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第三人民医院心理卫生大楼项目外电工程第3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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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心理卫生大楼项目外电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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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1-124********266776A-****0625-000001-5
其他
公告内容

****医院心理卫生大楼项目外电工程

第3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标段(包)编号:****

标段(包)名称:****医院心理卫生大楼项目外电工程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6年8月4日

原定开标时间:2026年8月20日标书代写

一、澄清修改内容

1、2026年7月28日****人民医院心理卫生大楼项目外电工程变更公告附件答疑文件正文(即招标文件),因云平台固化,生成的《投标文件否决性条款摘要》内容存在缺漏。现根据《**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文件范本》补充缺漏内容如下:

“2.7投标人有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注: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的行为认定(包括但不限于)

2.7.1投标人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的,属于以他人名义投标。

2.7.2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相互串通投标:

2.7.2.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7.2.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2.7.2.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2.7.2.4****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2.7.2.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2.7.3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串通投标行为:

2.7.3.1投标文件加盖的是其他投标人的公章。

2.7.3.2不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或者项目管理人员由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

2.7.3.3两家以上的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由同一人递交、领取。

2.7.3.4与招标代理机构存在人员互相任职或者工作。

2.7.3.5与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管理等利害关系。

2.7.3.6与招标代理机构同一个办公地址(场所)。

2.7.3.7行业主管部门依法依规调查确认的其他违法违规情形。

2.7.3.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性情形。

2.7.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行为:

2.7.4.1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2.7.4.2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2.7.4.3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2.7.4.4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2.7.4.5经查实有利用、冒用领导干部名义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

2.7.4.6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2.7.5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2.7.5.1不同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存在两处以上细节错误一致;

2.7.5.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电子设备编制、打包加密或者上传;

2.7.5.3参加投标活动的人员为同一标段其他投标人的在职人员;

2.7.5.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各自的基本账户转出,但是,所需资金来自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

2.7.5.5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国家、省、****政府部门工作文件规定的其他认定标准。

2.8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2.8.1投标人近3年内(从投标截止之日起倒算)在**市发生过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此处“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以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予以认定,其中的“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是指《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近3年”以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的落款时间为准进行计算);标书代写

2.8.2投标人近2年内(从投标截止之日起倒算)在**市本招标项目行业领域发生过拒不履行合同或者履约评价不合格(“近2年”以履约评价时间为准进行计算);标书代写

2.8.3投标人近1年内(从投标截止之日起倒算)在**市招标投标活动中提出两次以上投诉但查无实据(“近1年”以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投诉处理决定书》的落款时间为准进行计算);标书代写

2.8.4投标人因串通投标、采用行贿手段谋取中标、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等违法行为受到过被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在被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期内;

2.8.5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可能严重影响履约且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

二、其他说明

(1)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 未 改变。标书代写

(4)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 2 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招标人:**** 代理机构:****

地址:**市禅**五峰四路2号 地址:**市禅**祖庙街道人民路76号11层

联系人:王工 联系人:梁**

联系方式:0757-****5515 联系方式:0757-****1780

2026年8月4日 2026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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