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商务条款:
一、成交原则:总价(不含税价)最低成交。
二、交货
1、交货地点:**市******公司指定地点。
2、交货日期:2027年7月30日前,分批交货,具体交货时间以买方通知为准。
3、运输方式:汽车运输,国六或新能源车型,具体以买方所在地环保要求为准。
4、运输费用: 由卖方承担。
5、包装方式:吨包袋包装,计 1 吨(40 袋 25kg 小包装袋),采用25kg防水防潮袋子包装,再集中装入吨包,码放后吨包外形**整齐。四周贴放唛头。小袋及吨包唛头格式以买方通知为准。
三、发票开具:报价为人民币含增值税包到价。货到验收合格后,买方通知卖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等相关票据。数量以买方实际开具的磅单或入库验收单等计量结果为准。
四、付款
1、支付方式:承兑,买方不承担贴息。
2、付款期限:分批开票,分批结算,开具发票后60天付清。
3、买****机关在税务检查中发现卖方所开具给买方的发票有虚开、代开或属虚假发票等违法行为,给买方造成进项税转出和补交滞纳金、罚款等经济损失的,一律由卖方承担损失,可从卖方货款中扣除。
五、违约责任
1、卖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应承担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2、卖方产品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达不到合同要求的技术指标,买方有权要求让步接收、退货、部分或全部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卖方承担。 3、卖方没有按买方通知的交货数量交货的,买方将对未交货部分按1000元/吨做扣款处理 4、卖方没有按买方通知的交货时间交货的,每延期一天,买方将按500元/吨做扣款处理。 5、卖方没有按买方通知的包装方案进行包装的,由此引发的一切损失,由卖方承担。 6、卖方不能按买方通知的产品质量、数量要求、交货时间及包装规定交货,导致影响买方生产的,买方可向卖方索赔损失包括影响生产的间接损失。 7、如因质量原因退货,卖方在接到通知5日内必须将货物运走,否则买方不负责保管和遗失责任,对没按规定退货出厂的货物,按每次每车(批)15 吨,罚款 1000元。 8、买方有权直接从货款中扣除违约金、损失及罚款。9、未经买方书面同意,卖方不得将本合同权利或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任何第三方。否则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卖方承担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及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六、响应保证金 1、供应商在报价时应缴纳询价规则中规定的响应保证金,否则采购方将不接受其报价; 2、成交者的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以外的供应商响应保证金将在采购方成交结果发布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如发生以下情况,响应保证金将被没收: 2.1、供应商未严格按照采购要求造成流标;2.2、供应商修改或拒绝接受已经确认的条款;2.3、成交供应商未能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2.4、开启报价后供应商撤回报价; 2.5、供应商经查实发现有串通、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的
七、各供应商应对本次询价所有的内容(含任何形式的资料、文件、数据等商业信息)进行保密,未得到采购方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或披露给第三方,否则将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四、技术条款:
1、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双方确认采取:见附件。
2、产品验收标准、方法
2.1、产出成品后,卖方与买方双方共同取样,如卖方不能按时参加,也可书面委托他人参加,否则视为卖方认可此次取样结果。取样,制样后一式两份,一份送理化检验,****中心按规定进行检验,检验结果双方认可,费用由买方承担。另一份双方签字确认后作为保留样,以备复验或仲裁,复验费用由卖方承担。
2.2、买方在初次检验结果报出24小时内通知出卖方,卖方对初次检验结果有异议,可选择买方认可的、有资质的检验机构对原保留样复验一次,复验结果作为最终判**果。对买方下达通知72小时内未作答复的,视同卖方认可原检测结果。
3、卖方对产品质量负完全责任,产品经买方现场验收合格后,并不因此免除卖方产品质量责任,由于卖方的产品引起第三方(产品终端用户)财产损失使买方面临被第三方索赔时,由此造成买方的一切损失由卖方承担。
4、本次询价单主体为中钢洛耐(****公司,成交结果发布后由中钢洛耐(****公司签订采购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