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晟隆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商混站项目

审批
黑龙江-哈尔滨-宾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04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0125MABWWFBYXM丛欢欢
丛欢欢**省**市**
**省哈尔****开发区**路41号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商混站项目
2021版本:055-石膏、水泥制品及类似制品制造C3021-C3021-水泥制品制造
**省**市** ****开发区**路41号
经度:127.153250 纬度: 45.734220****环境局
2025-04-10
宾环审表〔2025〕7号****
2025-09-01400
49.4****
****0125MABWWFBYXM****
****0125MABWWFBYXM******公司
****0109MACN3WUW652026-05-01
2026-06-142026-07-13
**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
无变动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年产商品混凝土20万m3年产商品混凝土20万m3
无变动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①原料进厂 项目所需原料外购,各厂商提供样品,对所提供样品进行预配比试配,测定强度性能,选择原辅料间最佳配比,由采购组按量进行原料采购。采购回的原材料进行质量检验,合格后,砂、碎石堆存在砂石库房内;水泥、粉煤灰加入相应的存储仓;外加剂为减水剂,为液体减水剂,是国家认可的、****搅拌站通用的外加剂,配制后加入外加剂槽。在原料运入、砂石料储存以及粉料入仓阶段会产生少量粉尘。本项目砂石原料设置在密闭仓库内,定期洒水降尘,砂石装卸处采取洒水降尘设施;4座水泥筒仓、2座粉煤灰筒仓顶部均设置有仓顶袋式除尘器。本项目砂石料库房年运行200d,每天运行24h,共计4800h。 ②投料 砂通过铲车送至进料口进入砂仓,碎石通过装载机送至进料口进入石仓,经配料门进入计量斗,计量斗根据微机指令控制比例后卸在输送带上运入搅拌机;水泥、粉煤灰在仓中经螺旋机送入计量斗,计量斗根据微机指令控制比例后经放料阀进入搅拌机;外加剂根据水泥配方通过计量后经放料阀进入搅拌机;水计量后由泵直接抽入搅拌机。 ③搅拌 产品混凝土生产由搅拌机来完成,所有原辅料计量后一起送至搅拌机内进行搅拌。经过充分的搅拌,使水泥、粉煤灰和砂、碎石的亲和力达到最大。搅拌到程序设定时间,主机自动开门卸料。项目为间断生产,每年运营200d。本项目单条生产线最大生产能力为生产商品混凝土180m3/h,本项目设计生产能力为20万m3/a,则搅拌机年运行时间为556h。 本项目搅拌主机楼整体密闭,螺旋输送机、斜皮带运输机均采用钢结构进行整体封闭,物料在密闭环境下输送和搅拌;2座搅拌主机楼分别配套建设1套布袋除尘器,物料输送废气和物料搅拌废气经该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④卸料 在搅拌完成后,将产品装入混凝土输送车,并在出厂检验合格后运输交付客户。 搅拌机、运输用的搅拌车和泵车需要每天冲洗,冲洗的泥沙和残余混凝土经过项目自建的沉淀池回收利用。 项目除混凝土生产线外,还配套建设有检验室,其中检验室主要开展立方体抗压强度试验、劈裂抗拉强度试验、抗剪强度试验等。①原料进厂 项目所需原料外购,各厂商提供样品,对所提供样品进行预配比试配,测定强度性能,选择原辅料间最佳配比,由采购组按量进行原料采购。采购回的原材料进行质量检验,合格后,砂、碎石堆存在砂石库房内;水泥、粉煤灰加入相应的存储仓;外加剂为减水剂,为液体减水剂,是国家认可的、****搅拌站通用的外加剂,配制后加入外加剂槽。在原料运入、砂石料储存以及粉料入仓阶段会产生少量粉尘。本项目砂石原料设置在密闭仓库内,定期洒水降尘,砂石装卸处采取洒水降尘设施;4座水泥筒仓、2座粉煤灰筒仓顶部均设置有仓顶袋式除尘器。本项目砂石料库房年运行200d,每天运行24h,共计4800h。 ②投料 砂通过铲车送至进料口进入砂仓,碎石通过装载机送至进料口进入石仓,经配料门进入计量斗,计量斗根据微机指令控制比例后卸在输送带上运入搅拌机;水泥、粉煤灰在仓中经螺旋机送入计量斗,计量斗根据微机指令控制比例后经放料阀进入搅拌机;外加剂根据水泥配方通过计量后经放料阀进入搅拌机;水计量后由泵直接抽入搅拌机。 ③搅拌 产品混凝土生产由搅拌机来完成,所有原辅料计量后一起送至搅拌机内进行搅拌。经过充分的搅拌,使水泥、粉煤灰和砂、碎石的亲和力达到最大。搅拌到程序设定时间,主机自动开门卸料。项目为间断生产,每年运营200d。本项目单条生产线最大生产能力为生产商品混凝土180m3/h,本项目设计生产能力为20万m3/a,则搅拌机年运行时间为556h。 本项目搅拌主机楼整体密闭,螺旋输送机、斜皮带运输机均采用钢结构进行整体封闭,物料在密闭环境下输送和搅拌;2座搅拌主机楼分别配套建设1套布袋除尘器,物料输送废气和物料搅拌废气经该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④卸料 在搅拌完成后,将产品装入混凝土输送车,并在出厂检验合格后运输交付客户。 搅拌机、运输用的搅拌车和泵车需要每天冲洗,冲洗的泥沙和残余混凝土经过项目自建的沉淀池回收利用。 项目除混凝土生产线外,还配套建设有检验室,其中检验室主要开展立方体抗压强度试验、劈裂抗拉强度试验、抗剪强度试验等。
无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三、该项目要切实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确保项目所产生的各类污染物能够稳定达标排放。 (一)施工期 1.废水 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洒水、降尘等,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堆肥。 部门指定存放地点存放。 2.废气 施工阶段在场地四周设置硬质围挡;在出口设置车辆冲洗设施;临时堆场采取苫布遮盖;施工阶段采取洒水降尘措施;建筑垃圾及时清运。运输水泥、砂子等过程中加盖苫布防止扬尘产生;加强施工车辆的管理和维修,使用优质燃料,并定期对施工设备进行维护,以减少尾气排放;对尾气排放不达标的机械车辆,禁止进入施工区施工。 施工期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要求。 3.噪声 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采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和噪声低的施工方法;作业时在高噪声设备周围设置屏蔽;加强运输车辆的管理,建材等运输在白天进行,并控制车辆鸣笛,禁止夜间施工。 施工场界声环境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规定的标准。 4.固体废物 建筑垃圾及时清运至指定地点处置,生活垃圾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做到日产日清。施工弃土产生后拉运至市政环卫 5.生态环境 本项目厂区已经全部硬化,施工期无需进行大量开挖、挖方回填等施工活动。 (二)运营期 1.废气 本项目设置密闭的原料仓库用于储存砂石料;砂石装卸处采取水喷淋措施;本项目砂石进料口建设在原料仓库内,在原料仓库内进行密闭上料作业,同时在进料口处设置洒水喷淋的降尘措施;本项目搅拌主机楼整体密闭,斜皮带运输机均采用钢结构进行整体封闭,物料在密闭环境下输送和搅拌;2座搅拌主机楼分别配套建设1套布袋除尘器,4座水泥筒仓、2座粉煤灰筒仓顶部均设置有仓顶袋式除尘器,除尘效率为99%。 厂界颗粒物排放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含2025年修改单)表3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的要求。 2.废水 本次工程**1座沉淀池,生产废水一起进入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生产,无生产废水外排。生活污水排入厂区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堆肥,不外排。 3.噪声 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厂房密闭等措施,有效降低厂界噪声排放。项目东侧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4类标准要求,其他方向厂界噪声排放满足2类标准要求。 4.固废 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委托当地市政环卫部门清运处理。筒仓进出料时产生的粉尘及搅拌机产生的粉尘分别由仓顶除尘器收集后回用于生产。检验室化验产生的废料、不合格的砂石料及剩余的少量混凝土属于一般固体废物,产生后集中收集,外售用于修筑道路。搅拌机冲洗水及车辆冲洗废水进入沉淀池,产生沉淀池沉渣,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布袋产生后由生产厂家回收。废机油产生后,临时贮存于危废贮存点,委托有资质单位外运和处置。 5.环境风险 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等相关标准规范建设、管理和运营,加强环境风险管控,严格落实环评报告中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杜绝风险事故发生。项目严格执行各项施工管理制度。施工期采取了在厂界设置围栏、堆场采取苫布遮盖、施工期间洒水降尘等降尘措施。建设项目采用低噪声设备,夜间不施工,控制噪声排放;施工期生活污水直接排入自建防渗旱厕集中收集。施工期固体废物为生活垃圾及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后,由市政部门统一处理。 本项目设置密闭的原料仓库用于储存砂石料;砂石装卸处采取水喷淋措施;本项目砂石进料口建设在原料仓库内,在原料仓库内进行密闭上料作业,同时在进料口处设置洒水喷淋的降尘措施;本项目搅拌主机楼密闭,斜皮带运输机均采用钢结构进行整体封闭,物料在密闭环境下输送和搅拌;两座搅拌主机楼分别配套建设1套布袋除尘器,物料输送废气和物料搅拌废气经该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4座水泥筒仓、2座粉煤灰筒仓顶部均设置有仓顶袋式除尘器,筒仓废气经除尘后有组织排放。布袋除尘器配套设置振动机,采用机械振动方式清灰。根据验收监测数据,废气排放能够满足标准要求 生活污水排入场区自建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堆肥。生产过程中搅拌机冲洗废水、运输车辆冲洗废水和厂区地面冲洗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生产,本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 运营期各生产设备产生的设备运行噪声,源强一般在80~85dB(A)之间。本工程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隔声、减振等措施。根据验收数据,厂界早上排放能够满足标准要求。 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委托当地市政环卫部门清运处理。水泥、粉煤灰筒仓进出料时产生的粉尘及搅拌机产生的粉尘分别由仓顶除尘器收集后回用于生产。检验室化验产生的废料、不合格的砂石料及剩余的少量混凝土属于一般固体废物,产生后集中收集,外售用于修筑道路。搅拌机冲洗水及车辆冲洗废水进入沉淀池,产生沉淀池沉渣,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布袋产生后由生产厂家回收。废机油产生后,临时贮存于危废贮存点,委托有资质单位外运和处置。项目建设至今,未产生废机油。 本项目设置有危险废物贮存点,能够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等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无变动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6.总量控制指标 污染物 预测排放量(t/a) 核定排放量(t/a) 废气 颗粒物(粉尘) 2.657 2.657 四、你单位应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建立内部生态环境管理体系,明确机构、人员、职责和制度,推进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工程实施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 五、你单位应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和事中事后监管。项目竣工投产前,需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办理排污许可手续,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做到持证排污。生态环境部门依证监管。 六、《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书)。自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重新审核。 七、本批复仅说明该项目应符合环境保护相关要求,项目建设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前应依法取得其他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确保项目建设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项目运营期不涉及有组织排放,所有颗粒物排放均为无组织排放。 建设单位制定了严格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落实了环保责任制。项目建设期间各项环保措施均已得到落实。 建设单位已经按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要求办理了排污许可登记。 本项目已经建设完成,建设过程中未发生重大变动。 本项目建设已经取得了相关合法审批。
无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
0 0 0 0 0 0 0 /
0 0 0 0 0 0 0 /
0 0 0 0 0 0 0 /
0 0 0 0 0 0 0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沉淀池 不排放 建设有1座沉淀池 不排放,无监测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搅拌站和筒仓均设置有布袋除尘器 《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含2025年修改单)表3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的要求 搅拌站和筒仓均设置有布袋除尘器 由验收监测数据可知,厂界无组织排放情况如下:上风向颗粒物的监测浓度低于检出下限;下风向颗粒物的监测浓度为213~237μg/m3。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含2025年修改单)表3中无组织颗粒物排放限值要求。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采取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 采取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噪声值为昼间:52~54dB(A),夜间:42~44dB(A)。根据验收监测结果,项目东侧厂界处噪声监测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其余方向厂界处噪声监测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委托当地市政环卫部门清运处理。筒仓进出料时产生的粉尘及搅拌机产生的粉尘分别由仓顶除尘器收集后回用于生产。检验室化验产生的废料、不合格的砂石料及剩余的少量混凝土属于一般固体废物,产生后集中收集,外售用于修筑道路。搅拌机冲洗水及车辆冲洗废水进入沉淀池,产生沉淀池沉渣,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布袋产生后由生产厂家回收。废机油产生后,临时贮存于危废贮存点,委托有资质单位外运和处置。 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委托当地市政环卫部门清运处理。水泥、粉煤灰筒仓进出料时产生的粉尘及搅拌机产生的粉尘分别由仓顶除尘器收集后回用于生产。检验室化验产生的废料、不合格的砂石料及剩余的少量混凝土属于一般固体废物,产生后集中收集,外售用于修筑道路。搅拌机冲洗水及车辆冲洗废水进入沉淀池,产生沉淀池沉渣,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布袋产生后由生产厂家回收。废机油产生后,临时贮存于危废贮存点,委托有资质单位外运和处置。项目建设至今,未产生废机油。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等相关标准规范建设、管理和运营,加强环境风险管控,严格落实环评报告中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杜绝风险事故发生。 本项目设置有危险废物贮存点,能够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等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
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
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
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
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
/
/
/
/
/
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