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厅《**省2026年农村社会化服务实施方案》和(湘农发〔2026〕37 号)文件精神要求,为做好2026年中央财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工作,大力推广以农业生产托管为主的农业社会化服务方式,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农业农村局党组和站务会会议研究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遴选承接2026年中央财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的实施主体。
一、服务作业环节
2026年社会化服务项目主要围绕水稻、油菜生产开展,我县支持环节共4个,其中水稻服务三个环节①机插机抛(含集中育秧),系数 0.26,补贴45元/亩;②水稻病虫害防控,系数0.13,补贴22元/亩;③水稻代烘干,系数 0.26,补贴20元/亩。这3个环节为2025年度申报实施环节。油料作物服务1个环节,为油菜旋耕开沟,系数 0.35,补贴29元/亩。
二、服务主体遴选条件
承担项目的服务主体应具备以下条件:①在监管部门登记或备案,取得法人资格或纳入农业农村部新型经营主体名录库管理;②具有农业社会化服务实践经验,原则上从事社会化服务两年以上;③拥有与其服务业务范围、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设备、技术人员以及其他基础条件;④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普遍认可;⑤自觉接受农****管理部门的监管。⑥供销**社系统的服务主体******社******社持股 50%以上的社有企业,******社****联合社。为促进服务市场公平竞争,每县单一环节承担服务任务的服务主体原则上不得少于 3 个。
请符合遴选条件、有意向承接项目的服务主体按要求准备相关申报材料于8月10日前****服务站,并同步报送电子版,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黄女士;联系电话:130****2285。
****
2026年8月4日