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8月3日-2026年8月7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731-****3006
联系地址:****生态环境局窗口(邮编4103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建设项目 |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镇**潭村 |
| 建设单位 | ****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峰****公司 |
| 项目概况 | ****建设项目位于**市**镇**潭村,总用地面积49035.3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93298.86平方米,主要建设有2栋生产厂房,1栋展厅,1栋办公楼及1栋住宿楼,生产规模为年产定制衣柜和橱柜52万张、定制木门2万张、铝合金玻璃门4.8万平方米、水性漆柜门6万平方米。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气:本项目木工粉尘经中央除尘系统处理后通过25m排气筒排放;封边、喷胶、平贴、全自动生产线产生的有机废气经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25m排气筒排放;喷漆废气经过滤棉+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25m排气筒排放。 废水: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经污水收集管网排入浏****水厂处理。 噪声:设备噪声经隔声、减振、消声、距离衰减等方式降低项目噪声对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可达标。 固废:项目废边角料、废板材、废包装材料、废压贴纸、废平贴膜、废封边材料、废膜、废金属边角料、废铝材、废玻璃、中央除尘粉尘、废布袋等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清洗剂、废胶桶、废清洗剂桶、废导热油、废胶桶、废固化剂桶、废漆桶、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及废油桶、含油废劳保用品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送市政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
****环境局**分局
2026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