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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
你局《关于报请审批**区海澄镇玉枕渡口改造工程用海的请示》(龙自然资〔2026〕131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研究,同意漳****人民政府使用位于**市**区海澄镇玉枕村东侧海域,用于海澄镇玉枕渡口改造工程建设。用海类型为交通运输用海之**用海;用海方式为透水构筑物和港池、蓄水;用海面积0.3968公顷,其中透水构筑物用海0.2912公顷,港池、蓄水用海0.1056公顷;海域等别为四等;用海期限40年。请按有关规定给予办理相关用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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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