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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122********5810048 | 建设单位法人:齐炼文 |
| 李良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 五里河街道文化路103号 |
| ****现代药学科技创新综合楼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10-学校、福利院、养老院(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及以上的)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P8341-P8341-普通高等教育 |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五里河街道文化路103号 |
| 经度:123.439490 纬度: 41.764870 | ****机关:****生态环境厅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9-04 |
| 辽环审表〔2024〕70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4-07-05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3430 |
| 142 | 运营单位名称:**** |
| 122********5810048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瑞****公司 |
| ****0103MAK5EFFE57 | 验收监测单位:**市****公司 |
| ****0113MA0P51958J | 竣工时间:2026-05-08 |
| 2026-05-14 | 调试结束时间:2026-05-29 |
| 2026-07-03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7-31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现代药学科技创新综合楼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公示http://www.****.com/thread-****592-1-1.html 环评爱好者 |
| 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扩建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座综合楼,购置药学研究仪器设备2台/套,并配套建设室外管线、道路及绿化等基础设施。项目占地面积5161.06平方米、建筑面积24609.23平方米,地下一层建设地下车库和各专业设备用房;地上七层由公共区域和实验区组成,其中一至三层为创新药物检验检测共享服务平台等;四层为****学院等,实验区包括连续流反应室、****设计室、全自动反应量热仪器室、分析实验室等;五层为中药****学院等,实验区包括中药**组培及鉴定储存室、****实验室、中药制剂与工艺室,分子生物室,分析实验室等;六层、****实验室及院士、****工作站等,六层实验****实验室、****实验室、****实验室、仪器室等,七层实****实验室、****实验室、****实验室、仪器室等。 | 实际建设情况:**1座综合楼,购置药学研究仪器设备2台/套,并配套建设室外管线、道路及绿化等基础设施。项目占地面积5161.06平方米、建筑面积24609.23平方米,地下一层建设地下车库和各专业设备用房;地上七层由公共区域和实验区组成,其中一至三层为创新药物检验检测共享服务平台等;四层为****学院等,实验区包括连续流反应室、****设计室、全自动反应量热仪器室、分析实验室等;五层为中药****学院等,实验区包括中药**组培及鉴定储存室、****实验室、中药制剂与工艺室,分子生物室,分析实验室等;六层、****实验室及院士、****工作站等,六层实验****实验室、****实验室、****实验室、仪器室等,七层实****实验室、****实验室、****实验室、仪器室等。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废气:****实验室、试剂暂存间、危险废物贮存点和洁净室产生的废气采用通风橱、集气罩收集,通过排风管道排至楼顶。废气经干式化学过滤器+柱状活性炭处理后,非甲烷总烃、甲醇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排放浓度限值和排放速率严格50%执行的要求后,由4个34.8米高排气筒排放。****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气体经柱状活性炭吸附后,经排风管道送至屋顶31米高排气筒排放,硫化氢、氨和臭气浓度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要求。 废水:项目初期实验清洗废水(前两次清洗废水)按危险废物处理,后续实验清洗废水集中收集至******处理站,经“调节+微电解/芬顿反应+混凝沉淀+MBBR生化+臭氧氧化+过滤吸附+UV光氧”处理,悬浮物、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污染物排放浓度应满足《**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pH值应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要求后,排入市政排水管网。 噪声:强化噪声污染防治。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通过地下布置、基础减振、隔声、消音等措施,****学校边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功能区排放限值要求。 固废:项目实验产生的检测后残留样品、废弃一次性实验用品、实验废液、清洗废水、沾染药剂和溶剂的废包装物、实验废气吸附产生的废滤料和废活性炭,实验废水预处理产生的污泥和废活性炭等,分别在6个危废贮存点、1个污泥贮存池和现有的危险废物贮存库暂存,定期送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理站产生的含废滤芯、废滤膜、废石英砂、废树脂、废活性炭、废紫外线灯管等一般固废,由厂家回收综合利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气:屋顶北区直接安装的设备有8台变频风机、8套“干式化学过滤器+活性炭+38.3m高的废气排放口(含污水处理机房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屋顶南区直接安装的设备有9台变频风机、8套“干式化学过滤器+活性炭+38.3m高的废气排放口。根据验收监测数据分析,废气排放均能满足相应污染排放标准要求。 废水:项目污水处理机房实际安装污水处理装置工艺:收集均质+酸碱中和+高级氧化(微电解+芬顿)+重捕絮凝+沉淀分离+生化氧化(MBR)+超滤净水+消毒(UV紫外+二氧化氯)符合环评要求。根据验收监测数据分析,废水排放满足相应污染排放标准要求。 噪声:噪声污染防治选用了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通过地下布置、基础减振、隔声、消音等措施。根据验收监测数据分析,噪声排放满足相应污染排放标准要求。 固废:实验废液和头两道清洗废水等危险废物采用25L的密封塑料桶封装后,存放在二至七层的6个危废贮存点(共计39.2m2)中暂存,共198个废液桶(其中三层危废贮存点存放废液桶18个、二层及四至七层危废贮存点存放废液桶均为36个);压滤后的污泥置于密闭污泥桶内、废包装物(沾染药剂和溶剂的包装物)、除臭废活性炭、紫外线灯管依托校内现有危废贮存库暂存;废滤料、废活性炭不暂存,以上由校方委****服务中心将上述实验产生的危废定期统一运至**绿源****公司进行综合处置;纯水制备废滤料由厂家回收;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 项目废气治理措施与环评一致,废气排放气筒由5个整合为2个;项目废水处理工艺增加二氧化氯消毒工序;项目取消污泥暂存池建设,压滤后的污泥置于密闭污泥桶内,暂存于校内危废暂存库内。根据《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不属于重大变更,符合验收要求。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5.8325 | 6.312 | 0 | 0 | 0 | 12.145 | 6.312 | |
| 2.916 | 3.156 | 0 | 0 | 0 | 6.072 | 3.156 | |
| 0.292 | 0.316 | 0 | 0 | 0 | 0.608 | 0.316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419 | 0.387 | 0 | 0 | 0 | 0.806 | 0.387 | / |
| 1 | ****处理站 | 《**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表2标准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2标准 | 实验器皿头两道清洗后产生的清洗废水经****处理站(均质+酸碱中和+高级氧化(微电解+芬顿)+重捕絮凝+沉淀分离+生化氧化(MBR)+超滤净水+消毒(UV紫外+二氧化氯))处理后与楼内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校内污水管网排至市政管网,最****处理厂进行处理。 | pH值最大浓度7.3(无纲量)、悬浮物最大浓度5mg/L、化学需氧量最大浓度18mg/L、 氨氮最大浓度0.647mg/L、总氮最大浓度2.34mg/L、总磷最大浓度0.06mg/L、甲醇最大浓度0.2(L)mg/L、五日生化需氧量最大浓度4.3mg/L、乙腈最大浓度0.1(L)mg/L | |
| 2 | 化粪池 | 《**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表2标准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2标准 | 经地****处理站处理后的实验废水与楼内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校内污水管网排至市政管网,最****处理厂进行处理。 | pH值最大浓度7.5(无纲量)、悬浮物最大浓度97mg/L、化学需氧量最大浓度202mg/L、 氨氮最大浓度26.9mg/L、总氮最大浓度39.4mg/L、总磷最大浓度3.38mg/L、甲醇最大浓度0.2(L)mg/L、五日生化需氧量最大浓度48.1mg/L、乙腈最大浓度0.1(L)mg/L |
| 1 | 干式化学过滤器+活性炭吸附”两级废气吸附装置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 | 实验废气经收集后由16套“干式化学过滤器+活性炭”两级吸附过滤净化后通过2 根(南区(DA001)、北区(DA002))38.3m高排气简排放。 | 项目DA001排气筒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为3.66~3.78mg/m3,排放速率为0.148~0.154kg/h;甲醇排放浓度低于2mg/m3,排放速率小于0.081kg/h;乙醛排放浓度低于0.01mg/m3,排放速率小于4.03×10-4~4.04×10-4kg/h;DA002排气筒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为4.22~4.34mg/m3,排放速率为0.129~0.133kg/h;甲醇排放浓度低于2mg/m3,排放速率小于0.061kg/h;乙醛排放浓度低于0.01mg/m3,排放速率小于3.05×10-4~3.06×10-4kg/h;等效后的排气筒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为3.9~4.03mg/m3,排放速率为0.277~0.286kg/h;甲醇排放浓度低于2mg/m3,排放速率小于0.142kg/h;乙醛排放浓度低于0.01mg/m3,排放速率小于7.09×10-4~7.1×10-4kg/h,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120mg/m3,排放速率46.01kg/h;甲醇排放浓度190mg/m3,排放速率23.22kg/h;乙醛排放浓度125mg/m3,排放速率0.23kg/h)。 | |
| 2 | 活性炭吸附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 | 废水处理机房恶臭气体经收集后由活性炭吸附净化后汇入北区38.3m高排气筒排放。 | 根据监测结果,DA002排气筒硫化氢排放速率为6.29×10-5~6.8×10-5kg/h;氨排放速率为7.52×10-4~8.48×10-4kg/h;臭气浓度151~199;污水处理机房恶臭气体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限值 |
| 1 | 隔声、吸声、减振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 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吸声、减振等降噪措施等措施来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 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周围居民声环境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限值。同时厂界排放满足环评要求的《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限值,周围居民声环境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限值。 |
| 1 |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项目实验产生的检测后残留样品、废弃一次性实验用品、实验废液、清洗废水、沾染药剂和溶剂的废包装物、实验废气吸附产生的废滤料和废活性炭,实验废水预处理产生的污泥和废活性炭等,分别在6个危废贮存点、1个污泥贮存池和现有的危险废物贮存库暂存,定期送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理站产生的含废滤芯、废滤膜、废石英砂、废树脂、废活性炭、废紫外线灯管等一般固废,由厂家回收综合利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项目实验产生的检测后残留样品、废弃一次性实验用品、实验废液、清洗废水、沾染药剂和溶剂的废包装物、实验废气吸附产生的废滤料和废活性炭,实验废水预处理产生的污泥和废活性炭等,分别在6个危废贮存点、压滤后的污泥置于密闭污泥桶内、废包装物(沾染药剂和溶剂的包装物)、除臭废活性炭、紫外线灯管依托校内现有危废贮存库暂存;废滤料、废活性炭不暂存,以上由校方委****服务中心将上述实验产生的危废定期统一运至**绿源****公司进行综合处置;纯水制备废滤料由厂家回收;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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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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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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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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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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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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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