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大队史料展陈布置采购项目
采购磋商文件
****
2026年8月4 日
地址:**市汇龙镇人民中路288号 邮政编码:226200
目 录
第一部分 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二部分 磋商须知
第三部分 项目需求
第四部分 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组成
第一部分 竞争性磋商公告
****就中国******大队史料展陈布置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项目概况
项目概况
中国******大队史料展陈布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府”网站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8月14日9点00分(**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中国******大队史料展陈布置采购项目
项目类型:服务
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预算金额:269600元
最高限价:269600元,供应商的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报价文件视为无效。
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请仔细研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分包。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2)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8月14日(**时间)
地点:“****政府”网站
方式:供应商自行从“****政府”网站下载。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地点标书代写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磋商)时间:2026年8月14日上午9:00(**时间),逾时则不予受理。标书代写
开标(磋商)地点:**市汇龙**海中路579号建都大厦2号楼三楼会议室标书代写
特别说明: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各投标人须在2026年8月14日上午9:00之前将投标文件邮寄(以送达签收时间为准,只接收顺丰)至以下地点:**市**市汇龙**海中路579号建都大厦2#3F业务部,接收联系人:俞女士,联系电话:0513-****1688。电子标服务
本项目不需要投标人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各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在开标前(2026年8月14日8:30-9:00)以“单位全称+授权委托人姓名”的格式申请加入QQ群聊,群号为:****56268(群名称:中国******大队史料展陈布置采购项目),并在入群后修改自己在群里的备注名称为“单位全称+授权委托人姓名”,在开评标全过程中,QQ群是默认的远程交互工具,若投标人未加入本项目QQ交互群,则视为放弃交互和放弃对开评标全过程提疑的权利。供应商将无法看到废标及澄清、评审结果等实时情况,并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天气、快递速度、路程等因素,不接受到付。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后果由各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友情提醒:拒绝接收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拒绝接收在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寄达(以送达签收时间为准)的投标文件,上述情况各潜在供应商充分考虑相关因素,不得就此提出任何异议。
五、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免收。
2.项目磋商活动模式:不见面磋商模式。
3.项目演示、样品、答辩等:无。
4.对项目需求部分(供应商资格要求、项目需求、商务技术评分标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项目磋商文件其他部分的询问请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
5.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六、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汇龙镇人民中路288号
联系人:冯珈惠
电 话:150****82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单位:****
地址:**市汇龙**海中路579号建都大厦2#3F
联系人:俞女士
联系电话:0513-****1688
附件:磋商文件
第二部分 磋商须知
(一)总则
1.采购方式
1.1 本次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磋商公告中所述项目。
2.合格的供应商
2.1 满足磋商公告中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的规定。
2.2 满足本文件实质性条款的规定。
3.适用法律
3.1 本次采购及由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
4.磋商费用
4.1 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无论磋商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磋商文件的约束力
5.1 供应商一旦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即被认为接受了本磋商文件的规定和约束。
6.磋商文件的解释
6.1磋商文件需求部分(供应商资格要求、项目需求、商务技术评分标准)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解释。
(二)磋商文件
1.磋商文件构成
1.1 磋商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
(1)采购邀请
(2)磋商须知
(3)项目需求
(4)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5)响应文件组成
(6)附件
请仔细检查磋商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联系解决。
1.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磋商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磋商文件的澄清
2.1 任何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应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五日前按磋商公告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采购人有权对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
2.2采购人视情组织答疑会
3.磋商文件的修改
3.1 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采购人可以对磋商文件进行修改。
3.2 采购人有权按照法定的要求推迟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和磋商日期。
3.3 磋商文件的修改将在“****政府”网站公布,补充文件将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
1.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1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
1.2 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2.响应文件构成
2.1 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资格审查证明材料文件、商务技术标文件、价格标文件。供应商按“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组成”要求编写响应文件。
3.磋商响应有效期
3.1 磋商响应有效期为采购人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六十(60)天。磋商响应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而予以拒绝。
4.磋商响应有效期的**
4.1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于原磋商响应有效期满之前,可向磋商供应商提出**磋商响应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采购人的这一要求而放弃磋商响应,同意**磋商响应有效期的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受磋商响应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至新的有效期。
(四)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签署、提交
1.磋商响应文件必须提供1份正本3份副本。
2.磋商响应文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提交至规定接收地点。
3.磋商响应文件均需采用A4纸(图纸等除外)打印并装订成册,不允许使用活页夹、拉杆夹、文件夹、塑料方便式书脊(插入式或穿孔式)装订,并应在磋商响应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4.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分三包密封(每包内含相应文件正副本),一包资格审查文件、一包商务技术标、一包价格标;供应商必须将资格审查证明材料文件,商务技术标文件,价格标文件分**装。
5.供应商应在磋商响应文件密封袋上标明: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磋商响应文件名称(如:“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技术标”、“价格标”)、联系电话、日期。
6.所有磋商响应文件密封袋的封口处均应加盖供应商印章。
7.如果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将作无效磋商响应文件处理。
(五)磋商响应文件的盖章要求
1.磋商响应文件必须加盖骑缝章或每页盖章。
2.磋商响应文件如有修改、行间内插字和增删,修改处应由供应商加盖供应商的印章。
3.磋商响应文件均需打印并装订成册,签字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如因磋商响应文件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负责。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六)磋商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1.供应商应于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磋商响应文件送至指定的投标地点,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2.如到投标截止时间为止,收到的有效响应文件或经评审后有效的响应文件少于三个的(不含三个),项目废标,采购人将依法重新组织采购。
3.采购人推迟投标截止时间,采购人和供应商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时间的约束。
(七)磋商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供应商必须将修改磋商响应文件的书面材料并密封后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在封套上标明“修改磋商响应文件”和“开标时启封”字样。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予以接收,但不退换磋商响应文件。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后,作为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八)磋商与评审
1.磋商仪式
1.1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磋商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开始仪式。供应商应当参加磋商活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规定得到时间内对响应文件进行开启。
1.2 磋商活动由采购人组织,在规定的地点进行磋商,并公布各供应商的最后报价。
2.磋商小组
2.1 磋商开始仪式结束后,****小组进行评审。
2.2 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小组成员总数的2/3。采购人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
2.3 磋商小组独立工作,负责评审所有响应文件并确定成交候选人。
3.磋商评审过程的保密与公正
3.1 磋商小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相关监督人员等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对评审情况以及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
3.2 在磋商评审过程中,磋商供应商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磋商评审过程,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文件。
3.3 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3.4 评审开始后,直至向成交供应商授予合同时止,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响应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采购人、磋商小组、采购代理机构均不得向供应商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
3.5 在评审期间,采购人将设专门人员与供应商联系。
3.6 ****小组不向未成交的供应商解释未成交原因,也不公布评审过程中的相关细节。
4.评审过程的澄清
4.1 评审期间,为有助于对响应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磋商小组有权以电子函件形式要求响应人对其响应文件进行澄清,但并非对每个供应**作澄清要求。
4.2 ****小组澄清要求的供****小组规定的时间和格式在做出澄清,澄清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补充部分,但实质性的内容不得做任何更改。
4.3 ****小组澄清要求的供应商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对响应文件的初审
5.1 响应文件初审分为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5.1.1 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由采购人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进行审查。进入评标程序后,资格审查的结论,采购人****小组进行反馈。
采购人在进行资格性审查的同时,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参加磋商的资格。查询结果将装订至档案。
接受联合体的项目,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中任何一方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应用记录。
5.1.2 符合性审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小组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5.1.3 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评审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将不再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
5.2 在正式磋商之前,磋商小组将首先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应该是与磋商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负偏离或保留。
所谓重大负偏离或保留是指与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磋商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和见证方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认定。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5.3 如果响应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磋商小组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响应文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文件。
5.4 磋商小组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的文件进行进一步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响应文件中报价总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总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总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错误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
5.5 磋商小组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响应文件中的报价,并告知供应商,调整后的价格应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磋商活动将被拒绝。
5.6 磋商小组将允许修正响应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任何供应商相应的名次排列。
5.7 提供相同品牌相同型号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磋商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同型号供应商获得成交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小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一个成交候选人,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人。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磋商文件中将载明其中的核心产品。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款规定处理。
5.8 供应商在评审全过程中应保持通讯畅通,并安排专人与采购人或采****小组联系。
6.被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的情形。
6.1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作无效响应处理。
6.1.1 同一供应商提交两个(含两个)以上不同的响应报价的。6.1.2 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6.1.3 响应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
6.1.4 未通过符合性检查的。
6.1.5 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6.1.6 供应商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后发现供应商存在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
6.1.7 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6.1.8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的情形和具体要求:
(1)评审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
①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
②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
③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
④磋商小组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
(2)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属于前述第①项至第④项情形的,磋商小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给予相关供应商的合理时间一般不少于30 分钟。其中,属于第3 项情形,供应商已随投标(响应)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时可不再重复提交。
磋商小组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响应)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
采购人、采购代****小组在评审现场及时获取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相关信息资料提供便利。磋商小组借助互联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信息的,应当严格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实施影响评审公正的行为。
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的启动原因、审查意见和审查结果应当在评审报告中记录,并随供应商提供的相关书面说明及证明材料,****小组有关互联网浏览、查询历史一并归档。
6.1.9 本项目采购产品被财政部、****委员会、生态环境部等列入“节能产品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而供应商所投标产品不在强制采购范围内的。****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该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
6.1.10 响应文件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加盖公章的。
6.1.11 不同的供应商响应文件异常一致的。
6.1.12 投标人的商务技术部分得分相差异常悬殊,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得分畸低者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
6.1.13 其他法律、法规及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属无效响应的情形。
6.2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失败。
6.2.1 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磋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可以是2家)。
6.2.2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6.2.3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6.2.4 磋商小组认定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
6.3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处理:
6.3.1 如出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或者在评审期间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情况,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
(九)成交
1.确定成交单位
1.1 成交候选供应商的选取原则和数量见磋商文件第四部分规定。
1.2 ****小组在成交候选供应商中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1.3 采购人将在“****政府”网站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1.4 若有充分证据证明,成交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成交资格。
1.4.1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1.4.2 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评审专家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1.4.3 恶意竞争,最终总报价明显低于其自身合理成本且又无法提供证明的。
1.4.4 属于本文件规定的无效条件,但在评审****小组发现的。
1.4.5 与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1.4.6 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1.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参与磋商,响应无效:
1.5.1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1.5.2 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
1.5.3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里面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1.5.4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2.质疑处理
2.1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磋商文件的,可以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
2.2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2.2.1 对可以质疑的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2.2 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2.2.3 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2.3 质疑函必须按照本磋商文件中《质疑函范本》要求的格式和内容进行填写。供应商如组成联合体参加磋商,则《质疑函范本》中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之处,联合体各方均须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
2.4 对采购方式、磋商文件中项目需求、供应商资格条件、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资格审查结果等应当由采购人答复的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供应商对其他事项的质疑,请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
采购人质疑接收人及联系方式,见磋商文件第一部分。
2.5 以下情形的质疑不予受理:
2.5.1 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质疑。
2.5.2 超出政府采购法定期限的质疑。
2.5.3 未参加磋商活动的供应商或在磋商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
2.5.4 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磋商,联合体中任何一方或多方未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的质疑。
2.6 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质疑。否则,一经查实,采购人或采购****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和记录该供应商的失信信息。
3.成交通知书
3.l 成交结果确定后,采购人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详见磋商文件第四部分)。
3.2 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交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磋商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十)授予合同
1.签订合同
1.l 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政府采购合同。
1.2 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磋商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
1.3 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得将货物及其他相关服务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2.货物和服务的追加、减少和添购。
2.1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和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金额10%。
2.2 采购结束后,采购人若由于各种客观原因,必须对采购项目所牵涉的货物和服务进行适当的减少时,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可以按照采购时的价格水平做相应的调减,并据此签订补充合同。
第三部分 项目需求
一、采购内容:中国******大队史料展陈布置采购项目,展馆面积约170㎡,采购内容如下:
| 序号 |
区 域 |
内容 |
技术参数 |
数量 |
单位 |
| 1 |
入口主题形象 |
主题落地斜坡字不小于3500*400*400mm |
1.2mm镀锌板折弯焊接烤漆 |
1 |
项 |
| 2 |
浮雕形象展示 |
196型号树脂加玻璃钢纤维布,厚度10CM |
10 |
㎡ |
|
| 3 |
木纹装饰板 |
5mm厚竹炭木碳晶板 |
30 |
㎡ |
|
| 4 |
第一部分 |
墙布(宣绒布) |
进口热转印UV宣绒布 |
27.25 |
㎡ |
| 5 |
标题形象墙 |
1.2mm镀锌板折弯焊接烤漆背发光,迷你发光字,亚克力烤漆字 |
1 |
套 |
|
| 6 |
亚克力烤漆字 |
1cm亚克力烤漆立体字 |
1 |
项 |
|
| 7 |
铝合金画框 |
铝合金画框加1cmPVC裱油画布 |
1 |
项 |
|
| 8 |
图文展板 |
1cmPVC异形封边覆钢化膜UV |
1 |
项 |
|
| 9 |
第二部分 |
墙布(宣绒布) |
进口热转印UV宣绒布 |
25 |
㎡ |
| 10 |
标题形象墙 |
1.2mm镀锌板折弯焊接烤漆背发光,迷你发光字,亚克力烤漆字 |
1 |
套 |
|
| 11 |
亚克力烤漆字 |
1cm亚克力烤漆立体字 |
1 |
项 |
|
| 12 |
图文展板 |
1cmPVC异形封边覆钢化膜UV |
1 |
项 |
|
| 13 |
第三部分 |
墙布(宣绒布) |
进口热转印UV宣绒布 |
13.5 |
㎡ |
| 14 |
标题形象墙 |
1.2mm镀锌板折弯焊接烤漆背发光,迷你发光字,亚克力烤漆字 |
1 |
套 |
|
| 15 |
亚克力烤漆字 |
1cm亚克力烤漆立体字 |
1 |
项 |
|
| 16 |
铝合金画框 |
铝合金画框加1cmPVC裱油画布 |
1 |
项 |
|
| 17 |
图文展板 |
1cmPVC异形封边覆钢化膜UV |
1 |
项 |
|
| 18 |
第四部分 |
墙布(宣绒布) |
进口热转印UV宣绒布 |
31 |
㎡ |
| 19 |
标题形象墙 |
1.2mm镀锌板折弯焊接烤漆背发光,迷你发光字,亚克力烤漆字 |
1 |
套 |
|
| 20 |
亚克力烤漆字 |
1cm亚克力烤漆立体字 |
1 |
项 |
|
| 21 |
铝合金画框 |
铝合金画框加1cmPVC裱油画布 |
1 |
项 |
|
| 22 |
图文展板 |
1cmPVC异形封边覆钢化膜UV |
1 |
项 |
|
| 23 |
第五部分 |
墙布(宣绒布) |
进口热转印UV宣绒布 |
21.45 |
㎡ |
| 24 |
标题形象墙 |
1.2mm镀锌板折弯焊接烤漆背发光,迷你发光字,亚克力烤漆字 |
1 |
套 |
|
| 25 |
亚克力烤漆字 |
1cm亚克力烤漆立体字 |
1 |
项 |
|
| 26 |
图文展板 |
1cmPVC异形封边覆钢化膜UV |
1 |
项 |
|
| 27 |
第六部分 |
墙布(宣绒布) |
进口热转印UV宣绒布 |
9.9 |
㎡ |
| 28 |
标题形象墙 |
1.2mm镀锌板折弯焊接烤漆背发光,迷你发光字,亚克力烤漆字 |
1 |
套 |
|
| 29 |
亚克力烤漆字 |
1cm亚克力烤漆立体字 |
1 |
项 |
|
| 30 |
铝合金画框 |
铝合金画框加1cmPVC裱油画布 |
1 |
项 |
|
| 31 |
图文展板 |
1cmPVC异形封边覆钢化膜UV |
1 |
项 |
|
| 32 |
标语 |
黄钛拉丝1.0厚 |
1CM黄钛金拉丝不锈钢水晶立体字 |
1 |
套 |
| 33 |
附录 |
墙布(宣绒布) |
进口热转印UV宣绒布 |
68 |
㎡ |
| 34 |
标题形象墙 |
1.2mm镀锌板折弯焊接烤漆背发光,迷你发光字,亚克力烤漆字 |
1 |
套 |
|
| 35 |
亚克力烤漆字 |
1cm亚克力烤漆立体字 |
1 |
项 |
|
| 36 |
图文展板 |
1cmPVC异形封边覆钢化膜UV |
1 |
项 |
|
| 37 |
进户门 |
双开门 |
铝铸烤漆防盗门,锌钢骨架,防爆填充物,密码防盗指纹锁 |
1 |
扇 |
| 38 |
单开门 |
铝铸烤漆防盗门,锌钢骨架,防爆填充物,密码防盗指纹锁 |
2 |
扇 |
|
| 39 |
改造内容 |
隔墙 |
轻钢龙骨 75 型,双面 12mm 耐火石膏板,内部填隔音棉,含加固、收口处理 |
25 |
㎡ |
| 40 |
隔断 |
轻钢龙骨 75 型,双面 12mm 耐火石膏板,内部填隔音棉,含加固、收口处理 |
18.15 |
㎡ |
|
| 41 |
异形隔墙 |
定制弧形轻钢龙骨骨架,曲面 9.5mm 石膏板,圆弧加固防开裂工艺 |
14.4 |
㎡ |
|
| 42 |
天花吊顶 |
U 型轻钢龙骨主副龙骨,9.5mm 纸面石膏板,防开裂自攻螺丝防锈处理,预留灯带槽、检修口 |
70 |
㎡ |
|
| 43 |
地面找平 |
30mm 厚水泥砂浆找平,强度 M15,地面拉毛处理,平整度误差≤2mm,干湿分区找坡 1% |
171.5 |
㎡ |
|
| 44 |
地砖 |
600×600 通体仿**石砖,C2 瓷砖胶薄贴,美缝剂勾缝,含基层清理、拉毛、防水保护层 |
171.5 |
㎡ |
|
| 45 |
强弱电改造 |
国标铜芯线缆,强电 2.5/4/6 平方分路敷设,弱电超六类网线、光纤,PVC 阻燃线管,分槽分管,强弱电间距≥30cm,回路漏保配置 |
171.5 |
㎡ |
|
| 46 |
墙面造型含灯带 |
轻钢龙骨基层 + 多层板打底,石膏板饰面,内嵌低压 LED 灯带,变压器暗藏,造型转角防裂工艺 |
86 |
㎡ |
|
| 47 |
灯具及开关插座 |
国标 PC 阻燃面板,全屋 LED 筒灯 ,配套驱动、底盒,分控回路,含安装调试 |
1 |
项 |
|
| 48 |
墙面及天花腻子灰基础 |
两遍底层找平腻子 + 一遍面层精腻子,阴阳角 PVC 护角,接缝贴网格布防开裂,打磨平整 |
410 |
㎡ |
|
| 49 |
天花涂料 |
抗碱底漆 1 遍 + 哑光环保面漆 2 遍,防霉耐擦洗,漆膜均匀无流挂 |
171.5 |
㎡ |
|
| 50 |
墙面涂料 |
内墙抗碱底漆 + 哑光净味面漆,耐擦洗≥10000 次,色差统一,阴阳角顺直 |
50 |
㎡ |
|
| 51 |
原有墙洞、窗洞修补 |
红砖 / 轻质砖封堵,钢丝网防裂,分层水泥砂浆找平,与原墙体**过渡 |
56 |
㎡ |
|
| 52 |
外墙涂料 |
外墙抗裂腻子、抗碱封闭底漆,弹性防水面漆,耐候耐污,抗紫外线,防水防渗 |
230 |
㎡ |
|
| 53 |
铝合金雅黑踢脚线 |
60mm 高哑光黑铝合金型材,卡扣式安装,配套收边堵头,防潮不变形,免打胶外露 |
50 |
m |
|
| 54 |
展示柜 |
悬空展示柜1200x450x160mm |
1.展柜:骨架采用1.2mm冷轧钢板,构架采用气体保护焊接,展柜骨架金属材料经过防锈处理。具有承载力强。 |
1 |
套 |
| 55 |
悬空展示柜1700x450x160mm |
1 |
套 |
||
| 56 |
悬空展示柜3000x450x160mm |
1 |
套 |
||
| 57 |
悬空展示柜1300x450x160mm |
1 |
套 |
||
| 58 |
落地展示柜2750x500x800mm |
1.展柜:骨架采用1.2mm冷轧钢板,构架采用气体保护焊接,展柜骨架金属材料经过防锈处理。具有承载力强。 |
1 |
套 |
|
| 59 |
中岛展示柜 |
1 |
套 |
||
| 61 |
设 备 |
100寸触摸显示器 |
国产知名品牌100寸4K显示屏,8=256g内存双系统,智能触屏互动 |
1 |
项 |
| 62 |
立式空调大3匹 |
国产知名品牌大3匹柜机 |
2 |
台 |
|
| 64 |
消防设施 |
灭火器一组2个 |
4kg 干粉 ABC 灭火器,国标 3C 认证,有效灭火等级 2A55B,配套专用灭火器箱,压力达标,5 年有效期 |
2 |
组 |
| 65 |
应急照明 |
消防集中电源型 LED 应急照明灯,持续应急时长≥90min,断电自动启动,防护等级 IP30,符合 GB17945 规范 |
3 |
套 |
|
| 66 |
安全出口 |
消防发光安全出口标识,单面透光亚克力面板,内置备用电源,断电续航≥90 分钟,文字图案符合消防规范 |
3 |
套 |
|
| 67 |
疏散指示灯 |
壁挂式消防疏散方向指示灯,低功耗 LED 光源,应急持续供电≥90min,阻燃外壳,联动消防断电启动 |
3 |
套 |
|
| 68 |
烟感 |
光电式独立 / 联动烟感探测器,3C 消防认证,灵敏度两级可调,报警分贝≥85dB,适配消防主机联动 |
4 |
个 |
注:项目需求表为基本要求,具体技术参数要求由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按设计方案完善,如需求表中未列出的,由投标人按设计方案自行增加。
二、服务周期:约50天,具体以采购人要求为准。
三、项目地点:**市,具体以采购人要求为准。
四、质量要求:供应商须提供符合采购需求、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的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产品,产品质量符合采购文件要求、行业及国家标准。
五、质保要求:项目整体质保期二年(所有货物质保时间为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货物原厂质保期高于供应商承诺质保期的,按原厂质保期计算)。
六、售后服务要求
1.根据投标供应商实际承诺的保修年限提供售后服务。保修期内,除不可抗力外,该项目出现材料质量和施工质量造成的问题,由成交供应商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免费维修。
2.在质保期内,货物出现故障时,成交供应商在接到用户单位电话通知后,4 小时响应,24小时之内上门服务,并在48小时内负责修复。如需更换货物或送修,必须在72小时内提供备用货物,并在7个工作日内负责维修完毕。如成交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 4 小时内未实质性响应,采购单位可另行委托他人修理,所需费用在质保金内予以扣除。
七、验收要求
****管理局(或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第三方机构,下同)组织抽样检验并取得合格的检测报告或有效的证明文件后方可安装,安装、调试完毕后,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单位提出书面验收申请,采购单位在收到成交供应商提交的书面项目验收申请后7个工作日内,****小组根据招标公告和供应商投标文件对供应商所供货物及相关产品合格证等进行验收。如验收时发现所供货物的数量、品牌、技术参数等低于招投标文件采购要求,或无有效产品合格证、存在安全隐患等,根****管理局意见,采购单位将向成交供应商签发整改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整改通知书后七日内必须按要求整改,如再次不符合要求或逾期,采购人将视作项目整体验收不合格,终止合同履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报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八、付款方式:项目全部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付至合同价的90%,余款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一年后一个月内付清。
九、履约保证金
1.本项目成交后的履约保证金为项目成交价的10%,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须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合同签订前汇入采购单位账户(应当以数字人民币、支票、汇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成交供应商凭成交通知书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超期或未协商一致,则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
2.成交供应商全部履约合同义务,经采购单位验收合格无质量、进度等问题的,采购人在验收合格后一次性退还履约保证金,采购人若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按照逾期部分的每日0.05%支付违约金。
3.发生以下情况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或部分退还:
a.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履行合同义务的,采购单位有权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全额不予退还,同时采购单位亦有权终止合同,成交供应商还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赔偿责任。
b.成交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发生违约行为,给采购单位造成损失的,采购单位有权在成交供应商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扣款,以弥补采购单位经济损失,不足的部分成交供应商另外补齐。
十、其他要求
1.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报价,投标报价应包括完成本项目服务内容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深化设计、拆除及外运、货物采购及制作、运输、在途风险、装卸、安装、检验检测、验收、调试、各项措施费、二次搬运、安全保护、保管、保险、管理费、税金、咨询费、材料价格涨跌风****采购所需的一切费用。供应商报价时应充分考虑现场环境以及国家政策性调整等风险因素,在合同实施期间,合同价不随国家政策或法规、标准及任何市场因素的变化而进行调整。
2.本项目的招标代理费(以项目中标金额为收费基数,按国家收费标准的70%收取代理费,不足1000元按照1000元支付)等与本项目有关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支付,此费由供应商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不单独立项。
3.所有货物的品种、数量应以采购人书面确认的合同货物清单为准,如需调整,应经采购人书面确认为准。
4.未交付采购方前,供货方负责已完项目的成品保护工作,期间发生损坏,供货方自费负责修复。成品在供货过程中造成明显的损坏或磨损,供货方应负责修补或更换,并自行承担一切费用支出。
十一、合同条款(本合同条款仅作为参考,后续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按照实际情况签署相关协议。)
采 购 人:(以下简称“甲方”)
成交供应商:(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民法典》、中国******大队史料展陈布置采购项目的中标结果、采购文件及响应文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中国******大队史料展陈布置采购项目
2、项目地点:**市,具体以甲方要求为准。
第二条 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服务内容:详见采购文件项目需求。
(二)合同价款
本项目合同总价:大写(¥:元),具体价格明细详见乙方投标文件。
备注:本项目为固定总价合同,合同价应包括完成本项目服务内容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深化设计、拆除及外运、货物采购及制作、运输、在途风险、装卸、安装、检验检测、验收、调试、各项措施费、二次搬运、安全保护、保管、保险、管理费、税金、咨询费、材料价格涨跌风****采购所需的一切费用。乙方报价时已充分考虑现场环境以及国家政策性调整等风险因素,在合同实施期间,合同价不随国家政策或法规、标准及任何市场因素的变化而进行调整。
(三)服务要求
1.服务周期:约50天,具体以甲方要求为准。
2.质量要求:乙方须提供符合采购需求、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的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产品,产品质量符合采购文件要求、行业及国家标准。
3.质保要求:项目整体质保期二年(所有货物质保时间为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货物原厂质保期高于乙方承诺质保期的,按原厂质保期计算)。
4.售后服务要求:
(1)根据乙方投标时实际承诺的保修年限提供售后服务。保修期内,除不可抗力外,该项目出现材料质量和施工质量造成的问题,由乙方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免费维修。
(2)在质保期内,货物出现故障时,乙方在接到用户单位电话通知后,4 小时响应,24小时之内上门服务,并在48小时内负责修复。如需更换货物或送修,必须在72小时内提供备用货物,并在7个工作日内负责维修完毕。如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 4 小时内未实质性响应,甲方可另行委托他人修理,所需费用在质保金内予以扣除。
(四)验收要求
****管理局(或甲方或甲方委托第三方机构,下同)组织抽样检验并取得合格的检测报告或有效的证明文件后方可安装,安装、调试完毕后,由乙方向甲方提出书面验收申请,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交的书面项目验收申请后7个工作日内,****小组根据招标公告和乙方投标文件对乙方所供货物及相关产品合格证等进行验收。如验收时发现所供货物的数量、品牌、技术参数等低于招投标文件采购要求,或无有效产品合格证、存在安全隐患等,根****管理局意见,甲方将向乙方签发整改通知书。乙方在收到整改通知书后七日内必须按要求整改,如再次不符合要求或逾期,甲方将视作项目整体验收不合格,终止合同履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报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五)其他要求
1.所有货物的品种、数量应以甲方书面确认的合同货物清单为准,如需调整,应经甲方书面确认为准。
2.未交付采购方前,供货方负责已完项目的成品保护工作,期间发生损坏,供货方自费负责修复。成品在供货过程中造成明显的损坏或磨损,供货方应负责修补或更换,并自行承担一切费用支出。
3.乙方不得以任何原因和方式将合同转包、分包或雇用其他作业人员进行生产。一经发现有上述情况的,将按违约处理,甲方有权拒付合同额。
4.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一切安全事故其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三条 付款方式
项目全部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付至合同价的90%,余款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一年后一个月内付清。
乙方申请付款的程序及税票应符合甲方的财务规定。
第四条 履约保证金:
1、本项目成交后的履约保证金为项目成交价的10%,乙方的履约保证金须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合同签订前汇入甲方账户(应当以数字人民币、支票、汇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乙方凭成交通知书与甲方签订合同。超期或未协商一致,则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
2、乙方全部履约合同义务,经甲方验收合格无质量、进度等问题的,甲方在验收合格后一次性退还履约保证金,甲方若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按照逾期部分的每日0.05%支付违约金。
3、发生以下情况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或部分退还:
a.签订合同后,乙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甲方有权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全额不予退还,同时甲方亦有权终止合同,乙方还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赔偿责任。
b.乙方在履约过程中发生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在乙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扣款,以弥补甲方经济损失,不足的部分乙方另外补齐。
第五条 甲方权利与义务
1.为确保项目品质、采购、安装,甲方有权指派人员全程指导、审查、监督乙方的工作,并有权随时提出修改意见。
2.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设计及施工内容进行阶段性验收,如发现乙方的设计内容或施工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
3.在乙方完全履行相应合同义务的前提下,甲方有义务按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
4.因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导致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第六条 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在履行合同期间,必须服从甲方对质量、进度、安全等全方位的管理,各项管理应严格按照甲方企业的质量保证体系的规定标准实施。
2.乙方保证所有货物、材料及设备等(包括所用品牌、材质等)均符合国家相关检验标准及本合同的约定和甲方的要求。
3.乙方同意在项目验收交付之日起成品的图纸、文件资料等的知识产权全部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擅自使用或允许他人以任何形式使用。
4.甲方提供的资料文件,乙方具有保密义务。
5.本合同乙方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按照本合同执行相关事宜,均不得以本合同或法律规定以外的内容为依据解除本合同;
2.甲乙双方因故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时,应在5日内通知对方解除本合同;
3.乙方单方面无故解除本合同时,应按本合同标的额的0.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乙方还应予以补足;
4.甲方依据本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行使合同解除权的,无需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若甲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同,应向乙方赔偿因此造成的直接损失。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1.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以下第1种方式解决争议:
(1)向甲方****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项目所在地申请仲裁。
2.在诉讼期间,本合同应继续履行。
3.甲方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鉴定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等,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成交通知书、响应文件、采购文件及本合同之所有附件均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样法律效力,解释的顺序以文件生成时间在后的为准。
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甲乙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合同修改书、往来信函等)均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其生效日期为双方均签字盖章或确认之日期。
3.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所载甲乙双方的联系地址为双方联系的唯一固定联系地址,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双方发生任何争议或涉及诉讼时,该地址为双方约定的有效送达地址,邮寄送达的,文书被退回之日为送达之日。任何一方联系地址发生变化,需提前3个工作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否则前述变更对对方不发生效力。
5.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6.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条款中如与国家规定、条例有抵触的,则该条款无效并按国家规定和条例执行,合同的其它条款继续有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银行账号: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第四部分 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一、磋商方式
不见面磋商模式。
二、磋商程序及评审方法和标准
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商务技术部分评审结束后进入最后报价环节,最后报价将作为评审价。在接到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最后报价填报通知后,所有的响应供应商须在20分钟内填写并提交最后报价,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的或超过第一轮报价的,视作无效响应处理。
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只有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四项或《财政部关于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规定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
供应商价格部分和商务、技术部分的合计分值,为该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
评标结果按评审后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并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得分相同的,按响应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响应报价相同的并列。
评委在认真审阅响应文件的基础上,根据各响应文件的响应程度独立评判,不得统一打分。
****小组对供应商资格进行审查
供应商资格不合格的,其响应文件判定为无效响应文件。
****小组对符合资格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
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将被判为不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
(三)商务技术分:70分
各****小组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分,分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 序号 |
评分项 |
评审标准 |
分值 |
|
| 1 |
实施方案(50分) |
整体策划内容及理念(10分) |
对项目需求理解透彻,展示主题清晰,结构完整,内容设计紧扣项目定位,细节处理注重艺术性和独特性,定位准确,总体方案完整详尽,得10分; 能体现对项目的理解,展示主题和内容设计基本符合项目定位与需求,有一定的解读,得6分; 缺乏清晰的整体策划思路,内容设计不完整,得2分; 存在较大偏差或未提供相关内容的,得0分。 |
10 |
| 展陈布局 (10分) |
根据采购人提供的史料,针对展馆现状,合理规划展陈布局,满足项目运营的需要,兼顾艺术性和可实施性,得10分; 展陈布局较为合理,基本满足项目需求,得6分; 展陈布局基本合理,不完全满足项目需求,得2分; 存在较大偏差或未提供相关内容的,得0分。 |
10 |
||
| 设计效果(10分) |
各投标人根据设计方案作出设计效果图。优秀的得10分;良好得6分;一般或较差的得2分;存在较大偏差或未提供相关内容的,得0分。 |
10 |
||
| 方案清单完整性 (5分) |
从所提供的设计方案的清单一览表与采购人提供的采购清单相比较,分项描述更具体、增加的分项在不改变限价总价的前提下更全面合理得5分,不提供不得分。 |
5 |
||
| 项目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 (5分) |
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的先进、可行、合理,且投入的机械设备齐全、先进的,得5分;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合理,但不够详细或未全面结合现场实际情况的,得3分;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内容简略、可行性低、投入的机械设备不全的,得1分;未提供相关内容的,得0分。 |
5 |
||
| 质量保证措施 (5分) |
质量保证措施详尽、可靠、完善、难点部位、关键环节的处置措施合理的,得5分;质量保证措施合理,但不够详细或未全面结合现场实际情况的,得3分;质量保证措施简略、可形性一般的,得1分;未提供相关内容的,得0分。 |
5 |
||
| 安全文明施工现场措施 (5分) |
安全文明施工现场措施可靠、完善、合理,得5分;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合理,但不够详细或未全面结合现场实际情况的,得3分;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简略、可形性一般的,得1分;未提供相关内容的,得0分。 |
5 |
||
| 2 |
售后服务(8分) |
供应商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可靠、完善、合理,并提供质保承诺书(格式自拟);描述详细且具有针对性的得8分;售后服务方案基本合理、描述一般、存在可操作性的得6分;售后服务方案具有明显不合理项、描述欠缺、存在实施难度或未提供售后服务方案的得3分;未提供相关内容的,得0分。 |
8 |
|
| 3 |
企业业绩(12分) |
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从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之间为准)以来,承担过类似展陈布展类项目(含设计及施工)的,有1个得3分,最多得12分。 注: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12 |
|
注:1.上述评分项须提供证明材料的,投标文件中均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则作无效投标处理,中标后发现的则取消中标资格。
2.如投标人的商务技术分不满30分,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四)价格分:30分
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
****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
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2.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执行以下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1)小微型企业价格扣除:
①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给予10%的扣除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②供应商需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③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
(2)残疾人福利单位价格扣除:
①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②残疾人福利单位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③残疾人福利单位标准请参照《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监狱和戒毒企业价格扣除
①对监狱****监狱企业)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②****政府采购活动时,****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如不提供上述证明文件,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
③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5)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分包的,对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6)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联合体享受上述同类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六)成交供应商的确定
磋商小组汇总各评委评分后,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或《财政部关于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规定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如技术指标不能区分优劣顺序的,则通过抽签方式随机确定排名顺序。
****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确定成交供应商。
本办法未尽事宜,****委员会依据相关法规研究确定。
(七)公告成交结果
自确定成交供应商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政府”网站公告成交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八)发放成交通知书
公告成交结果的同时,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发放成交通知书。
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成交结果,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成交。
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组成
响应文件由资格审查证明材料、商务技术文件、价格文件组成。请供应商根据本磋商文件的要求在以上三部分中分别编制响应的材料。
一、资格审查证明材料(不能出现商务技术文件和投标报价)
1.响应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1****公司参加响应的,****公司的授权证明);
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参加的提供身份证明;
3.法定代表人参加响应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见附件2);非法定代表人参加响应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3);
4.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见附件4);
5.磋商响应函(格式见附件5);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失信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6);
7.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格审查材料(没有可不提供)。
注意:上述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二、商务技术文件(不能出现投标报价)
1.供应商情况一览表(格式见附件7);
2.商务部分正负偏离表(格式见附件8);
3.技术部分正负偏离表(格式见附件9);
填制正负偏离表,完全响应的,请以空白表列示。不完全响应的,
必须在偏离表中列示;列示不全的,视同故意隐瞒。
4.商务技术评分标准中须提供的技术方案及相关得分佐证材料;
5.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商务技术材料(没有可不提供)。
注意:上述相关证明材料须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该项不得分。
三、价格文件
1.磋商报价表(首次报价)(格式见附件10);
2.磋商报价表(最终报价)(格式见附件11,本表需提前加盖公章,投标报价请空着,将在商务技术标评审结束后进入最终报价环节,采购人(或招标代理)通知供应商进行最终报价填报后,所有的响应供应商须在20分钟内填写并提交最后报价。本表不得密封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标后邮寄);
3.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格式见附件12);
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格式见附件13);
5.监狱和戒毒企业证明材料(如有,格式见附件14);
6.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价格标材料(没有可不提供)。
附件1
响应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
我单位参加(项目名称)响应活动。针对《****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做出如下声明:
1.我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我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我单位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政府采购活动。2.《****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我单位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承诺人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年月日
附件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现任我单位职务,为我单位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本证明用于参加(项目名称)投标活动。
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授权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为我方代理人,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与(项目名称)有关的一切事务,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本授权书于年月日起生效。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代理人(被授权人)签字:
授权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授权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附:代理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4
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为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公共**交易环境,树立诚信守法的投标(响应)人形象,本人代表本单位作出以下承诺:
一、本单位对所提交的单位基本信息、单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从业资质和资格、业绩、财务状况、信誉等所有资料,均合法、真实、准确、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分;
二、严格依照国家和省、市、县关于招标投标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参加公共**交易招标投标活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促进廉政建设;
三、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守合同、重信用,不参与围标串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干扰评标、违约毁约、恶意投诉等行为,主动维护公共**交易招标投标的良好秩序;
四、本单位自愿接受招标投标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依法检查。如发生违法违规或不良行为或存在其他法律法规对招标投标行为予以限制的情形,自愿接受招标投标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给予的行政处罚(处理),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政府部门、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等监督;
六、上述承诺已向本单位员工作了宣传教育;
如有违反上述承诺的不良行为,本单位同意将其予以上网公示。
响应供应商全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5
磋商响应函
致:(采购人名称)
根据贵方项目名称为的磋商文件,我**式提交磋商响应函,并宣布同意如下内容:
1.按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买方提供所需货物、服务(包含与货物相关的服务及与服务相关的货物)。
2.我们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供应商。
3.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磋商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
4.我们同意从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响应文件,并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5.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磋商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
6.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项目,交付买方验收、使用。
7.与本次磋商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
地 址:
邮 编:
电 话:
电 子 邮 箱: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日 期:年月日
附件6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失信记录的书面声明
声 明
我公司郑重声明:****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我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在投标截止时间节点,没有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供应商(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月日
附件7
供应商情况一览表
| 单位名称 |
|||||||||||
| 单位优势及特长 |
|||||||||||
| 单位 概况 |
职工总数 |
人 |
上一年主要经济指标 |
营业额 |
实现利润 |
||||||
| 流动资金 |
万元 |
主要 产品 |
1. |
||||||||
| 固定资产 (万元) |
原值: 净值: |
2. |
|||||||||
| 占地面积 |
M2 |
3. |
|||||||||
| 本次 投标 主要 产品 情况 |
本次投标 |
型 号 |
上年 |
产品技术 先进水平 |
曾获何级 何种奖励 |
主要用户 |
|||||
| 其他 |
近3年完成及正在执行的合同中发生的由于供应商违约或部分违约而引起诉讼和受到索赔的案件具体情况及结果(须如实填写,若对此进行隐瞒,尔后又被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现,或被它人举证成立,其磋商资格将被取消)。 |
如有名称变更(非因该单位出现了与资格预审(如果经此程序)时的营业性质的根本改变以至不再满足本次招标的要求),说明原名称因何种原因变更为现名称,****管理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 |
|||||||||
附件8
商务部分正负偏离表
(由供应商据实填写,表格不够自行添加)
| 序号 |
货物或服务名称 |
磋商文件要求的商务条款 |
响应文件响应情况 |
偏离说明 |
| 1 |
||||
| 2 |
||||
| 3 |
||||
| 4 |
注:
1.未说明偏离的,将被认为响应磋商文件的规定,但该表不作为供应商对所响应内容关于商务部分等详细描述和说明的替代。
2.如有偏离的,在“偏离说明”一栏选择“正偏离”“负偏离”进行填写。正偏离、负偏离的确认和负偏离的是否响应磋商文件,****小组认定。
3.供应商若提供其他增值服务,可以在表中自行据实填写。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年月日
附件9
技术部分正负偏离表
(由供应商据实填写,表格不够自行添加)
| 序号 |
货物或服务名称 |
磋商文件要求的技术要求 |
响应文件响应情况 |
偏离说明 |
| 1 |
||||
| 2 |
||||
| 3 |
||||
| 4 |
注:
1.未说明偏离的,将被认为响应磋商文件的规定,但该表不作为供应商对所响应内容关于技术部分等详细描述和说明的替代。
2.如有偏离的,在“偏离说明”一栏选择“正偏离”“负偏离”进行填写。正偏离、负偏离的确认和负偏离的是否响应磋商文件,****小组认定。
3.供应商若提供其他增值服务,可以在表中自行据实填写。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年月日
附件10
磋商报价表(首次报价)
项目名称:中国******大队史料展陈布置采购项目
|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品牌 |
生产厂家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金额 |
备注 |
| 1 |
|||||||||
| 2 |
|||||||||
| 3 |
|||||||||
| 4 |
|||||||||
| …… |
|||||||||
| 投标总价 (首次报价) |
人民币大写: (¥: 元) |
||||||||
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11
磋商报价表(最终报价)
项目名称:中国******大队史料展陈布置采购项目
| 项目名称 |
中国******大队史料展陈布置采购项目 |
| 投标总价 (最终报价) |
人民币大写: (¥: 元) |
| 备注:本次报价(最终报价)只需报总价,综合单价按本次投标总价相对首次报价的下浮比例同比例下浮。 |
|
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时间: 年 月 日
友情提醒:
磋商报价表(最终报价)需提前加盖公章,投标报价请空着,将在商务技术标评审结束后进入最终报价环节,采购人(或招标代理)通知供应商进行最终报价填报后,所有的响应供应商须在20分钟内填写并提交最后报价。磋商报价表(最终报价)不得密封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标后邮寄。附件12
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服务类项目)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项目(项目名称)的采购活动,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的中小微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微企业、签订采购包意向协议的中小微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供应商填写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 □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供应商填写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 □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年月日
备注: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则不能通过资格审查;非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
3.供应商应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的规定,自行勾选承接企业的企业规模类型。
附件13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联合会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名称), 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提供服务。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备注:
1.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并提供服务的必须提供此声明函,否则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2.非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此声明函将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
日期:年月日
附件14
监狱和戒毒企业证明材料
(格式自拟)
根据《****政府****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政府采购活动时,应****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注:1.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
2.中标****监狱企业的,此声明函将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附件15
质疑函范本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邮编:
联系人: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邮编: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
采购人名称: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2
……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质疑函制作说明:
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