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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撤销**市和健养老院消防改造项目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凭证的公告
现就**市和健养老院消防改造项目消防备案撤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市****公司建设的**市和健养老院消防改造项目(地址:**市万城镇悦华嘉园一号楼106、201号铺面),于2026年6月23日取得我局出具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凭证》(文号:469006XF****260020)。
经核查,该项目现场实际施工内容与消防竣工图纸不一致,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隐患,不满足消防备案法定条件。我局已依法送达事先告知书,该单位自愿放弃陈述、申辩及听证权利。依据《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相关规定,我局决定撤销文号469006XF****260020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凭证,原备案凭证即日起作废。
现责令该单位立即停止项目场所使用及一切运营、经营活动,全面整改消防安全隐患,整改合格后重新申报消防备案。未取得有效消防备案手续前,严禁擅自投入使用。
本公告公示后,原备案凭证不再具备消防安全合规证明效力。相关单位及个人应知悉该项目消防备案作废情况,该场所未完成隐患整改并重新取得合法消防备案手续前,严禁投入使用、开展经营活动。当事人如对本撤销决定不服,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诉讼期间,本决定不停止执行。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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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