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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项目名称: | **县城乡供水更新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 ||
| 项目行政主管地区: | **县 | 入场登记部门: | ****交易中心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13860.87 |
| 招标人: | **** | 招标人联系人: | 王耀志 |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139****0769 | 预计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 2026-09-18 09:00 |
| 招标内容: | 1.完成本项目所涉及的(1)输水设施改造:****水厂原水输水管10.38km,为3.5km输水明渠增设盖板;(2)水厂设施升级:更换一、二水厂老旧生产设备,****泵站;(3)管网更新工程:改造**配水管网27.2km,**城乡入户管网106km,配套安装智能水表18000套;(4)数字化建设:搭建智慧水务综合管理系统,实现供水全流程自动化管控。 2.投标资格要求 2.1资格条件 2.1.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均需满足本条款要求。 2.1.2投标人资质要求:(1)勘察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2)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其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3)施工资质要求: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其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1.3投标人在满足以上条件的同时,人员配备应符合《DBJ53/T-69-2014》标准的要求,并在设备、技术、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不超过4家,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其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其以上资质的施工单位。施工方必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
| 备注: | 本计划表所列招标项目信息均为暂定,最终以实际招标时的信息为准 | ||
| 序号 | 标段名称 | 标段合同估算价(万元) |
| 1 | **县城乡供水更新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 13860.8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