测。 |
| 1 | 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应遵循“减量化、**化、无害化”的原则,对固体废物的产生、运输、贮存、处理和处置应实施全过程控制。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库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规范设置;废分子筛、废滤芯、设备保温废**、废机油、废劳保、污水处理站污泥等危险废物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附录《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中的危险废物,在所列的豁免环节,且满足相应的豁免条件时,可以按照豁免内容的规定实行豁免管理);危废暂存间(依托现有,170m2)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第36号修改单规范建设;危险废物规****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的通知》(环办〔2015〕99号)要求强化管理,特别是临时贮存、转运等环节的防治措施;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处理。 | 依托现有危废库,建筑面积170m2;危废收集后,分类分区贮存。危废间外部及内部均已设置标识标牌,内部已设置防腐防渗、积液池等防渗漏措施。危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 |
| 1 | 加强项目日常环境管理和环境风险防范。公司应建立健全包括环境风险预防在内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规章制度,设置专门环保管理机构,落实专职环保技术人员并加强能力培训;强化污染防治设施日常运行管理,规范设置排污口,污染防治设施运行记录应真实、有效、及时;按照规范制定企业自行监测方案,配备必要的环境监测仪器设备或委托资质单位开展自行监测;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加强各类原辅材料运输、贮存、使用过程中的管理;设置事故废水切换截断装置,并与现有事故应急池(有效容积2012m3)联接,确保发生事故时,事故废水不进入地表和水体 | ①现有罐区设防渗围堰,围堰高1.2m; ②厂区设置预警系统、事故水收集系统,配套事故水截留、收集系统和事故池; ③生产装置区、罐区配套有毒气体泄漏检测报警仪、可燃气体自动检测报警装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火灾手动按钮、自动切断等事故应急处置装置; ⑤厂区已修编《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分局备案,备案文号:341721-2026-026-M,厂区应急物资配套完善。 依托现有,1座事故应急池2012m3 依托现有,1座初期雨水池,有效容积805m3。 |
| 本次新增181A酸罐区和汽车装卸站,依托现有201无水酸罐区氟化氢储罐。 废水处理依托现有1#污水处理站和2#****处理站。 本项目依托现有工程201无水酸罐区氟化氢储罐和203罐区硫酸储罐,因周转次数增加,因此增加了201无水酸罐区氟化物的产生量和203罐区硫酸雾的产生量,废气处理依托现三级碱洗处理 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分类、分区存放于现有危废库。 依托现有,1座初期雨水池,有效容积805m3。 依托现有,1座事故应急池2012m3。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本次新增181A酸罐区和汽车装卸站,依托现有201无水酸罐区氟化氢储罐。 废水处理依托现有1#污水处理站和2#****处理站。1#污水处理站生化系统处理工艺为:综合调节池+水解酸化池+生物选择池+A/O-HBR+二沉池+臭氧+混凝气浮;2#****处理站处理工艺为三级反应沉淀。拟建项目生活污水、初期雨水经厂区1#污水处理站处理,分子筛清洗废水、废气吸收装置废水、地坪保洁废水经厂区2#****处理站处理汇集循环冷却系统置换废水及1#污水处理站出水,能够达到《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1中水污染****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厂区现有废水排放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1中水污染****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本项目未改变执行标准。 本项目依托现有工程201无水酸罐区氟化氢储罐和203罐区硫酸储罐,因周转次数增加,因此增加了201无水酸罐区氟化物的产生量和203罐区硫酸雾的产生量,废气处理工艺由“三级碱洗”变更为“三级水吸收+二级水洗+一级碱洗”,一期验收时,对废气处理设备进行变更,一期已通过验收且已完成排污许可变更 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分类、分区存放于现有危废库。 依托现有,1座初期雨水池,有效容积805m3。 依托现有,1座事故应急池2012m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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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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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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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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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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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和《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规定的相关要求申请办理《排污许可证》,将《报告书》中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污染物排放清单及其他有关内容载入排污许可证;项目未取得《排污许可证》前不得投入试生产或试运行。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工厂首次领证时间为2020年8月25日,排污许可证编号:****。本项目二期调试生产前已完成排污许可证重新申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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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