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县2026****农场应用场景建设实施主体的公告
根据《****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6年度第二批省级财政农业专项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咸农计财〔2026〕13号)文件精神,我局拟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县2026****农场应用场景建设实施主体,现就具体建设内容与遴选要求公告如下:
一、建设内容
加速实施“人工智能+”行动,****农场应用场景,运用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探索**智慧农业解决方案,****农场建设模式,****农场景应用典型案例。
二、遴选对象及标准
省级财政资金共补助60万元,****农场1个,可以选择对应用场景做全场景搭建,也可以有针对性地选择某一类应用场景的若干重点环节开展建设。
智慧农场应用场景建设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选择的应用场景与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培育、产地冷链体系建设形成正向联动关系。
(二)拥有一定智慧农业发展基础且拓展应用场景需求强烈,具备后期自主运维、自主升级、常态化使用能力。
(三)撬动社会资金积极参与,财政补助资金原则上不超过场景建设总投资的30%。
(四)实施主体需为集中连片种植在100亩以上或设施大棚在50座以上的生产经营主体。
近三年中发生重大农业污染、生态破坏问题、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侵犯农民合法权益,损害农民经济利益,被纳入失信名单或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的主体不得承担任务。
三、资金支持环节
****农场以提高产能或品质、实现节本增效为目标的实时监测控制、北斗导航应用、水肥药精准管理、疾病智能诊断、智慧冷链等生产环节。重点支持方向为信息采集处理设备、物联传感设备、智能远程控制设备购置等。对土建工程、非数字化设备、展示大屏、弥补经费支出缺口、发放人员工资等无关支出不予以补助。
四、申报材料
申报的实施主体应如实提供以下申报材料:实施主体基本情况和项目实施规划汇报材料、智慧农场应用场景建设方案、土地流转证明、实施主体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个人征信报告。
五、报名时间
从2026年8月6日至2026年8月14日,共7个工作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常玉鸽
联系电话:029-****2225
单位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