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电基地支十一路市政道路工程

审批
福建-泉州-南安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0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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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6-08-04

项目名称 光电基地支十一路市政道路工程
建设地点 **省**市**市霞美镇 占地面积
(平方米)
8062
建设单位 **** 法定代表人 王伟琛
联系人 李瑞东 联系电话 186****6250
项目投资(万元) 1000 环保投资(万元) 2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5-11-03
建设性质 **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31 城市道路(不含维护;不含支路、人行**、人行地道)项中其他。
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起始于现状创业路,终点顺接现状经一路,道路用地面积8062平方米,合12.093亩,道路长度447.783米,红线宽度18米,设计速度20km/h,双向4车道(2个机动车道,2个非机动车道),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废气 有环保措施:
施工期扬尘采取洒水降尘、篷布遮盖措施后通过无组织排放至周边大气环境
废水
生产废水
生活污水
其他措施:
施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管道排放至市政
生产废水
其他措施:
施工期含有废水通过隔油池沉淀后用于场地洒水降尘
固废 环保措施:
施工期建筑垃圾、挖填土方定期清运。运营期生活垃圾由换位部门打扫清运。
噪声 有环保措施:
施工期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避免午间夜间施工,做好设备维护,避免事故排放。运营期通过限速标志,降低车速,降低交通噪声。
生态影响 有环保措施:
施工期:①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压占、扰动和破坏地表;施工开挖、填筑、堆置等裸露面,应采取临时拦挡、排水、沉沙、覆盖等措施;填筑土方应采取四随(随挖、随运、随填、随压)施工方法;②施工完毕后,必须对临时占地采取土地整治、生态恢复和复垦工程措施;表层熟土剥离,临时堆存,并采取临时拦挡和覆盖措施,防止雨淋造成养分流失,以便用于后期的绿化和土地复垦。③落实水保相关治理措施,植被恢复计划,落实野生动植物保护要求。运营期:①采取的边坡度防护工程适宜,防护工程稳定,护坡效果好。道路绿化率达到设计要求,道路绿化和边坡绿化成活率高,植被生产良好,保证覆盖度。②施工场地和各项临时用地得到绿化恢复,无明显水土流失。
承诺:**** 王伟琛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王伟琛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272。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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